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9 14:58:55]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1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629号)
二、项目名称: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环球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和桥镇南新人民北路30号
中标金额:1990000.00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施工范围:裕溪口社区范围内水环境综合整治,详见招标人要求 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运维期三年 项目经理:钱利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苏23211121604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魏荣、孙志强、刘胜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00万元以上,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1.2%+(中标价-100万)*0.48%。
收费金额:167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供应商情况:
(1)安徽杰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处理意见:废标。
(2)江苏如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资质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未能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处理意见:废标。
3、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联系方式:0553-5111224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喆
电话:18955373753
十、附件
1、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2、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
3、附件3:业绩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 业绩.pdf 业绩.pdf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次招标) | 次招标) | 次招标) | 次招标) | 次招标)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 | |
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10点00 | 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10点00 | 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10点00 | 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10点00 | 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8日10点00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1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629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1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629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1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629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1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629 | 1、项目编号:WH15CG2022FW71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720220629 |
号) | 号) | 号) | 号) | 号) |
2、项目名称: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 2、项目名称: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 2、项目名称: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 2、项目名称: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 |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
4、预算金额(万元):260万元 | 4、预算金额(万元):260万元 | 4、预算金额(万元):260万元 | 4、预算金额(万元):260万元 | 4、预算金额(万元):260万元 |
5、最高限价(万元):260万元 | 5、最高限价(万元):260万元 | 5、最高限价(万元):260万元 | 5、最高限价(万元):260万元 | 5、最高限价(万元):260万元 |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 | |
次招标)、具体详见附件。 | 次招标)、具体详见附件。 | 次招标)、具体详见附件。 | 次招标)、具体详见附件。 |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个日历天,运维期三年。 |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个日历天,运维期三年。 |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个日历天,运维期三年。 |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30个日历天,运维期三年。 |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 |
声明书) | 声明书) | 声明书) | 声明书)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 ■2.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 ■2.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 ■2.2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
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 | 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 | 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 | 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 |
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 | 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 | 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 | 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 |
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 | 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 | 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 | 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 |
方式进行质疑。 | 方式进行质疑。 | 方式进行质疑。 | 方式进行质疑。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②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 ||
质; | 质; | 质; | 质; | 质; | 质; | 质; | 质; | 质; | 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③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 |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须以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为牵头人身份投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标。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人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业绩联合体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牵头人及成员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由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时间:2022年09月17日至2022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 |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投标报名,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 |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文件。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售价:获取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 |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件。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五、开启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时间:2022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 | ■县区级财政资 | |||||
金 | 金 | 金 | 金 | 金 |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其他事项说明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磋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磋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磋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磋 | 4.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获取磋 | |
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商文件,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未入库的潜在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 | 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理指南)。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 |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责任自负。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1)潜在供应商须登录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 |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有与芜湖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业务办事指南(市中心及分中心)办事指南。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2)潜在供应商完成投标信息填写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4.2信用标: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 |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系统获取分数)。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4.3代理服务费: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1)支付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 |
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 | 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 | 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 | 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 | 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 | 若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 |
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 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 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 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 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 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4.4预付款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本项目按芜湖市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工作的规定,预付款比例为0%。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名称: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裕口后街6号 |
联系方式:0553-5111224 | 联系方式:0553-5111224 | 联系方式:0553-5111224 | 联系方式:0553-5111224 |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 |
室) | 室) | 室) | 室) | 室) |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联系方式:18955373753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项目联系人:李喆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电话:18955373753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2022年09月16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街道办事处 |
2 | 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裕溪口水环境综合整治(泵站水质达标)一阶段(二次招标) |
4 | 建设地点 | 芜湖市鸠江区裕溪口 |
出资比例 | 100% | |
5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政府性、□国有企业、□其他)资金,已落实。 |
5 | 进度款支付 | 1.项目完工支付合同额50%;2.验收合格支付至70%;3.以后每运维一年支付合同额的10%,三年内支付完。 |
5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6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工程量清单) |
7 | 计划工期 | 工期为30个日历天,运维期三年。 |
8 | 质量要求 | 合格 |
9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 | 异议及答复 |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疑问,可以递交到系统(http://whsggzy.wuhu.gov.cn),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
12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相关澄清、补充文件。 |
13 | 采购文件澄清发布的媒介 |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hsggzy.wuhu.gov.cn)发布,供应商应自行下载。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第十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核定实际应付的农民工工资;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比例额度与实际不符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合同条款,并向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专栏,在支付后公示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的,施工单位仍须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但不得以此作为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第十三条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通过互动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违规追究、工资到人。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档案、禁止承建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应承担劳动法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禁止承接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农民工当月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或者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第十八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宣传标语及温馨提示一、宣传标语(悬挂或张贴在建筑工地):1.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持卡上岗,打卡考勤,依法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温馨提示(张贴在农民工考勤机上):农民工朋友们: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请按下列方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2.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或者编辑短信内容发送至:05532110000。 | 第十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核定实际应付的农民工工资;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比例额度与实际不符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合同条款,并向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专栏,在支付后公示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的,施工单位仍须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但不得以此作为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第十三条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通过互动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违规追究、工资到人。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档案、禁止承建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应承担劳动法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禁止承接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农民工当月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或者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第十八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宣传标语及温馨提示一、宣传标语(悬挂或张贴在建筑工地):1.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持卡上岗,打卡考勤,依法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温馨提示(张贴在农民工考勤机上):农民工朋友们: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请按下列方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2.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或者编辑短信内容发送至:05532110000。 | 第十条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须及时核定实际应付的农民工工资;第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比例额度与实际不符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及时修订相应的合同条款,并向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按月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专栏,在支付后公示支付明细,公示期不少于3天。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款的,施工单位仍须先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依法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但不得以此作为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理由。第十三条建设和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银行通过互动系统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开、责任明确、违规追究、工资到人。第十四条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中农民工工资部分,除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档案、禁止承建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人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施工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逾期支付农民工工资,除应承担劳动法责任外,还须依法承担被记入诚信信息系统、禁止承接新项目等行政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农民工当月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应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或者向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第十八条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人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宣传标语及温馨提示一、宣传标语(悬挂或张贴在建筑工地):1.充分发挥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3.持卡上岗,打卡考勤,依法维护农民工利益!二、温馨提示(张贴在农民工考勤机上):农民工朋友们:没有按月领到足额工资,请按下列方法向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或者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1.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3991329。2.市住房城乡建委投诉电话:2110000或者编辑短信内容发送至:05532110000。 |
10.5本次招标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相关规定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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