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校准设备技术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支持运输仓储安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检验验收慢速阻尼振荡波发生器使用操作常规检查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融资担保浪涌脉冲磁场发生器振铃波发生器磁场感应线圈1m标准线圈耦合去耦网络CS116测试系统CS116波形发生器电流注入钳校准夹具电流监测钳军用阻抗稳定网络DC-1MHz光电转换器测试软件磁场线圈仪器维护故障处理手册各种软件资料安装调试运行配套件常规操作设备维修配件技术培训包装装卸现场保管费保险费设备附件材料交钥匙工程节能产品辅配件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系统管理员设备原理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备品备件重大技术问题处理远程维护系统故障诊断一般故障排除远程在线诊断电话支持操作方法电话咨询仪器日常维护软件升级巡检报告环境标志产品3ctest
金额
49.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15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代民安0510-82408785
中标公司苏州泰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153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苏州泰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苏州高新区峨眉山路99号
中标金额:49.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
品牌:苏州泰思特等
规格型号:DOS 300等
数量:详见投标文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如萍、马慧红、陈志华、杨飞、孟凡钧(采购人专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标准收取,共计7485.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水路100号
联系方式:0510-835611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联系方式:0510-8240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
电 话:0510-8240878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人: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1009-2241HOLLY153公开招标文件江苏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目录二○二二年十月
项目编号:1009-2241HOLLY153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采购需求: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采购一批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50.00万元预算金额:50.00万元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获取招标文件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uojiamin@artall.com,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代理机构将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并邮寄纸质招标文件。地点: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开标时间:2022年11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入场前打开“灵锡”APP,首页点击“扫一扫”,扫描“门铃码”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24小时核酸检测已采样证明后进入该场所,“苏康码”出现红色提示、码色异常或体温≥37.3°C的人员的不得入内。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本项目最多允许每家供应商委派1人进入开标现场。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本项目采购工作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完成以下程序:3.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联系方式:0510-83561105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水路100号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如防疫政策发生变更,按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项目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10-82408785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名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一)遵循原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510-82408785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1009-2241HOLLY15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采购一批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2 | 采购人: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水路100号联系人:吴晟联系电话:0510-83561105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联系电话:0510-82408785联系人:代民安、霍佳敏电子邮件地址:daiminan@artall.com |
3 | (1)项目概况: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采购一批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2)招标范围: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所需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内容。(3)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4)质量标准:合格;(5)质保期:不少于2年;(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相关要求。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3.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人将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
5 |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捌佰元/份,转账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地点:网络获取招标文件,并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huojiamin@artall.com,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代理机构将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发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并邮寄纸质招标文件。 |
6 | 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6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2年10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 |
7 |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
8 |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9 | 本项目预算价为:50.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0.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0 |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00始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30止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
11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9日下午14:30整开标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
12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评审结束后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凤威路2号搜客天地A203室 |
13 | 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文件不可擦写电子光盘(U盘)一张,电子光盘(U盘)须包括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
14 |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保障采购活动安全开展。凡参与本项目采购工作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完成以下程序: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本项目最多允许每家供应商委派1人进入开标现场。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人员,严禁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叉史相关人员进入采购活动现场。对故意隐瞒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凡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在入场前打开“灵锡”APP,首页点击“扫一扫”,扫描“门铃码”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或24小时核酸检测已采样证明后进入该场所,“苏康码”出现红色提示、码色异常或体温≥37.3°C的人员的不得入内。4)如防疫政策发生变更,按最新防疫政策执行。 |
(三)招标文件的解释: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2.供应商应向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二)招标文件:
