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砀山县医保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82.4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dsqt2023070
预算金额182.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工15055395727
中标公司合肥拓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县医保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3070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医保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拓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科研F1号楼A座12层
成交金额:182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莉、刘永玲、潘军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代理费用310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领秀城一期 2号104 铺,联系电话:潘工 150553957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医疗保障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财政局 4 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57-8868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领秀城一期 2 号 104 铺
联系方式:潘工 15055395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5055395727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情况
2023年8月11日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3070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医保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拓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198号星梦园科研F1号楼A座12层
成交金额:182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砀山县医保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拓思科技:医保监管接口改造、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电子处方流转改造、医保移动支付接口改造、聚合扫码支付系统、医保电子凭证自助一体机、总体要求。易维科技: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 规格型号:医保监管接口改造TS-YBJG、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TS-DZPZ、电子处方流转改造TS-DZCF、医保移动支付接口改造TS-YBZF、聚合扫码支付系统TS-JHZF、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Ewill-STV1、医保电子凭证自助一体机XSD-YBD190P8。 数量:医保监管接口改造24家、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24家、电子处方流转改造24家、医保移动支付接口改造24家、聚合扫码支付系统24套、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24台、医保电子凭证自助一体机24台、医保电子凭证自助机软件功能24套。 单价:医保监管接口改造10000元、电子凭证全流程改造7000元、电子处方流转改造10000元、医保移动支付接口改造12000元、聚合扫码支付系统9000元、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7000元、医保电子凭证自助一体机10800元、医保电子凭证自助一体机软件15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莉、刘永玲、潘军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代理费用31000元(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领秀城一期 2号104 铺,联系电话:潘工 1505539572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医疗保障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万亨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财政局 4 楼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57-8868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砀山县领秀城一期 2 号 104 铺
联系方式:潘工 15055395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 话:15055395727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成交供应商情况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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