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宣传教育书籍示范点打造宣传架子宣传标语短视频宣传画册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单机调试检验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宣传挂历抽纸纸杯倡议书典型材料汇编折叠宣传册文件包笔记本视频汇报片宣传小视频石榴宣传展板高抛广告高速路高架桥旁水房四根支撑立柱宣传牌宣传广告宣传栏民族团结文化墙节能产品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升级免费修改完善服务运输保险技术援助辅助工具使用手册修理零部件整机设备大修维护配件技术人员附属设备组装性能测试试运行维修指南技术文件知识产权仪器设备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服务手册客户化开发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技术方案商业计划操作规程处理手段安装指导系统联调试验换代版本升级更新拆解合并新产品授权辅助服务装箱清单主机附件消耗品防潮防锈防粗暴装卸验收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jc-cg(gk)2022-01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招标联系人周勇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秋霞13565665606
中标公司岳普湖县第四中学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喀什优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KSJC-CG(GK)2022-01
二、项目名称: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 宣传架子、宣传标语、短视频、宣传画册、宣传教育书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不限 | 批 | 报价:1960572.00(元) | 喀什优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岳普湖县大发商住楼 | 91653128MA785QN60P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 无 | 1批 | 1960572 | 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毕新强,崔雪松,刘艳兵,张峰,周锦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免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城区市政大道36号院
联系方式:0998-6822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 030室
联系方式:13565665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秋霞
电 话:13565665606
附件信息: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1).doc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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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1).doc 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1).doc
采购机构: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文件编号:KSJC-CG(GK)2022-01公开招标文件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2.资金来源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4一总则4第1章投标人须知1目录发出日期:2022年5月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5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5.招标文件构成5二招标文件54.适用法律53.投标费用5
12.投标保证金711.投标报价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69.投标文件构成6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16.投标截止8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3.投标有效期7
22.投标无效1121.投标偏离11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918.开标9五开标及评标9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2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2六确定中标1225.保密原则1224.废标1223.比较与评价12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332.中标服务费1331.履约保证金1330.签订合同13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228.采购任务取消12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0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7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736.质疑与接收1335.人员回避1334.廉洁自律规定13
(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621、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70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68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9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9第3章投标邀请42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投标人须知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69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
投标邀请第二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及装订,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装订投标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投标。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9.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10.4投标人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判定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无效。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一经发现投标产品种类缺项或者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投标保证金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每份投标文件的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6未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5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及页码,页码必须连续并与目录相对应。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3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且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投标截止15.4未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制作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1-10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原件的提供原件其余未说明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4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1.投标偏离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比较与评价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4.废标2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报价部分20分、商务部分10、技术部分70分)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中标服务费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和处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5.人员回避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号合同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中标后开具)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谨启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公章: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采购人):编号: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
4.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7.依法缴纳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投标报价包含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需包含系统集成费。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单位:签发日期: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说明: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4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日期:邮政编码: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季度的社保缴纳证明)6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注: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8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7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委托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司法诉讼败诉及借用、挂靠他人资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询记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自拟)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
(9)在中标公示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依法进行相应处罚。(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0)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日期-------------------------------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货物填写一份该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序号 | 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7.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8.以上报价的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包含机房装修、电气、综合布线等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的一切费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其它 |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3、投标人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之服务、技术要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的服务、技术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注: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注: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7-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邀请第二册公开招标文件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文件或供货及实施方案、服务方案9、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KSJC-CG(GK)2022-01一、项目基本情况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7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公开招标公告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1日。采购需求:宣传架子、宣传标语、短视频、宣传画册、宣传教育书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援疆资金;预算金额:2000000元(贰佰万元整)点打造)项目项目名称: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2021年6月7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套方式:线上获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周勇采购人名称: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岳普湖县市政大道36号院四楼统一战线工作部会议室
电话:13565665606联系人:刘老师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采购代理机构: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联系电话:14799110909
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资格审查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联 系 方式: 周勇 14799110909 |
2 | 招标机构 :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 系 电 话:13565665606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 030室 |
3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 :1~10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现场开标须提供原件,并自备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
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 |
5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是、否) |
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元。超出此报价投标无效。 |