2.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其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2.采购人、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格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格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发送至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2项。
(3)细目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标明满足与否。(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供应商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提供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补充证明文件:注: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如有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资格资信审查不通过处理。9)供应商为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8)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8)项目组成员情况;(7)《技术需求偏离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3)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投标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投标文件的要求:(11)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0)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9)投标产品包装、运输、仓储、安装、检验及验收方案
2)投标文件应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投标文件中如有图纸应折叠成与本卷同规格幅面;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卷、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6.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装订的具体要求如下: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3.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9.2本次招标的代理费用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标准收取,评审费按实收取,本项费用不在投标分项报价中单列,由中标单位支付。9.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参与澄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9.投标费用。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7.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不可擦写电子光盘(U盘)一张(包括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投标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身份证可随身携带),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3)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装的形式,不得采用打孔塑料拉条及其他形式装订,投标文件内容可分册分卷装订,但应详细标识分册顺序号。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2.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七)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10.投标文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9.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会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8.恶意串通其他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7.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6.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16.未提供技术文件的;15.投标文件明标部分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1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3.不同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2.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1.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21.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产品数量的;1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标记“★”条款);18.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17.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2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质保期、付款方式及交付时间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24.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的;3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1.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3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9.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且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或者技术标制作粗糙、内容明显偏少的情形,经询标后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1.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1供应商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4.诚实信用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3.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2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行唱标,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中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委派的代表应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开标(九)开标、评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1.3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资信进行审查。2.供应商的资格资信审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评标组织通过资格资信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和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五)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
4.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评标工作程序:3.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1.2在评标期间,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比照1.2款执行。(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5.评标方法4.2.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供应商盖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且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或者技术标制作粗糙、内容明显偏少,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提供合理的解释或者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4.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澄清有关问题。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价格分(30分)6.评分细则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慢速阻尼振荡波发生器,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资信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中标侯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用户评价时间为准)每获得1个所投产品使用用户的正面评价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用户盖章评价报告),最高得6分。2)用户评价(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每实施完成1个所投产品的同类项目得2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有效合同及该合同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或用户使用反馈等材料,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2分。1)类似业绩(12分)(2)投标人综合实力(26分)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参数及要求得基本分25分。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每有一个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他条款每有一个负偏离扣2分,基本分扣完为止。对于所投产品实质性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带★的条款,每项加1分,其他条款,每项加0.5分。本项起评分为0分,最高加5分。(3)技术响应情况(30分)投标人参与所投产品相关国际、国家标准的编制,每提供一项国际、国家标准参与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5分。4)发明专利或标准编制(5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拥有有效的质量体系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每提供1个证书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3分。3)认证体系(3分)
