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车辆保险框架协议机动车保险合同
金额
6252.50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52.50元
中标联系人-0950-8883847
公告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车辆保险框架协议机动车保险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41217HT000004
二、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车辆保险框架协议机动车保险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车辆保险框架协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
      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简泉农场国道110线K1173+500米
      联系方式:0952588717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田园巷100号城市1号花园6号楼A座5层、24层-26层
      联系方式:0950-888384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机动车保险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保险服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保险需求对其所属车辆进行承保,甲方需配合乙方进行投保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盖章投保资料的提供及保费的缴纳。在承保期间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承保理赔等各项服务工作。 甲方将1台车辆的年度交强险、车船税、特种车商业险(车损、三者200万、车上人员驾驶人10万、车上人员乘客5万)、车船税交给乙方承保。为确保该保险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252.5
      合同金额:0.6252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月10日-2026年1月10日,地点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石嘴山分局车辆保险框架协议直接选定成交结果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机动车保险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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