9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10 | 投标保证金形式: þ电汇 þ转账 ¨保函 保证金数额:40000元(肆万元整) 保证金收款人: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青年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8289256081 ★汇款时注明:KSJC-CG(GK)2022-01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转入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后,将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放置,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退投标保证金时,请填写招标文件最后一页《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发扫描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1376582482@qq.com) |
11 |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日 |
12 | 投标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肆份; 开标一览表:壹份(单独密封提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单独密封提交)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U盘需单独封装一份于单独封套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使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
13 | 现场答疑地点:/。 |
14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11:30(北京时间) |
15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7日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岳普湖县市政大道36号院四楼统一战线工作部会议室 |
16 | 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18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19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电汇或企业账户网银汇款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5 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收款人: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汇款时注明:KSJC-CG(GK)2022-01履约保证金 |
20 | 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费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协商确定,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一次性交纳该费用。 支付形式:电汇、网银 支付时间: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 |
2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22 | 接收部门: 招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13565665606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 030室 |
序号 | 审核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N | ||
序号 | 审核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
5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
7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
结论 |
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进一步铸牢岳普湖县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岳普湖县统战部以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为载体,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创新各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式、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投标企业资格要求:按照须知表内要求。项目编号:KSJC-CG(GK)2022-01项目名称: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投标人投标填报的必须是真实数据,若其中一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符,则视为虚假投标,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上述问题,除处以罚款以外,按投标人违约处理。上述任意一种情况一经发现,除上述处罚外,将投标人或履约投标人报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予以全省(自治区)公示,3年内禁止参加本区域政府采购招投标。2、满足招标人及项目需求。1、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三、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挂历 | 1、挂历高度75cm,宽55cm;2、200克铜版纸彩色印制; | 100000 | ||||
2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抽纸 | 1、抽纸设计民族团结元素外包装;2、抽纸规格长22cm,宽12cm,高8cm;3、不低于100抽; | 2000 | ||||
3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纸杯 | 1、纸杯设计民族团结元素;2、纸杯高9cm,底部、上沿直径分别为5.5cm和7.5cm; | 10000 | ||||
4 | 岳普湖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应知应会(100题) | 1、应知应会小书籍封面设计民族团结元素,书籍内容彩色印制;2、书籍规格高14cm,宽10cm; | 10000 | ||||
5 | 岳普湖县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倡议书 | 1、倡议书规格为A4纸,背景设计民族团结元素;2、双面彩色打印,正面为国家通用语言,背面为维语; | 10000 | ||||
6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故事汇 | 1、主要收集表彰过的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书籍规格为A4纸;2、封皮设计民族团结元素,内容彩色印制,每个故事附个人或集体插图一幅 | 350 | ||||
7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典型材料汇编 | 1、主要收集岳普湖县乡镇、县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典型汇报材料,书籍规格为A4纸;2、封皮设计民族团结元素,内容彩色印制,每篇汇报材料附本单位插图一张; | 350 | ||||
8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册 | 1、主要收集体现岳普湖县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图片,并附简要说明;2、铜版纸彩色印制; | 350 | ||||
9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折叠宣传册 | 1、A4三折页,设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方面内容,双面彩色印制;1000份2、A3三折页,设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方面等内容,双面彩色印制;1000份 | 2000 | ||||
10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件包 | 1、公文包证明印制民族团结元素;2、高31cm,宽40cm硬质常用公文包; | 50 | ||||
11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笔记本 | 1、笔记本封面简单设计民族团结元素;2、高25cm,宽18cm,不低于1.5cm厚度笔记本 | 100 | ||||
12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视频汇报片 | 1、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着力要求修改完善宣传片,配音、制作、摄影、剪辑 | 10 | ||||
12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视频汇报片 | 拍摄5部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小视频 | 5 | ||||
13 | 6组石榴(每组2个石榴) | 1、石榴高端玻璃钢材质,带石榴叶子、宽3米、高2.5米;2、石榴底座宽4米,高0.8米;底座材质为钢架或砖混结构,外观附贴硬质仿大理石 | 6 | ||||
14 | 县委机关宾馆侧面宣传展板 | 1、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喷绘内容;2、展板长10米、高5米, | 50 | ||||
15 | 岳普湖县高速路入口金银花广场(发光)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发光);2、造型长10米、高5米; | 50 | ||||
16 | 岳普湖县高速公路入口高抛广告(先设计、8至9月更换)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喷绘内容;2、版面宽18米、高6米; | 108 | ||||
17 | 高速路高架桥(岳乡7村、入岳处等5座高架桥) | 1、每座立交桥长50米,高2米,均为两面,共计10面,悬挂宣传标语; | 1000 | ||||
18 | 岳普湖县集散中心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8米、高4米; | 32 | ||||
19 | 岳普湖县气象局旁水房 | 1、长6米,高2米,结合实际自行设计(PVC图案雕刻); | 12 | ||||
20 | 岳普湖县沙枣林警务站四根支撑立柱 | 1、四根立柱发光字,每根整体高3米,宽1米;2、内容: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②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12 | ||||
21 | 岳普湖县城西检查站(毛驴三叉口) | 1、检查站顶部进口和出口两面,检查站顶部进出口均宽20米;设计1.2米高发光字体。2、内容:①出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口: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33.12 | ||||
22 | 岳普湖县融媒体中心十字路口(第一中学墙体外)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10米、高4米; | 40 | ||||
23 | 岳普湖县迎宾馆 | 1、宾馆顶部长45米,设计高1.5米、宽1.5米发光字体;2、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 51.75 | ||||
23 | 岳普湖县迎宾馆 | 1、电梯入口处:设计雕刻立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字;2、休息区:设计雕刻与背景颜色相符的立体“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字,含简单造型。 | 2 | ||||
23 | 岳普湖县迎宾馆 | 1、宾馆餐厅三面承重墙立柱,设计与餐厅背景相符的宣传牌3个 | 3 | ||||
24 | 园区法制广场十字路口平房屋顶 | 1、平房屋顶总长55米,设计高1.4米、宽1.2米立体不发光字;2、宣传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 42 | ||||
25 | 锦绣庄园正门口 | 1、大门右侧墙面,高8米宽3米,左侧墙面10*5米,结合实际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内容(造型设计,PVC雕刻安装) | 74 | ||||
26 | 达瓦昆广场广电局家属院墙侧面 | 1、墙体约长10米,宽4米,设计发光字体和造型;2、宣传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 40 | ||||
27 | 电信局对面步行街(民族团结一条街,楼顶字体发光) | 1、楼顶约长50米,设计高1.2米宽1.2米发光立体字体;2、宣传内容: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包在一起; | 23 | ||||
27 | 电信局对面步行街(民族团结一条街,楼顶字体发光) | 1、“民族团结一条街”牌匾,高1米,长约9米; | 7 | ||||
27 | 电信局对面步行街(民族团结一条街,楼顶字体发光) | 1、步行街内天桥共六座,每座桥两面,均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宣传,共计12面;2、内容自行设计,能体现民族团结方面的内容;(长度8米,高度1.4米)焊接架子+数码喷绘+安装 | 134.4 | ||||
28 | 岳普湖老邮电局十字路口联通公司楼顶(字体发光) | 1、楼顶为弧形,约50米;设计高1.5米、宽1.5米立体发光字体;2、设计内容:楼顶弧形中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弧形中央两边,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1.5*1.5)*27=60.75 | 61 | ||||
29 | 岳普湖站客运站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6米、高3米; | 18 | ||||
30 | 岳普湖县新岳东路(生产营)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4米、高3米; | 12 | ||||
31 | 岳普湖县第一中学(体育馆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8米、高4米; | 32 | ||||
32 | 清泉市场十字路口(麦盖提路楼顶) | 楼顶总长94米,字大小:高1.5米,宽1.5米(29个字,1.5*1.5*27=60.75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60.75 | ||||
33 | 铁热木镇10村(达瓦昆景区合适位置) | 1、村委会旁边平房围墙约30米,单独立框架设立宣传栏,框架总体高8米,宽4米; | 32 | ||||
34 | 物流园对面小区5栋楼侧面墙体宣传广告 | 1、物流园共计5栋楼,侧面墙体按照字体面平方设计宣传内容;2、设计内容:①同心共筑中国梦、中华民族一家亲;②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③坚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⑤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高9米宽4米=36㎡*5个墙面=180㎡ | 108 | ||||
35 | 姜英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 1、室内外整体装修改造,房屋共计3间,1间办公室,2间教室(原来有点的方向改造、装修、宣传内容、亮化、智能音视频系统、) | 1 | ||||
35 | 姜英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 2、教育基地旁边6座大棚侧面设计宣传民族团结标语;基地对面广场悬挂“姜英民族团结进步广场”牌匾等元素 | 8 | ||||
36 | 色也克乡阿依谢姆民族团结大院 | 1、对门口墙体简易设计;2、对荣誉墙从新设计改造;3、对院内、室内进行简易改造; | 1 | ||||
36 | 色也克乡1村十字路口 | 1、设计宽4米,高3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元素造型 | 12 | ||||
37 | 铁热木镇良种场沙枣林十字路口 | 1、单独立框架设立宣传栏,框架总体高8米,宽4米;2、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内容喷绘广告宣传(两面); | 64 | ||||
38 | 铁热木镇公安检查站宣传栏 | 1、已有宣传框架,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元素喷绘广告; | 20 | ||||
39 | 巴依阿瓦体乡(阿洪鲁库木乡、阿巴提镇三路口) | 1、单独立框架设立宣传栏,框架总体高8米,宽4米;2、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内容喷绘广告宣传(两面); | 64 | ||||
40 | 岳普湖县达瓦昆景区第一道门、第二道门入口处 | 1、根据景区实际,在景区显著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民族团结广告;设计宽5米,高3米2、宣传内容: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②全国各民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 30 | ||||
41 | 岳普湖县新巴扎综合市场入口 | 1、设计宽4米,高3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元素造型 | 12 | ||||
42 | 民族团结进步新型社会组织 | 开发区社区民族团结文化墙 | 1 | ||||
42 | 民族团结进步新型社会组织 | 花园路社区民族团结文化墙 | 1 | ||||
