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公告
2022年3月2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武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指定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组成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六条第二款,清算组履行的职责包括接管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清理公司财产;管理、处分公司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分公司为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清算组无法联系到分公司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接管扥公司任何资料和财产,暂未发现分公司相关财产及职工。现清算组拟通过公告方式推进办理分公司工商注销工作。
为尽快推进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工作,分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债权清册、财务账簿及职工清单和社保缴纳情况。如对清算组拟提请注销分公司事宜存在异议或持有分公司相关证照及资产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7日与清算组联系,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
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后期,清算组将对分公司进行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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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50号山河大厦40层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邮编:430077;联系人:吴茜;
联系电话:13163280432】
武汉金华工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