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泊位集装箱自动化改造工程远控调度中心11-12层装修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GZB-2021-010)作如下补遗:
一、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6733300.00元(大写金额:玖佰柒拾伍万陆仟叁佰元整,含暂列金额467000.00元,暂估价1500000.00元)。其中室内装修工程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397200.00元,厨房设备安装工程单项控制价为872300.00元,LED屏幕安装工程单项控制价为401800.00元。
二、招标文件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4项中第(1)条替换为:
(1)变更工程的基准单价A:按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6年版)及2013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2015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相关文件进行计算并下调系数5%得到变更工程的基准单价。工程主材单价参考变更发生期间《钦州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中当月市场信息价(钦州港区的信息价),信息价缺项的以双方确认的市场价为准。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二)、增加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5.8项:
15.8暂估价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项目包含办公家具、电话间、更衣室、调度台及配套设施、户外阳台设施、装饰小样(包含但不限于挂画、灯具等)、电动及手动遮光卷帘、雕塑摆件、美工装饰、减压墙、积木墙、配套家电等采购,暂估价为150万元。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为指导性报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
暂估价项目的结算方法:根据发包人认可的采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除税出厂价)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发票除税价*(1+9%增值税)。
暂估价采购项目中的采保费、运杂费、安装费、措施费、辅助工作费、辅材费、规费、利润、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当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该暂估价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以承包方为采购主体,发包人、监理人和设计方全程参与控制,包括对供应商或厂家的考察、询价。发票金额不得超过共同询价的结果,如超过,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发包人的任何确认、批准并不能免除和减轻承包人根据合同应该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和安全等负全责。?承包人履行上述约定的合同义务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项目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0.1项替换为:
20.1工程保险
本款细化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以发包人及承包人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保险范围与合同承包范围相同。保险费由承包人负责支付给保险公司。
投保内容、保险金额、费率及期限约定为:
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不低于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的合同金额。承包人认为此保险金额不足的,可自行另外增加投保。
保险费率: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合计费用的3‰(千分之三)报价(即:工程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按一项进行报价),承包人认为此保险金额不足的,可自行另外增加投保,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用高于发包人给定的投标时的保险费时,增加的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成本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结算时,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以保险合同、单据及发票,按实际发生结算,保险发票金额不能高于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时按照投标金额进行结算。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止。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0.4项替换为:
20.4.2项约定为: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及承包人名义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负责支付给保险公司。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保险金额:由承包人自行确定。
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额:由承包人自行确定。
保险费率: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率按“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合计费用的3‰(千分之三)报价(工程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按一项进行报价),承包人认为此保险金额不足的,可自行另外增加投保,承包人实际投保的保险费用高于发包人给定的投标时的保险费时,增加的投保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成本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结算时,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以保险合同、单据及发票,按实际发生结算,保险发票金额不能高于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时按照投标金额进行结算。
保险期限:开工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0.6.8项替换为:
承包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桂交安监函〔2021〕89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实施行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本工程项目购买安责险。结算时,安责险的保险费以保险合同、单据及发票,按实际发生结算,保险发票金额不能高于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报价时按照投标金额进行结算。保险期限为开工之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止。
(六)、增加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5.9项:
建筑安装材料品牌要求:水泥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鱼峰、台泥、海螺、华润等大厂的产品;钢材及钢筋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柳钢、武钢、宝钢、攀钢等大厂的产品;不锈钢管采用304材质;开关、插座采用性能优于或相当于菲利浦、欧普照明、西门子的产品,灯具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松下、菲利浦、朗能、欧普照明、飞利浦、西门子的产品;电线电缆采用性能优于或相当于桂林国际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穿山牌电线电缆、金杯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金杯牌电线电缆、广西纵览线缆集团有限公司纵览牌电线电缆的产品;阻燃管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雄塑、联塑的产品;涂料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立邦、三棵树、多乐土、紫荆花的产品;铝合金材料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南南铝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海湾、北大青鸟、北京国泰怡安的产品;给水塑料管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日丰、雄塑、联塑的产品;地板砖必须采用优等品,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诺贝尔瓷砖(全抛铀)、欧神诺陶瓷(全抛铀)、新中源陶瓷(全抛铀)、东鹏陶瓷(全抛铀)、马可波罗磁砖(全抛铀)的产品;岩板必须采用优等品,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克雷莫纳、顺辉、诺贝尔、冠珠的产品;水暖卫生洁具采用性能相当于或优于箭牌、辉煌、九牧、恒洁的产品。如投标人采用其他品牌的建筑安装材料,需保证品质水平与上述公司产品相当,并需获得发包人认可。
?厨房设备品牌要求:需采用知名品牌,并需获得发包人认可。
(七)、增加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5.10项:
本工程墙面与地面装修主材(包括不限于岩板、人造石板、天然石板、瓷砖、地毯、石膏板、铝板、复合铝板、不锈钢板)的品牌、规格、型号、样式均需获得发包人认可。
(八)招标文件第八章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总说明替换为:附件1:工程量清单说明;增加:附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 2月 15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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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潜在投标人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xzbtb.cn)下载本次补遗书附件1、附件2、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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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附件1:工程量清单说明
?2、附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附件3:招标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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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