43 | 岳普湖县第三中学 | 1、对办公楼、教学楼楼道根据实际设计民族团结元素 | 1 | ||||
44 | 岳普湖县中学幼儿园 | 1、对办公楼、教学楼楼道根据实际设计民族团结元素 | 1 | ||||
45 | 岳普湖县第四中学 | 1、对办公楼、教学楼楼道根据实际设计民族团结元素 | 1 | ||||
46 | 岳普湖县水景公园 | 1、在公园醒目位置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元素长10米,高2.2米,发光立体造型字;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22 | ||||
总价: | |||||||
注:本项目实施地点多面广,为确保项目实施精准,投标供应商须到实地进行勘察和测量,并提供效果图。 | |||||||
注:本项目实施地点多面广,为确保项目实施精准,投标供应商须到实地进行勘察和测量,并提供效果图。 |
(四)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维护。②在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5%的货款。(三)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5%的货款,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二)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一)交货时间:公示期满之日签订合同并同步供货,1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四、商务要求: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五)验收:
注②: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采用综合评标法时,业主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注①:注:同品牌处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的价格20分商务10分技术70分、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
(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包含如下内容:(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的初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符合性检查 1、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 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审 查 标 准 1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2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5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7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8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10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审 查 标 准 1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2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5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7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8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10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
审 查 标 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 查 标 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 查 标 准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
审 查 标 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 查 标 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 查 标 准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第三册公开招标文件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评审完毕,评标委员会根据汇总各投标企业的综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委员会。如果两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投标价格低者排在前。(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价 格:20分 商 务:10分 技 术:70分 | 说明 |
价格评分标 准 | 投标报价 | 2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
商务评分标 准 | 业绩 | 5 | 提供设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 |
商务评分标 准 |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 5 | 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理;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及资料提供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得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配置及性能指标 | 25 | 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的响应程度打分,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25分。参数一项负偏离扣5分,直至扣完。 | |
技术评分标 准 | 产品质量 | 8 | 产品质量8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中有国家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的得3分,3C质量认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三项认证齐全的得5分,有二个的得3分,有一个的得1分;产品质检报告中无详细质检内容的相应减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实施方案 | 12 |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设备质量、各个阶段进度、安全措施、紧急保障措施及善后处理方案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优异得12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5分,差得0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8 | 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供货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包含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并针对本项目设有专业维修工程师且售后服务承诺优异的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3 | 根据各供应商对所投产品质保期进行打分,每增加一年得1分,共计3分,没有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平面效果图 | 12 | 1.平面布置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最好的,优得12分: 2.平面布置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较好,良得8分: 3.平面布置规划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一般,中得5分: 4.平面布置规划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差,差得0分: 5.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不交效果图的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备品备件 | 2 | 有固定的备品备件,易损零部件的配备及报价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优异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
第一部分合同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合同编号:请参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书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
b.合同专用条款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买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以(招标采购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采购内容招标(询价、谈判)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f.招标(询价、谈判)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e.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d.中标(成交)通知书c.合同通用条款
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总价(大写金额):3、合同币种:(附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 格 | 原产地 | 制造商 | 配置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金额: | |||||||||
合同金额 | 小写金额: 元。 大写金额: 元。 |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联系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买方:(公章)卖方:(公章)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话:电话:
1.3卖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1.2卖方免费提供以下培训:1.1卖方对本项目提供服务:1.质量保证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地点、服务范围: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2.交货方式、地点1.6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原因)三年内免费更换,软件3年免费服务,项目整体3年免费服务。1.5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4卖方所供货物必须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全新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3检验测试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3.2运行效果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调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3.1卖方应当在货到买方指定地点48小时前通知买方,买方在货到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需要对卖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收到卖方验收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3.检验和验收(2)(1)
3.5买方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或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3.4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3.3.3买方与卖方解除合同,扣除卖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卖方负责将所供货物清理出买方场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所造成的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3.3.2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3.3.1卖方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处理方式:
4.1.3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在卖方无违约情形之下,函告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4.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方式提交;4.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个工作日内,卖方向疏勒县人民医院提交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4.付款条件及方式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其他材料。(2)经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1)经买方确认的发票;4.2.2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4.2.1付款方式:合同金额拨付按照50%、40%、10%的比例进行拨付,其中50%为首批款,款项拨付后启动项目建设,待完成50%的项目进度后,业主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40%的第二批款,待项目终期验收完成后,拨付剩余10%。4.2合同款支付
5.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三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5.售后服务:4.3.3返还时间及条件:4.3.2交付金额:4.3.1交付时间:4.3质量保证金
5.7卖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卖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5.6卖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卖方违规操作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5.5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继续向买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买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3个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卖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4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买方就其损失向卖方索赔的权利。5.3在货物质保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5.2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卖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
6.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6.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6.1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天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6.不可抗力5.9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5.8系统升级服务。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卖方根据买方的业务需求变化,对该项目的已有模块提供免费修改完善服务,超出现有模块的新需求,费用由双方协商。
