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预算组成:
序号
服务名称
小项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元)
小计(元)
1
综合安全管理服务
驻点安全工程师
1

120000
120000
2
安全
迎检
4

3000
12000
3
编写安全活动方案
6

2000
12000
4
隐患排查
在建项目
32(暂估)
家次
2000
64000
5
老旧资产
20(暂估)

2000
40000
6
子公司
安全巡查
10(暂估)
家次
2000
20000
7
培训
集中安全培训
4

3000
12000
8
送训
下工地
8

3000
24000
9
演练
应急演练
1

30000
30000
 
合计(含税)
/
/
/
334000.00

 
二、相关标准:
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安全管理服务
(一)驻点安全工程师
1、安排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驻点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参与集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部门开展月度安全检查;
3、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及文档整理工作;
4、配合开展相关安全活动;
5、根据各级监管安全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协助完成日常安全管理档案完善。
(二)安全迎检
根据上级安全生产考核要求,每季度委派2名工程师梳理相关安全迎检资料,阶段性整理安全生产资料及安全台账,提出安全资料整理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
(三)编写安全活动方案
1、编制项目施工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制;
2、编制安全生产月活动整体方案;
3、编制建筑工地送清凉,送安全活动方案;
4、编制消防安全日活动方案;
5、编制减灾防灾宣传活动方案;
6、编制火灾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策划方案。
二、隐患排查
(一)在建项目
委派安全工程师对宁乡国资集团在建项目(8个,具体名单按实结算)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根据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形成隐患排查报告。并协助集团开展重大隐患的整改指导及复查工作。
(二)老旧资产
委派安全工程师对宁乡国资集团在管的老旧资产进行季度安全检查,在排查查重大隐患的基础上,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指导进行整改。并编制隐患排查报告,进行统计分析。
(三)子公司安全巡查
1、由服务公司派遣安全专家配合集团公司对5家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检查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建章立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会议和培训情况、应急管理、相关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事故事件管理、上级要求及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等。
2、对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掌握安全管理服务及责任边界,指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要风险。
3、突出安全管理对策和技术措施。
4、编制安全生产巡查报告,作为集团对子公司考核依据。每半年一次。
三、培训
(一)集中安全培训
由宁乡国资集团牵头组织培训,服务公司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每半年组织实施一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场地由宁乡国资集团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按照分层次、分批次的原则组织,参训对象为宁乡国资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参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能开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管理、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相关方安全管理等方面设计培训课程,课程内容结合相关事故类型分析,贴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具体培训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下工地送训
为提高施工从业人员基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组织专业的安全培训团队,针对8个在建项目工地开展8场送训下工地培训活动,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将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知识送给安全生产一线人员。
四、演练
应急演练
选择一个在建项目,指导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提供场景设计、演练策划、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人员培训及桌面演练,指导演练彩排及正式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等内容。
三、技术规格: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服务要求:通过开展系列安全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安全整治,确保见到实效。以强化红线意识、有效防控事故、健全责任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等四个工作目标,围绕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及《宁乡国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六、验收标准:
⑴国家对项目验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⑵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1.1付款人:宁乡市国资集团有限公司。
1.2付款方式:项目服务满半年后,支付金额不超过总合同金额40%;项目完成,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支付剩余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内审审定金额为准。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相应金额且符合国家要求、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论是否成交,本项目无任何投标费用补偿。项目采用全费用包干,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上级政策要求、实地踏勘现场实际情况,根据项目需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实地调查、协调配合、人工工资、管理、培训、安全、保险、利润、所有税金、财务成本、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3、供应商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及完成本采购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采购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5、采购人如有补充事项,双方可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6、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叁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给采购人存档,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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