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3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qzfcg(zb)-2023-44
预算金额530万元
招标公司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1869901320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川17399087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3-44
项目名称: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30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3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一楼整体展面布局及二楼部分区域进行修缮提升打造。(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计、装修、安装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以上两个负责人(设计、施工)不可兼任,并分别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所属单位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本项目相关人员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并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人员信息查询截图;
(6)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需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7)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提供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表;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乌恰县双拥路4号
联系方式:18699013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5号
联系方式:17399087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川
电 话:17399087088
附件信息:
一层平面图.pdf
122.0K
二层平面图.pdf
111.4K
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3-44
项目名称: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30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文博馆布展设计修缮提升打造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3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一楼整体展面布局及二楼部分区域进行修缮提升打造。(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设计、装修、安装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以上两个负责人(设计、施工)不可兼任,并分别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所属单位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册执业资格。本项目相关人员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并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人员信息查询截图;
(6)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需出具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7)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提供授权委托人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表;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10)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12日至2023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已在政采云平台其他省份入驻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乌恰县双拥路4号
联系方式:18699013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捷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玉吉米力克社区5组25号
联系方式:17399087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川
电 话:17399087088
附件信息:
一层平面图.pdf
122.0K
二层平面图.pdf
111.4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