9.3在卖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卖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卖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价款%的违约金。9.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9.1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天,卖方向买方按照合同总价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达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违约责任:8.其他规定:7.知识产权:通用条款
9.9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9.8无论何种行为及原因的违约,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人员交通费用、差旅费用等全部费用。9.7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9.6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5卖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解除合同的除外)。买方未能及时追究卖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卖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4卖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款。1.1“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第三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7“卖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买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技术规格要求1.12“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3.3按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3.2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3.1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且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1卖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合同文件和资料
5.8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5.7卖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卖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卖方授权买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买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全权,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卖方不对合同条款下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不再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6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买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买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5.5卖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卖方承诺并保证买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
7.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卖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卖方在买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买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7.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卖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8.包装要求7.2.2卖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7.2.1卖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卖方负责。8.4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9.3.2买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卖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1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卖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11.检验和验收服务期限:4年(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2022年4月份完成建设;服务运营期3年,运营服务至2025年)。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买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买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卖方承担。
11.2.3除需买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11.2.1交货完成后,卖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完成交货。11.1.2卖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买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b.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相应补偿。13.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2.付款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3.4货物验收合格后,买方函告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或现金。
15.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14.4卖方除需承担上述应有卖方所承担的费用之外,还应当承担买方因索赔而发生的司法行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检测、评估、保全(含保函)、诉讼、执行、律师、差旅等等一切费用。14.3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卖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未约定的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6.违约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9.1买方和卖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18.税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0.1.3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2.2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转让和分包卖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破产终止合同20.2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4.3双方送达地址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EMS)方式送达的,邮件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邮件退回的,退回之次日视为送达。2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4.通知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3.合同修改
招标业务部(收):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帐号:行号:开户行名称:公司名称:
备注:请将以上退款信息加盖公章交至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收到退款信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余额电汇至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财务电话:17726322512(注:1、附汇款或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果是个人姓名的汇款,请附汇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现金存款单等)投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
采购机构: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文件编号:KSJC-CG(GK)2022-01公开招标文件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2.资金来源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4一总则4第1章投标人须知1目录发出日期:2022年5月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5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5.招标文件构成5二招标文件54.适用法律53.投标费用5
12.投标保证金711.投标报价6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69.投标文件构成6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816.投标截止8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8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813.投标有效期7
22.投标无效1121.投标偏离11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0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918.开标9五开标及评标9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2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2六确定中标1225.保密原则1224.废标1223.比较与评价12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332.中标服务费1331.履约保证金1330.签订合同13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228.采购任务取消12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30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7第2章投标文件格式1736.质疑与接收1335.人员回避1334.廉洁自律规定13
(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621、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70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68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49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9第3章投标邀请42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一总则投标人须知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69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的采购机构: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4.适用法律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3.投标费用
投标邀请第二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第一册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三册评标方法和标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1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证明投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及装订,若投标人未依照要求制作装订投标文件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要求,为无效投标。9.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两部分合订成册。9.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10.4投标人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并判定为虚假内容,其投标无效。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2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1.3.1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一经发现投标产品种类缺项或者数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投标保证金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4.1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2.6.3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2.6.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2.6.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4.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每份投标文件的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12.7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6未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4.5投标文件必须制作目录及页码,页码必须连续并与目录相对应。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3所有投标文件采用双面打印且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资格证明文件密封装订在其他投标文件中,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投标截止15.4未按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制作及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五开标及评标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1-10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为原件的提供原件其余未说明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留存复印件。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名,随机抽取专家4名)。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0.2.2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4.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4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2.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1.投标偏离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0.5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3.比较与评价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24.废标23.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中小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5.保密原则(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中标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采购任务取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报价部分20分、商务部分10、技术部分70分)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29.3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中标服务费31.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和处理。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5.人员回避34.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4.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4.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4.廉洁自律规定33.2.3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6.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号合同履约保函致:(买方名称)(中标后开具)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谨启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公章: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采购人):编号: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