(5)投标产品包装、运输、仓储、安装、检验及验收方案(4分)供应商交付时间(不允许分批交付)在满足采购文件基础上每提前一周得1分,最高可得2分。(4)交付时间(2分)所有产品的产品性能、质量和配置必须如实填写,一经发现为故意虚假响应招标要求,将作无效标处理。如评标小组一致认为属实质性负偏离的亦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技术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并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要求,如照抄招标文件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等字样的评标小组有权评定不得分。各投标人均应在“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表后附有相应的技术支持文件作佐证,否则评审有权不予认同该技术参数;技术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或生产厂家官网产品截图或生产厂家对外公开发布的产品宣传页或厂家加盖公章的技术参数等。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使用操作、常规检查、保养内容、日常使用注意事项、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全面具体、科学合理、操作可行的得4分;方案较为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的得3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4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响应时间及补救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可实施性较强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针对性、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售后服务方案(4分)(6)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8分)对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包装、运输、仓储、安装、检验及验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方案有针对性、可实施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有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2分;方案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2.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十)定标:本次评标,核算各供应商的得分取所有评标成员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对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加1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7)加分因素(2分)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十一)投标保证金:6.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
(十四)质疑和投诉: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十三)签订、履行合同: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质疑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1.4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事项、质疑处理结果,供有关采购人、财政部门、行业协会查询。1.3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质疑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书的,质疑不予受理。(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投诉1.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5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2.履约担保。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1。1.投标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3.融资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2。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附件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附件2:年月日
(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
1.浪涌脉冲磁场发生器技术规格一、货物需求一览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年月日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浪涌脉冲磁场发生器 | 1台 | 100-1200A/m,符合GB/T17626.9 IEC61000-4-9测试需求和GB/T17626.5 6KV 测试需求。 | |
2 | 振铃波发生器 | 1台 | 符合GB/T17626.12 IEC61000-4-12测试需求 | |
3 | 慢速阻尼振荡波发生器 | 1台 | 满足IEC61000-4-10的阻尼振荡磁场测试和IEC61000-4-18要求的慢速阻尼振荡波 | |
4 | 磁场感应线圈 | 1个 | 符合GB/T17626.9 IEC61000-4-9标准规定的1m标准线圈 | |
5 | 耦合去耦网络CDNE | 1个 | CDNE M2+M3 | |
6 | CS116 测试系统 | 1套 | 满足GJB151测试需求,包括CS116波形发生器、电流注入钳、校准夹具、电流监测钳 | |
7 | 阻抗稳定网络 | 2个 | 满足GJB151测试需求 | |
8 | DC-1MHz光电转换器 | 1台 | DC-1MHz光电转换器,28Vdc | |
9 | 测试软件 | 1套 | 适配支持远程控制的测试设备,可进行上位机操作 |
1.6.★浪涌电压6kV,源内阻2Ω,电流3kA1.5.★输出磁场强度范围100A/m~1200A/m1.4.★重复频率:一分钟一次或更快可调1.3.相位设置:0~360°可调1.2.★极性:正极和负极1.1.★开路1.2/50us电压波形,短路8/20电流波形;开路电压参数和短路电流参数偏差不超过±10%
2.5.★短路电流上升时间(T1、10%-90%):PK1处0.2-1us2.4.★开路电压上升时间(T1、10%-90%):PK1处0.5us±30%2.3.★电压振荡频率:100kHz±10%2.2.★短路输出电流(开路输出电压为4kV时):输出阻抗12Ω时333A±10%;输出阻抗30Ω时133A±10%;2.1.★开路输出电压(PK1)0.25kV–6.0kV(±10%)2.振铃波发生器
2.11.极性:正和负2.10.网络容量:AC380V16A2.9.相位自动跟随,误差±10°2.8.★输出阻抗:12ohm±20%、30ohm±20%自动切换;2.7.瞬态重复率:(1-60)/min;2.6.★衰减电压:0.4<PK2/PK1<1.1;0.4<PK3/PK2<0.8;0.4<PK4/PK3<0.8
3.5.★重复率:100kHz时,40±10%次/s;1MHz时,400±10%次/s3.4.★电压振荡频率:100kHz,1MHz3.3.★源阻抗:200Ω3.2.极性:正,负3.1.★200V~3kV3.慢速阻尼振荡波发生器(满足IEC61000-4-10的阻尼振荡磁场测试和IEC61000-4-18要求的慢速阻尼振荡波)
4.2.上下高度可调节4.1.线圈可360°旋转调整4.磁场线圈3.8.上升时间:75±20%ns3.7.★猝发持续时间:不小于2s。3.6.★PK5>0.5*PK1;PK10<0.5*PK1
5.4.★EUT端口的差模阻抗100Ω±20Ω5.3.★EUT端口的共模阻抗150(+10,-20)Ω,相角0°±25°5.2.★满足电源端口CDNE-M2和CDNE-M35.1.★频率30MHz-300MHz5.耦合去耦网络CDNE4.3.★线圈为1m*1m
7.1.★电流注入钳,10kHz-400MHz,100W7.电流注入钳6.1.★振荡频率:10kHz、100kHz,1MHz、10MHz、30MHz、100MHz6.CS116波形发生器5.6.去耦衰减>30dB5.5.纵向转换损耗≥20dB
10.1.★V-LISN10.军用阻抗稳定网络两个9.1.★频率范围:10kHz-200MHz9.电流监测钳8.1.★频率范围10kHz-400MHz8.校准夹具
11.1.★DC-1MHz光电转换器11.DC-1MHz光电转换器10.5.50HzAC800V10.4.★70(100)A10.3.★(50uH+5Ω)||50Ω10.2.★(9)150kHz-100MHz
1、所有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并符合相关的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合法手续的产品。不得使用库存时间超过6个月的产品或部件。有关说明:三、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2.1.★适配支持远程控制的测试设备,可进行上位机操作12.测试软件11.2.28Vdc
4.3供应商负有确保所供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不可推卸的责任,供货范围包括产品主机及正常运行须配套的全部附件、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调试所需全部辅材。4.2各供应商应根据技术规范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核实,如发现与提供的产品不符或者产品中有遗漏的,应在投标提疑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供应商未予核实或未能核实出与本招标文件提供的产品不符,则应按提供的产品进行报价,同时应承担在中标后不得更新或增添产品的风险(除非增添的产品是免费的),并确保实现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使用功能。4.1产品价格(包括全套产品、辅配件、随产品应提交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价格以及资料等费用);4、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3、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仪器的完整技术资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1套,技术资料须采用中文。技术资料必须包括操作使用说明(含安装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仪器维护和故障处理手册等内容),各种软件资料,以及上述没有涵盖的供应商认为需要的相关资料。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根据现行市场价格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综合报价。
