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GYJSGC1002 | 项目名称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GYJSGC1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苏方源【202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包括: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恒温恒湿净化空调系统、10匹风管机、5匹柜机、2匹挂机等,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七道沟,具体供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分批交货日期和数量,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质保期:2年; 2.7最高投标限价:345.12365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其他: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多联机空调,投标人须为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所投的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3.4.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证书;本项目投标时只要求提供多联机空调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企业生产用房洁净车间空调品牌只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即可。 3.4.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单位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 3.7.5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份);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 5.2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邮编:222000邮 编:222004 联 系 人:张科长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8-88613024电 话:0518-85520738、1826138090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llh5520161@163.com 十、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苏方源【202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包括: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恒温恒湿净化空调系统、10匹风管机、5匹柜机、2匹挂机等,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七道沟,具体供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分批交货日期和数量,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质保期:2年; 2.7最高投标限价:345.12365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其他: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多联机空调,投标人须为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所投的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3.4.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证书;本项目投标时只要求提供多联机空调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企业生产用房洁净车间空调品牌只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即可。 3.4.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单位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 3.7.5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份);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 5.2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邮编:222000邮 编:222004 联 系 人:张科长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8-88613024电 话:0518-85520738、1826138090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llh5520161@163.com 十、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
[0]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GYJSGC1002 | 项目名称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 |||||||||||||||||||||||||||||||||||||||||||||||||||||||||||||||||||||||||||||||||||
标段编号 | GYJSGC1002001001 | 标段名称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苏方源【202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包括: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恒温恒湿净化空调系统、10匹风管机、5匹柜机、2匹挂机等,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七道沟,具体供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分批交货日期和数量,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质保期:2年; 2.7最高投标限价:345.12365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其他: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多联机空调,投标人须为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所投的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3.4.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证书;本项目投标时只要求提供多联机空调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企业生产用房洁净车间空调品牌只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即可。 3.4.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单位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 3.7.5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份);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 5.2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邮编:222000邮 编:222004 联 系 人:张科长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8-88613024电 话:0518-85520738、1826138090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llh5520161@163.com 十、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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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江苏方源集团有限公司以苏方源【2021】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空调采购项目,包括:多联机中央空调系统、恒温恒湿净化空调系统、10匹风管机、5匹柜机、2匹挂机等,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七道沟,具体供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分批交货日期和数量,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后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必须达到国家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6质保期:2年; 2.7最高投标限价:345.123657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其他: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多联机空调,投标人须为核心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自行承诺并明确所投的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原件,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资格等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3.4.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证书;本项目投标时只要求提供多联机空调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企业生产用房洁净车间空调品牌只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即可。 3.4.3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至少包括在本单位缴纳的2021年5月~2021年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单位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文、苏清办【2021】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7.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 3.7.5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提供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2、制造商品牌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提供); 3、投标人企业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拟派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份);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7、投标人使用推荐品牌以外的投标产品,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同意书,同意书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如有,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09日。 5.2获取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1年 12 月 02 日 10 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万捌仟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邮编:222000邮 编:222004 联 系 人:张科长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518-88613024电 话:0518-85520738、1826138090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zllh5520161@163.com 十、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14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7、疫情期间,代理机构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标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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