4.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1.开标一览表;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据;7.依法缴纳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投标报价包含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等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需包含系统集成费。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单位:签发日期: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说明: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将此证明书原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谈判响应文件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注:1.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日期: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
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详细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4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缴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日期:邮政编码: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投标单位提供上一季度的社保缴纳证明)6提供社保相关证明注: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章)
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公开采购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8投标单位(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7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日期:年月日委托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名称: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司法诉讼败诉及借用、挂靠他人资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询记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自拟)11投标人可提供有利于投标的其他证明材料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所有技术文件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
(9)在中标公示期过后7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不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依法进行相应处罚。(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10)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日期-------------------------------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货物填写一份该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序号 | 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7.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项目编号: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8.以上报价的货物、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安装、税金(包含机房装修、电气、综合布线等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的一切费用。
序号 | 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其它 |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注: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3、投标人应结合实际情况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服务内容。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之服务、技术要求,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响应与招标文件的服务、技术要求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注: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注: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7-2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为(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日期: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邀请第二册公开招标文件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注:参照“第六章评分方法和标准”,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其他证明文件或供货及实施方案、服务方案9、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
项目编号:KSJC-CG(GK)2022-01一、项目基本情况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7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公开招标公告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1日。采购需求:宣传架子、宣传标语、短视频、宣传画册、宣传教育书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参数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金来源:援疆资金;预算金额:2000000元(贰佰万元整)点打造)项目项目名称: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2021年6月7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套方式:线上获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周勇采购人名称: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岳普湖县市政大道36号院四楼统一战线工作部会议室
电话:13565665606联系人:刘老师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采购代理机构: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联系电话:14799110909
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资格审查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岳普湖县 联 系 方式: 周勇 14799110909 |
2 | 招标机构 :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 系 电 话:13565665606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 030室 |
3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现场准备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提供,其中 :1~10项为开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现场开标须提供原件,并自备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随标书提供,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质要求有一项未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
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 |
5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是、否) |
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是、否) |
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00000元。超出此报价投标无效。 |
9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10 | 投标保证金形式: þ电汇 þ转账 ¨保函 保证金数额:40000元(肆万元整) 保证金收款人: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青年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8289256081 ★汇款时注明:KSJC-CG(GK)2022-01投标保证金 注:投标保证金转入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后,将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原件单独放置,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逾期不予受理。(退投标保证金时,请填写招标文件最后一页《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发扫描件至项目联系人邮箱:1376582482@qq.com) |
11 |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日 |
12 | 投标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肆份; 开标一览表:壹份(单独密封提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单独密封提交)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U盘需单独封装一份于单独封套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使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所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随文件同时递交的图纸、U盘等附件均不予退回。 |
13 | 现场答疑地点:/。 |
14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7日11:30(北京时间) |
15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7日11: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岳普湖县市政大道36号院四楼统一战线工作部会议室 |
16 | 评标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
17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18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是、否) |
19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5%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 电汇或企业账户网银汇款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 5 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收款人:中共岳普湖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汇款时注明:KSJC-CG(GK)2022-01履约保证金 |
20 | 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费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协商确定,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一次性交纳该费用。 支付形式:电汇、网银 支付时间: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 |
21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 否 (是、否) |
22 | 接收部门: 招标项目部 联系电话:13565665606 通讯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深喀大道深圳城3号楼15楼 030室 |
序号 | 审核内容 | 投标人1 | 投标人N | ||
序号 | 审核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
5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
7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
结论 |
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进一步铸牢岳普湖县各族群众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岳普湖县统战部以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为载体,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创新各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式、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投标企业资格要求:按照须知表内要求。项目编号:KSJC-CG(GK)2022-01项目名称: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3、投标人投标填报的必须是真实数据,若其中一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符,则视为虚假投标,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上述问题,除处以罚款以外,按投标人违约处理。上述任意一种情况一经发现,除上述处罚外,将投标人或履约投标人报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予以全省(自治区)公示,3年内禁止参加本区域政府采购招投标。2、满足招标人及项目需求。1、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三、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挂历 | 1、挂历高度75cm,宽55cm;2、200克铜版纸彩色印制; | 100000 | ||||