6、供应商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技术要求偏离: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及能保证采购产品的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的整套附、配套件和材料的详细清单和报价等。4.7供应商须负责现场的安装、调试、常规操作及维修的培训至采购人满意为止,该工作包含在投标报价内。4.6技术培训服务(说明服务内容);4.5包装、运输、装卸、现场保管费、保险费(指设备运抵现场所发生的费用);4.4供货范围还包括清单中虽未列入,但项目实施时必须的设备附件、材料,供应商均应纳入投标设备清单,货款计入投标总价,采购人不再承担因供应商漏报而增加的费用。
2、供应商在发货前应提供给用户设备的全部资料和出厂检验报告,用户签字确认后方可发运。设备到达采购人现场前,应提前7天通知采购人做好接收准备,设备到达现场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清单进行现场质量检验和验收;1、本项目为运行手续齐备的交钥匙工程;(二)验收9、投标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8、供应商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7、安装、调试:供应商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用户配合供应商在用户处的调试工作,供应商必须在设备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后半个月内结束。每超一天,罚款合同总金额的0.1%,最多至10%。
8、供应商需配合业主完成并通过CNAS、CMA等相关检测能力扩项评审,取得相关资质。7、中标人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招标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6、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5、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招标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4、中标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3、最终验收:在所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以双方签署的技术规格为准,逐项进行最终验收。仪器仪表需要按照国内仪表校准规范出具校准报告,校准机构为经采购方指定或确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CNAS资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最终验收报告的签字待设备上述条款均验收合格且运行两周无故障后予以签字。
1、供应商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的,配件为原装的,完全符合国家标准等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保证书”,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四)质量保证: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免除且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或产品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三)知识产权:10、在提供仪器设备时,须提供以下设备用户设备的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及装箱清单。9、当出现不合格产品时,中标人要无条件更换合格产品。除招标人认可,否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降格处理。
2、质保期:卖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不少于2年,在此期间,如遇标准换版,在不涉及硬件更换条件下,卖方需无偿提供系统的升级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正常操作的情况下,造成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损坏,卖方必须在2天内无偿维修。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卖方必须在接到用户通报后2小时内给予用户明确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1、按采购人的需求及时到货,供应商需负责包括产品及辅配件、安装、调试、技术售后服务及培训、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合格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除非项目需求有变动,否则采购单位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五)售后服务:4、履行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3、若货物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标的物进行更换或退货,同时有权提出索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所有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供应商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培训系统管理员7、在合同签定后,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具体问题提供以下几种形式的技术服务:6、供应商中标后须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原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长不得少于8h。5、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项目情况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相关技术资料和信息。4、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继续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及优惠及时的备品备件。3、质保期内由于供应商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及调试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供应商无偿予以更换;由于采购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供应商有偿提供备件,并免费更换。质保期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4)重大技术问题处理供应商能帮助采购人建立远程维护系统,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供应商工程师经采购人授权通过电话线、宽带网等方式远程登录到采购人网络系统进行的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3)远程在线诊断和故障排除免费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解答采购人在系统使用、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2)电话咨询产品安装验收后半个月内,由供应商技术人员免费对采购人进行技术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和构造、仪器日常维护及一般故障排除,直至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该仪器。培训期间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免费向采购人提供仪器软件升级服务。软件升级按季度提供定期巡检,并提供巡检报告。5)定期巡检对重大的技术问题,供应商技术支持部门应协调组织技术专家小组进行会诊,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应在产品总价中包括。凡因包装或标志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坏或丢失,或因此引起的事故,均应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无锡地区的气候特点。1、包装箱应用坚固的材料制造,适用长途运输、防潮、防锈、防震、防粗暴装卸,适于空运和整体吊装,并注明起吊位置,起吊重量及重心位置。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七)包装和装运2、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卖方:买方(采购人):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第四部分合同条款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时,应当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含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八)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由买卖双方签订,并依据编号1009-2241HOLLY153号招标文件规定,按下列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卖出下列设备及服务。二、合同条款:受买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于2022年11月9日组织了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的国内招标,经评委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卖方中标。一、说明: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单位 | 产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含税 |
4、误期违约金:每拖延一天按中标价的0.1%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最高扣至合同价的10%直至取消双方签订的合同。3、交付时间: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2.2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卖方投标时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2.1合同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费用。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买方引起的技术变更或设备清单及数量调整外,卖方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变化等产生的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本项目合同总价均不得调整。2、合同总价(大写):
