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发[2023]4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其余争取融资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栗子乡金龙寨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是一座以农业灌溉、人畜饮水为主要开发功能的小(2)型水库。工程由水库枢纽工程及其附属建筑物两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1049米,设计洪水位1050.01米,校核洪水位1050.54米,水库总库容37.45万立方米。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轴线长172m,坝顶高程 1050.9米,最大坝高52.3米。工程建成后将解决金龙寨村及联合村1500人,大、小牲畜5230头(只),耕地2100亩的用水需求问题。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82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50.76万元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修复、水保、土地复垦等附属工程等全过程施工监理的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8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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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丰都县新塆路49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62号2幢712 |
联系人: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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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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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0722643 | 联系电话: | 023-67396887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丰都县金龙水库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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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营业部 |
316501010400149370000005224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770101040001459-100260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9558853100009334859 |
招标公告.pdf
施工图.pdf
[50023020240715001010101].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