2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抽纸 | 1、抽纸设计民族团结元素外包装;2、抽纸规格长22cm,宽12cm,高8cm;3、不低于100抽; | 2000 | ||||
3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纸杯 | 1、纸杯设计民族团结元素;2、纸杯高9cm,底部、上沿直径分别为5.5cm和7.5cm; | 10000 | ||||
4 | 岳普湖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应知应会(100题) | 1、应知应会小书籍封面设计民族团结元素,书籍内容彩色印制;2、书籍规格高14cm,宽10cm; | 10000 | ||||
5 | 岳普湖县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倡议书 | 1、倡议书规格为A4纸,背景设计民族团结元素;2、双面彩色打印,正面为国家通用语言,背面为维语; | 10000 | ||||
6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故事汇 | 1、主要收集表彰过的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书籍规格为A4纸;2、封皮设计民族团结元素,内容彩色印制,每个故事附个人或集体插图一幅 | 350 | ||||
7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典型材料汇编 | 1、主要收集岳普湖县乡镇、县直机关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典型汇报材料,书籍规格为A4纸;2、封皮设计民族团结元素,内容彩色印制,每篇汇报材料附本单位插图一张; | 350 | ||||
8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画册 | 1、主要收集体现岳普湖县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图片,并附简要说明;2、铜版纸彩色印制; | 350 | ||||
9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折叠宣传册 | 1、A4三折页,设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方面内容,双面彩色印制;1000份2、A3三折页,设计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方面等内容,双面彩色印制;1000份 | 2000 | ||||
10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件包 | 1、公文包证明印制民族团结元素;2、高31cm,宽40cm硬质常用公文包; | 50 | ||||
11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笔记本 | 1、笔记本封面简单设计民族团结元素;2、高25cm,宽18cm,不低于1.5cm厚度笔记本 | 100 | ||||
12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视频汇报片 | 1、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个着力要求修改完善宣传片,配音、制作、摄影、剪辑 | 10 | ||||
12 | 岳普湖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视频汇报片 | 拍摄5部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小视频 | 5 | ||||
13 | 6组石榴(每组2个石榴) | 1、石榴高端玻璃钢材质,带石榴叶子、宽3米、高2.5米;2、石榴底座宽4米,高0.8米;底座材质为钢架或砖混结构,外观附贴硬质仿大理石 | 6 | ||||
14 | 县委机关宾馆侧面宣传展板 | 1、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喷绘内容;2、展板长10米、高5米, | 50 | ||||
15 | 岳普湖县高速路入口金银花广场(发光)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发光);2、造型长10米、高5米; | 50 | ||||
16 | 岳普湖县高速公路入口高抛广告(先设计、8至9月更换)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喷绘内容;2、版面宽18米、高6米; | 108 | ||||
17 | 高速路高架桥(岳乡7村、入岳处等5座高架桥) | 1、每座立交桥长50米,高2米,均为两面,共计10面,悬挂宣传标语; | 1000 | ||||
18 | 岳普湖县集散中心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8米、高4米; | 32 | ||||
19 | 岳普湖县气象局旁水房 | 1、长6米,高2米,结合实际自行设计(PVC图案雕刻); | 12 | ||||
20 | 岳普湖县沙枣林警务站四根支撑立柱 | 1、四根立柱发光字,每根整体高3米,宽1米;2、内容: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②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12 | ||||
21 | 岳普湖县城西检查站(毛驴三叉口) | 1、检查站顶部进口和出口两面,检查站顶部进出口均宽20米;设计1.2米高发光字体。2、内容:①出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口: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 33.12 | ||||
22 | 岳普湖县融媒体中心十字路口(第一中学墙体外)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10米、高4米; | 40 | ||||
23 | 岳普湖县迎宾馆 | 1、宾馆顶部长45米,设计高1.5米、宽1.5米发光字体;2、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 51.75 | ||||
23 | 岳普湖县迎宾馆 | 1、电梯入口处:设计雕刻立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字;2、休息区:设计雕刻与背景颜色相符的立体“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字,含简单造型。 | 2 | ||||
23 | 岳普湖县迎宾馆 | 1、宾馆餐厅三面承重墙立柱,设计与餐厅背景相符的宣传牌3个 | 3 | ||||
24 | 园区法制广场十字路口平房屋顶 | 1、平房屋顶总长55米,设计高1.4米、宽1.2米立体不发光字;2、宣传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 42 | ||||
25 | 锦绣庄园正门口 | 1、大门右侧墙面,高8米宽3米,左侧墙面10*5米,结合实际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内容(造型设计,PVC雕刻安装) | 74 | ||||
26 | 达瓦昆广场广电局家属院墙侧面 | 1、墙体约长10米,宽4米,设计发光字体和造型;2、宣传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 40 | ||||
27 | 电信局对面步行街(民族团结一条街,楼顶字体发光) | 1、楼顶约长50米,设计高1.2米宽1.2米发光立体字体;2、宣传内容: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包在一起; | 23 | ||||
27 | 电信局对面步行街(民族团结一条街,楼顶字体发光) | 1、“民族团结一条街”牌匾,高1米,长约9米; | 7 | ||||
27 | 电信局对面步行街(民族团结一条街,楼顶字体发光) | 1、步行街内天桥共六座,每座桥两面,均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容宣传,共计12面;2、内容自行设计,能体现民族团结方面的内容;(长度8米,高度1.4米)焊接架子+数码喷绘+安装 | 134.4 | ||||
28 | 岳普湖老邮电局十字路口联通公司楼顶(字体发光) | 1、楼顶为弧形,约50米;设计高1.5米、宽1.5米立体发光字体;2、设计内容:楼顶弧形中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弧形中央两边,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1.5*1.5)*27=60.75 | 61 | ||||
29 | 岳普湖站客运站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6米、高3米; | 18 | ||||
30 | 岳普湖县新岳东路(生产营)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4米、高3米; | 12 | ||||
31 | 岳普湖县第一中学(体育馆十字路口) | 1、设计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民族团结宣传造型(不发光);2、造型长8米、高4米; | 32 | ||||
32 | 清泉市场十字路口(麦盖提路楼顶) | 楼顶总长94米,字大小:高1.5米,宽1.5米(29个字,1.5*1.5*27=60.75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60.75 | ||||
33 | 铁热木镇10村(达瓦昆景区合适位置) | 1、村委会旁边平房围墙约30米,单独立框架设立宣传栏,框架总体高8米,宽4米; | 32 | ||||
34 | 物流园对面小区5栋楼侧面墙体宣传广告 | 1、物流园共计5栋楼,侧面墙体按照字体面平方设计宣传内容;2、设计内容:①同心共筑中国梦、中华民族一家亲;②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③坚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⑤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高9米宽4米=36㎡*5个墙面=180㎡ | 108 | ||||
35 | 姜英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 1、室内外整体装修改造,房屋共计3间,1间办公室,2间教室(原来有点的方向改造、装修、宣传内容、亮化、智能音视频系统、) | 1 | ||||
35 | 姜英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 2、教育基地旁边6座大棚侧面设计宣传民族团结标语;基地对面广场悬挂“姜英民族团结进步广场”牌匾等元素 | 8 | ||||
36 | 色也克乡阿依谢姆民族团结大院 | 1、对门口墙体简易设计;2、对荣誉墙从新设计改造;3、对院内、室内进行简易改造; | 1 | ||||
36 | 色也克乡1村十字路口 | 1、设计宽4米,高3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元素造型 | 12 | ||||
37 | 铁热木镇良种场沙枣林十字路口 | 1、单独立框架设立宣传栏,框架总体高8米,宽4米;2、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内容喷绘广告宣传(两面); | 64 | ||||
38 | 铁热木镇公安检查站宣传栏 | 1、已有宣传框架,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元素喷绘广告; | 20 | ||||
39 | 巴依阿瓦体乡(阿洪鲁库木乡、阿巴提镇三路口) | 1、单独立框架设立宣传栏,框架总体高8米,宽4米;2、设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宣传内容喷绘广告宣传(两面); | 64 | ||||
40 | 岳普湖县达瓦昆景区第一道门、第二道门入口处 | 1、根据景区实际,在景区显著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民族团结广告;设计宽5米,高3米2、宣传内容: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②全国各民族人民大团结万岁 | 30 | ||||
41 | 岳普湖县新巴扎综合市场入口 | 1、设计宽4米,高3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创建元素造型 | 12 | ||||
42 | 民族团结进步新型社会组织 | 开发区社区民族团结文化墙 | 1 | ||||
42 | 民族团结进步新型社会组织 | 花园路社区民族团结文化墙 | 1 | ||||
43 | 岳普湖县第三中学 | 1、对办公楼、教学楼楼道根据实际设计民族团结元素 | 1 | ||||
44 | 岳普湖县中学幼儿园 | 1、对办公楼、教学楼楼道根据实际设计民族团结元素 | 1 | ||||
45 | 岳普湖县第四中学 | 1、对办公楼、教学楼楼道根据实际设计民族团结元素 | 1 | ||||
46 | 岳普湖县水景公园 | 1、在公园醒目位置增加民族团结进步元素长10米,高2.2米,发光立体造型字;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 | 22 | ||||
总价: | |||||||
注:本项目实施地点多面广,为确保项目实施精准,投标供应商须到实地进行勘察和测量,并提供效果图。 | |||||||
注:本项目实施地点多面广,为确保项目实施精准,投标供应商须到实地进行勘察和测量,并提供效果图。 |
(四)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维护。②在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5%的货款。(三)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35%的货款,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二)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一)交货时间:公示期满之日签订合同并同步供货,1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毕。四、商务要求: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五)验收:
注②: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实行6%价格扣除制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因素评审。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采用综合评标法时,业主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注①:注:同品牌处理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评委会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投标人的价格20分商务10分技术70分、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
(3)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对创新产品或创新性企业的优惠措施为:无2.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6)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资格性检查包含如下内容:(一)、资格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的初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是/否是/否是/否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4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序号 评审内容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是/否 是/否 是/否 1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4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通过上述资格性检查,可初步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上述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符合性检查 1、符合性检查包含下列内容 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2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5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7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9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10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审 查 标 准 1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2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5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7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8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10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意见 是 否 审 查 标 准 1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2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5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7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8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9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10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是 | 否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