10、验收9、买方付款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经买方验收合格,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合同金额发票后60日历天内付剩余尾款。8、包装要求: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7、设备的制造应符合下列标准或规范并据此验收: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收货人: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11.4质保期满后,如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仍应在上述时间内响应、派人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并保证以优惠价格提供设备必须的各类备件、易损件和耗材。11.3在质保期内,因买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应在11.2条款中所述的时限内赶到买方现场,帮助排除故障、修复或更换零部件,需购买零部件时,酌情收取成本费。11.2在质保期内,在质量保证期内,按说明书上要求进行正常操作的情况下,造成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损坏,卖方必须在2日内无偿维修。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卖方必须在接到用户通报后2小时内给予用户明确答复,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11.1卖方所供高频阻尼正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至少为年,自验收合格起计算。11、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结束,买、卖双方派员共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
13.3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卖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买方有权按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处理。13.2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卖方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13.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13、卖方的违约责任按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12、技术资料
18、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即生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合同附件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由买方负责解释。17、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设备,当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时,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16、卖方在设备安装、验收过程中,买方提供下列条件和配合,超出下列范围的由卖方自理:15、卖方供给买方的设备、材料及卖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买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卖方在买方工地现场安装、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交通由卖方负责。14、买方的违约责任: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卖方提供相关安装条件等,卖方交付时间顺延。13.4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将扣减10%尾款。
法定(授权)代表人:卖方(中标方):(盖章)年月日法定(授权)代表人:买方(采购人):(盖章)1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年月日卖方帐号:卖方开户银行:卖方户名:
致: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一、投标申请及声明二〇二二年月日供应商: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电话:地址: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传真:
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或提供单独提交的报价函。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小写: |
交付时间 | 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交付到采购人指定现场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注:(1)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项目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政府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盖章):三、细目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单位 | 产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浪涌脉冲磁场发生器 | 1台 | |||||
2 | 振铃波发生器 | 1台 | |||||
3 | 慢速阻尼振荡波发生器 | 1台 | |||||
4 | 磁场感应线圈 | 1个 | |||||
5 | 耦合去耦网络CDNE | 1个 | |||||
6 | CS116 测试系统 | 1套 | |||||
7 | 阻抗稳定网络 | 2个 | |||||
8 | DC-1MHz光电转换器 | 1台 | |||||
9 | 测试软件 | 1套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含税 |
3)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复印件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提供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供应商可以参考上表的格式填报系统组成的完整供货清单。如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供货清单缺漏项,供应商应无偿补足。(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及辅配件、配套软件、税费、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全部费用;
9)供应商为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8)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22年7月-2022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发放的最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含有缴费基数、个人社会保障号(代码)的该供应商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单及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致: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格式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司在此郑重承诺:致: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格式二:承诺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采购人发现我司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我司没有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我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格式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企业名称(盖章):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项目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格式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
格式五:类似业绩3)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五、补充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合同主要内容 | 制造商 | 项目期限:年月至年月 | 合同金额(万元) | 验收情况 |
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说明 |
注:1.如投标中无任何偏离,也需在偏离表中注明。 |
注:1.供应商须根据所投标技术要求填写此表,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七、技术需求偏离表日期:
序号 | 招标技术指标要求 | 投标技术指标情况 | 偏离说明 |
八、项目组成员情况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也应该予以说明。2.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身份证号 |
十、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支持方案九、投标产品包装、运输、仓储、安装、检验及验收方案注: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均须填写此表,并附相应证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项目名称: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在实施或已完类似项目情况 | |||||||||||
买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验收日期 | 在供货或已验收 | 在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 ||||||
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十一、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3ctest品质第一,服务开创未来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的(项目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弦波
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高频阻尼正
弦波测试及校准设备采购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苏州泰
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2人,营业收入为8399.51万元,资产总额为10654.18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
受本项目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
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苏州泰思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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