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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智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智慧系统工程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区(北京道、龙飞路、龙潭路、龙潭支路、龙翔路)智慧系统、中区(林兴路、石化路、泰山道)智慧系统、南区(创业路、华铝道、华美支一、华美支二、华美支三、华硕路、坚美路、开拓路、链轮北路、链轮南路、链轮中路、三佳道、双兴东、西路)智慧系统、龙飞路停车场智慧系统、林兴路停车场智慧系统及智慧园区(南中北)信息化平台建设。
2.2招标范围:在中区林兴路北侧和北区龙飞路(沟渠以北)现状空地布设智慧停车场,配套充电服务和智能系统。林兴路北侧停车场设置停车位112个,其中66个为电动充电车位;龙飞路(沟渠以北)设置停车位108个,其中82个为电动充电车位。(沟渠以北)现状空地布设智慧停车场,配套充电服务和智能系统。具体包括图纸、设计回复及有关方案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冀政务办【2023】35 号)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3.1.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1.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3.1.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1.2.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法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查询地址“信用河北(http://xy.hebei.gov.cn/)”
3.1.2.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
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 3.1.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30至2024-11-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任丘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刁忠良 电话:0317-3373009。招标代理: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泰大双子座B座14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庞园园 0317-308392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 0317-3330821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智慧系统工程 | 投标人/供应商 | 158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丘市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间迎宾北大道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刁忠良 | 联系人: | 庞园园 |
电话: | 0317-3373009 | 电话: | 0317-308392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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