1 |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
3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或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原件;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4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5 | 依法缴纳税收和近3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
审 查 标 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 查 标 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 查 标 准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审意见 | ||||||||||||||||||||||||||||||||||||||||||||||||||||||||||||||||||||||||||||||||||||||||||||||||||||||||||||||||||||||||||||||||||||||||||||||||||||||||||||||||||||||||||||||||||||||||||||||||||||||||||||||||||||||||||||||||||||||
是 | 否 | |||||||||||||||||||||||||||||||||||||||||||||||||||||||||||||||||||||||||||||||||||||||||||||||||||||||||||||||||||||||||||||||||||||||||||||||||||||||||||||||||||||||||||||||||||||||||||||||||||||||||||||||||||||||||||||||||||||||
审 查 标 准 | 1 | 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高于设定的采购预算价的; | ||||||||||||||||||||||||||||||||||||||||||||||||||||||||||||||||||||||||||||||||||||||||||||||||||||||||||||||||||||||||||||||||||||||||||||||||||||||||||||||||||||||||||||||||||||||||||||||||||||||||||||||||||||||||||||||||||||||
审 查 标 准 | 2 | 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作出两个以上报价未明确效力的; | ||||||||||||||||||||||||||||||||||||||||||||||||||||||||||||||||||||||||||||||||||||||||||||||||||||||||||||||||||||||||||||||||||||||||||||||||||||||||||||||||||||||||||||||||||||||||||||||||||||||||||||||||||||||||||||||||||||||
审 查 标 准 | 3 |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审 查 标 准 | 4 |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 ||||||||||||||||||||||||||||||||||||||||||||||||||||||||||||||||||||||||||||||||||||||||||||||||||||||||||||||||||||||||||||||||||||||||||||||||||||||||||||||||||||||||||||||||||||||||||||||||||||||||||||||||||||||||||||||||||||||
审 查 标 准 | 5 | 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有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 查 标 准 | 6 |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印章和签字不能为复印件); | ||||||||||||||||||||||||||||||||||||||||||||||||||||||||||||||||||||||||||||||||||||||||||||||||||||||||||||||||||||||||||||||||||||||||||||||||||||||||||||||||||||||||||||||||||||||||||||||||||||||||||||||||||||||||||||||||||||||
审 查 标 准 | 7 | 投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 ||||||||||||||||||||||||||||||||||||||||||||||||||||||||||||||||||||||||||||||||||||||||||||||||||||||||||||||||||||||||||||||||||||||||||||||||||||||||||||||||||||||||||||||||||||||||||||||||||||||||||||||||||||||||||||||||||||||
审 查 标 准 | 8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 ||||||||||||||||||||||||||||||||||||||||||||||||||||||||||||||||||||||||||||||||||||||||||||||||||||||||||||||||||||||||||||||||||||||||||||||||||||||||||||||||||||||||||||||||||||||||||||||||||||||||||||||||||||||||||||||||||||||
审 查 标 准 | 9 | 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 | ||||||||||||||||||||||||||||||||||||||||||||||||||||||||||||||||||||||||||||||||||||||||||||||||||||||||||||||||||||||||||||||||||||||||||||||||||||||||||||||||||||||||||||||||||||||||||||||||||||||||||||||||||||||||||||||||||||||
审 查 标 准 | 10 | 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 |
第三册公开招标文件岳普湖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教育、示范点打造)项目评审完毕,评标委员会根据汇总各投标企业的综合得分,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取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委员会。如果两投标人的得分相同,投标价格低者排在前。(二)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价 格:20分 商 务:10分 技 术:70分 | 说明 |
价格评分标 准 | 投标报价 | 2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 |
商务评分标 准 | 业绩 | 5 | 提供设备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 |
商务评分标 准 | 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 | 5 | 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理;投标文件是否编制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评委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及资料提供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打分,优的得5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得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配置及性能指标 | 25 | 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配置的响应程度打分,全部响应招标文件的得25分。参数一项负偏离扣5分,直至扣完。 | |
技术评分标 准 | 产品质量 | 8 | 产品质量8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中有国家具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的得3分,3C质量认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三项认证齐全的得5分,有二个的得3分,有一个的得1分;产品质检报告中无详细质检内容的相应减1分,没有的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实施方案 | 12 | 投标单位根据本项目具体特点及实际需求、设备质量、各个阶段进度、安全措施、紧急保障措施及善后处理方案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优异得12分,良好得9分,一般得5分,差得0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8 | 售后服务承诺满足用户要求,供货商售后服务体系完备(包含设备的保养及维修)并针对本项目设有专业维修工程师且售后服务承诺优异的得8分,良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0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3 | 根据各供应商对所投产品质保期进行打分,每增加一年得1分,共计3分,没有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平面效果图 | 12 | 1.平面布置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最好的,优得12分: 2.平面布置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较好,良得8分: 3.平面布置规划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一般,中得5分: 4.平面布置规划效果图的实用性、合理性、创新性差,差得0分: 5.不符合实际情况或不交效果图的不得分。 | |
技术评分标 准 | 备品备件 | 2 | 有固定的备品备件,易损零部件的配备及报价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并打分;优异得2分,良得1分,差得0分。 |
第一部分合同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合同编号:请参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书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乙方:甲方:项目名称:
b.合同专用条款a.本合同书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买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年月日,以(招标采购方式)对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采购内容招标(询价、谈判)文件与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如有冲突,以有利于买方利益的条款为准。f.招标(询价、谈判)文件(含该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e.投标(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修改说明)d.中标(成交)通知书c.合同通用条款
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4、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合同总价(大写金额):3、合同币种:(附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 格 | 原产地 | 制造商 | 配置及参数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合计金额: | |||||||||
合同金额 | 小写金额: 元。 大写金额: 元。 |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6、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5、合同的生效和份数。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联系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买方:(公章)卖方:(公章)双方当事人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应终止。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电子信箱:电子信箱:电话:电话:
1.3卖方提供以下售后服务:1.2卖方免费提供以下培训:1.1卖方对本项目提供服务:1.质量保证合同专用条款是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地点、服务范围:2.1本合同项下的交货方式为:2.交货方式、地点1.6硬件设备(非人为损坏原因)三年内免费更换,软件3年免费服务,项目整体3年免费服务。1.5卖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原厂保修卡等附随资料和附随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卖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卖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卖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1.4卖方所供货物必须应当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是全新产品,产品内部无损坏,外表无磨损,内部包装无破,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3.3检验测试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3.2运行效果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调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3.1卖方应当在货到买方指定地点48小时前通知买方,买方在货到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需要对卖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收到卖方验收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3.检验和验收(2)(1)
3.5买方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或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3.4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3.3.3买方与卖方解除合同,扣除卖方所交纳履约保证金,卖方负责将所供货物清理出买方场地,并赔偿因此给买方所造成的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3.3.2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3.3.1卖方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处理方式:
