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维修及荣誉室、荣誉墙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W38-G111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工程特征:本项目为房屋改造及荣誉室、荣誉墙维修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三)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一个标段,项目预算:100.57万元;
(四)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五)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八)投标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注册截图)。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wzjzcgs123@163.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六)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登记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纸质递交);
(二)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采购室
办公电话:029-84562233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秦先生
办公电话:029-84563088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