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吸收剂制备及烟气过滤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2次) 【信息时间: 2017/2/11 】【我要打印】【关闭】 |
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吸收剂制备及烟气过滤 系统(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 2 次) 1.招标条件 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16]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吸收剂制备及烟气过滤系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感兴趣的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江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装置规模维持50万吨/年催化裂化和12万吨/年催化裂化不变,采用半干法双循环脱硫及脱硝组合技术,烟气处理量为100000 Nm3/h,年开工时间为8400小时,操作弹性60%~110%。项目实施后,两套催化烟排放指标:NOX排放浓度小于50毫克/标立、SO2排放浓度小于35毫克/标立、粉尘排放浓度小于5毫克/标立。主要内容包括新增余热锅炉(内置SCR反应器)1台、半干法双循环脱硫塔(内设COA低温脱硝单元)1台; 12万吨/年催化装置新增再生烟气三旋;新增布袋除尘器及相关配套设施。50万吨催化临界流速喷嘴改造及两套装置蒸汽及除氧水系统的改造。新增14台容器、3台换热器、6台泵、12台风机及其它小型设备17台(套)等;烟囱整体利旧。仪表控制系统依托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控制系统扩容改造。供电系统依托5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配电室;其余配套设施完善等。 2.4本招标项目的可研批复总投资:5750万元。 2.5本招标项目的基础设计概算:暂定约5750万元(以批复的基础设计为准)。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3月20日,2017年10月25日前具备调试条件,2017年10月30日达标投用。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吸收剂制备及烟气过滤系统的全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括吸收剂制备系统、布袋除尘器及物料循环外排系统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土建与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人员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间、考核、竣工验收等所有服务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设计开始直到交工验收为止的设计、采购、施工和中间交接各阶段内的工作,以及试车、开车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支持、配合和服务工作。承包人须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健康、安全和环保管理的要求执行实施工作范围内容,并且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 2.8招标项目质量要求 2.8.2工程物资采购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2.9招标项目工艺要求 处理后布袋除尘器出口烟气含尘浓度不大于 5 mg/Nm3(干标)、消化石灰的比表面积不小于15m2/g、消化石灰的含水率不大于1.5%(w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5年(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烟气治理 类似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附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6)近3年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2) 施工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3)设计负责人: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4)技术负责人:持有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至少在国内石油石化行业具有一项类似工程执业业绩。 3.4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特别提醒: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要登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ing.sinopec.com)(以及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进行评审。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2月11日至2017年2月16日(每天8时00分至17时0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人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投标保证金账户),售后不退。招标人不邮购招标文件。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授权委托人1年社保证明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 招标文件购买费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1.纳税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提供此项信息)。 4.4 图纸押金/元,中标人确定后/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招标人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 淮安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淮安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1110020329200011210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化工路22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3月3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3月3日10时00分。 6.3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开标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3月3日10时00分。 7.2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原HSE楼2楼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7号; 邮编:210048; 联系人:颜亮; 电 话:0517-83138166 15996155508 电子邮箱:yanliang.yzsh@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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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公告(第2次)--清江石化催化装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项目(吸收剂制备及烟气过滤系统EPC总承包、公开、总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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