4.1.3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在卖方无违约情形之下,函告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4.1.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方式提交;4.1.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个工作日内,卖方向疏勒县人民医院提交合同总价的%的履约保证金;4.1履约保证金4.付款条件及方式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其他材料。(2)经双方确认签订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1)经买方确认的发票;4.2.2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4.2.1付款方式:合同金额拨付按照50%、40%、10%的比例进行拨付,其中50%为首批款,款项拨付后启动项目建设,待完成50%的项目进度后,业主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40%的第二批款,待项目终期验收完成后,拨付剩余10%。4.2合同款支付
5.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三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5.售后服务:4.3.3返还时间及条件:4.3.2交付金额:4.3.1交付时间:4.3质量保证金
5.7卖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上门保修,即由卖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卖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5.6卖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卖方违规操作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5.5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继续向买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买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2(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3个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卖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买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4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买方就其损失向卖方索赔的权利。5.3在货物质保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5.2卖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包”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卖方在投标文件的相关承诺提供保修及其他服务。
6.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6.2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6.1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天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6.不可抗力5.9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5.8系统升级服务。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卖方根据买方的业务需求变化,对该项目的已有模块提供免费修改完善服务,超出现有模块的新需求,费用由双方协商。
9.3在卖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卖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有权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卖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价款%的违约金。9.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买方拒收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货款总额%的违约金。9.1卖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天,卖方向买方按照合同总价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卖方逾期交货达天,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违约责任:8.其他规定:7.知识产权:通用条款
9.9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9.8无论何种行为及原因的违约,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用、执行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鉴定费用、人员交通费用、差旅费用等全部费用。9.7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天买方向卖方偿付欠款总额的‰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9.6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买方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9.5卖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解除合同的除外)。买方未能及时追究卖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买方放弃追究卖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4卖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1.2“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款。1.1“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第三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8“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7“卖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6“买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4“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2.1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技术规格要求1.12“天”指日历天数。1.11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3.3按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3.2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3.1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且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合同范围2.3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
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知识产权4.2未经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4.1卖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合同文件和资料
5.8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法使用行为。5.7卖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卖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卖方授权买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买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全权,包括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卖方不对合同条款下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不再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5.6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买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买方可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5.5卖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卖方承诺并保证买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保密
7.1.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卖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卖方在买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买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7.1.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1卖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7.1货物质量保证7.质量保证6.3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8.包装要求7.2.2卖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7.2.1卖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1.5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1.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5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卖方负责。8.4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2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8.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9.3.2买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卖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1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检验费用9.2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卖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1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价格
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开箱验收11.检验和验收服务期限:4年(项目的建设期为1年,2022年4月份完成建设;服务运营期3年,运营服务至2025年)。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9.3.3买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而引起买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卖方承担。
11.2.3除需买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2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方确认。11.2.1交货完成后,卖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检验验收11.1.3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完成交货。11.1.2卖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买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使用过程检验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担。b.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11.2.4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相应补偿。13.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12.付款条件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索赔13.4货物验收合格后,买方函告新疆凌云天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提交:支票、汇票或现金。
15.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迟延交货14.4卖方除需承担上述应有卖方所承担的费用之外,还应当承担买方因索赔而发生的司法行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检测、评估、保全(含保函)、诉讼、执行、律师、差旅等等一切费用。14.3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卖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不可抗力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专用条款有约定的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未约定的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6.违约赔偿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5.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9.1买方和卖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合同争议的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18.税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0.1.3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20.违约解除合同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2.2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转让和分包卖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破产终止合同20.2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4.3双方送达地址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24.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EMS)方式送达的,邮件签收之日视为送达,邮件退回的,退回之次日视为送达。24.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4.通知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3.合同修改
招标业务部(收):附表:退投标保证金的函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6.适用法律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计量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帐号:行号:开户行名称:公司名称:
备注:请将以上退款信息加盖公章交至喀什璟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收到退款信息后,在3~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余额电汇至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财务电话:17726322512(注:1、附汇款或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果是个人姓名的汇款,请附汇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现金存款单等)投标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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