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区自建人防工程停车场交易公告
金额
33.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lcq202501130123
预算金额3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4-868003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区自建人防工程停车场

网络竞价公告

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委托,本单位将对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区自建人防工程停车场出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LCQ202501130123

二、标的概况:

子标的1新大路987号(锦绣千丈)D13号地下人防停车场

车位

权证相关信息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 987 D 13 

建筑面积(m2

2264.72

用途

车位

出租方

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

出租期限

3

免租期

车位现状

空置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车位及周边情况

新大路987号(锦绣千丈)D13号地下人防停车场,空置。

交易底价

6.4万元/年

加价幅度

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子标的2:新碶金城花园190102号地下人防停车场

车位

权证相关信息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金城花园 19 0102

建筑面积(m2

4572.96

用途

车位

出租方

宁波滨港智慧城市运管有限公司

出租期限

3

免租期

车位现状

空置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车位及周边情况

新碶金城花园190102号地下人防停车场,空置。

交易底价

33.6万元/年

加价幅度

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三、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支付方式:采用分期支付形式,租期三年,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   3  个月租金。

标的说明:两块场地与原小区均存在部分共用的通风、排水等设施设备。锦绣千丈人防车位与小区地面存在共用车道情况。后续承租方需负责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安全巡检、保养小修(刷漆、注油、润滑、垫木块、修补饰面、设备启闭及闭锁开关调试、防爆地漏更换、停车位轮挡零星维修更换等)、保洁照明等维护管理工作,巡检及维护管理范围为产权证包含的所有区域。

标的平时用途为机动车停车位,未经出租方审批同意,不允许挪作其他用途,不允许开展其他业态经营,如需变更或增加用途,应当书面报出租方同意。

人防工程的维护、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人民防空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受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监管。

房屋禁止用于下列经营活动:

①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等其他经营活动;

②在学校周边开设酒吧、歌舞厅、棋牌室、电子游戏室、网吧等娱乐场所;

③违反浙委办传﹝20148号文件精神开设会所;

④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⑤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4)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物业费、公共设施维修费、空调费、水电费、燃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收视费、互联网费、广告宣传费、推广费、营销费用等其他相关部门或单位收取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发生缴费拖欠事宜损害出租方利益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竞价中应充分考虑该项费用,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或拖缴费用。

5)标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展示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时的依据,承租方不得以交付时房屋现场现状与展示照片不符等原因放弃成交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标的的外观、结构、实际面积、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包含可以搬迁的动产。出租方及产权服务公司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申租方应自行考量,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申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报名成功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在租赁期间,如有房屋结构发生改变的,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相关安装或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管线、水电表、空调、漏水漏电维修、房屋损耗维修等)(如有)均由承租方自行完成并自行承担费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须将房屋恢复租赁前原样,否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6)申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房屋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租赁标的现状具体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看样时作详细披露,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7)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房屋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与出租方无涉。

8)公开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及合同。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的,产权服务公司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产权服务公司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本次竞价中竞得人及出租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等),出租方和产权服务公司有权进一步追究竞得人的责任,且不得参与本标的的后续竞价活动。

①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本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申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产权服务中心有权扣除该申租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若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该申租方即被确认为承租方,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②申租方被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产权服务中心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产权服务中心有权进一步追究申租方的责任。

②申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交易双方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费用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③产权服务中心只开具标的成交款的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

9)其他约定详见拟签署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四、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宁波德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41122

评估报告文号:甬德昕评报字[2024]224

五、申租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需包含“物业管理”内容,有承接独立人防停车场或人防停车场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经验。

2)申租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竞价结果公示最后一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需在资格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查询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前对成交人进行查询,如成交人不符合要求的,则交易终止,成交人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的方式。申租方在国资平台报名登记完成后公告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审查资料至宁波市北仑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岷山路1388号北仑凤凰金融中心A3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申租方不得参与网络竞价活动。

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申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办理时须提供)。

七、公告期限

本次交易公告时间:202511420251 2616:00(北京时间)

八、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申租方应在公告期限内通过宁波北仑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国资平台http://121.43.164.136/BLPRESystem/index.jsp)进行报名登记按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可参与公开竞价。

公开竞价开始时间:2025127上午09:30(北京时间)

产权交易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价;只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申租方的,按公告交易底价与申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原设定的其他交易条件不得进行调整。

九、交易保证金

(1)交易保证金

子标的1新大路987号锦绣千丈D13号地下人防停车场):1万元

子标的2(新碶金城花园190102号地下人防停车场):5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202512616:00(北京时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宁波市北仑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51010122001883639

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支行

申租方应在交纳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指定账户交纳足额的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退还遵循如下原则:

1、申租方未被确定为预竞得人,在公开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2、公告期满前,申租方交纳保证金后退出产权交易程序,在公开竞价或竞价失败后7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在作出中止(中止期限超过14天的)或终止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不涉及产权交易中止或终止事项的申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

3当出现下列情形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申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相关方损失的;

2、申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申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4、申租方在公开竞价过程中违反约定公开竞价规则,扰乱公开竞价秩序的;

5、标的展示期间,不遵守规定的,扰乱展示活动,破坏标的的;

6、申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7、申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2025122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新大路987号(锦绣千丈)D13、新碶金城花园190102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产权公司进行登记。

十一、交易服务费

成交人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按首年租金的1.275%向宁波市北仑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计。

十二、联系电话:0574-86800360

宁波市北仑区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十三、业务联系人:林老师

十四、异议、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北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74-86782921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价规定可来本产权服务公司咨询或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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