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铜陵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铜陵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铜陵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地块;

占地面积:9811.83m2(14.73亩);

地理位置:铜陵市郊区淮河大道东侧,惠溪河西侧;

四至范围:北至绿地、东至绿地、南至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西至淮河大道;

委托单位:铜陵市民政局;

调查单位: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郊区桥南办事处铜山社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已征区域:空地、废弃办公楼(桥南办临时征收点),未征区域:民宅、富地悦江壹号营销中心(办公楼、售楼接待中心、样板房);

未来规划:社会福利用地(A6),第一类用地;

调查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8月15日;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调查地块的现状部分空地、废弃办公楼(桥南办临时征收点)、民宅、富地悦江壹号营销中心(办公楼、售楼接待中心、样板房)。根据调查,调查地块的部分空地、废弃办公楼(桥南办临时征收点)已征为国有土地,该区域80年代属于铜山村(铜山第一居民组),后郊区实行“星火计划”,进行村办企业,在83~84年征收部分土地建设电工仪表厂,仪表厂为机加工企业,主要生产、加工仪表,94年关闭后厂房闲置,2001年私人买入,后因厂房扩建搬迁至铜陵市经开区,地皮卖给郊区政府。民宅、富地悦江壹号营销中心(办公楼、售楼接待中心、样板房)为未征区域,富地悦江壹号营销中心原为店门口小学(约68年建校),后学校搬迁,郊区政府和铜山村将学校区域租赁给富地·悦江壹号的开发商作为营销中心,原先教学楼现为营销中心办公楼,原操场位置新建售楼接待中心、样板房。未征区域地块所属权人为郊区桥南办事处铜山社区(铜山村)。周边地块500m的现状北侧是绿地及居住区,南侧是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西侧是淮河大道及富地·悦江壹号小区(在建),东侧是绿地、惠溪河及拓基鼎元府邸。根据《金口岭铜矿区地块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水平专题研究报告》,位于调查地块外东侧距离调查边界约200m原为金口岭铜矿区,在调查地块500m范围内原包含的污染源有金泰电池材料、捷盛防腐、金泰防腐、原金口岭矿小选厂和小选矿尾矿区。污染物来源为金口岭铜矿浮选工艺使用的浮选剂和絮凝剂;防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机油、溶剂;金泰电池的钴酸锂生产。结合地块内原先的生产企业性质及周边地块原先涉及的污染源,本次调查主要的关注污染物为砷、铜、铅、铬、钴、氰化物、VOC、SVOC和石油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7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8个,其中7个深层监测点(S0~S6),采样深度为3.0~6.0m,1个表层监测点(S7),共采集土壤样品29组,检测项目53项包括GB36600中表 1 基本的 45 项、pH、石油烃(C10-C40)、锌、钴、氰化物、锑、铊、钒;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井深为6m,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检测项目40项包括GB/T 14848中表1常规指标35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石油烃(C10-C40)、钴、锑、铊、钒。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除砷参数)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类型为红壤,砷参数部分点位虽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但均未超出红壤背景值(40mg/kg)。调查地块历史上原企业无含砷污染物产生,人为因素产生的污染可能性较小。参考《铜陵有色原金口岭铜矿区地块土壤环境背景含量水平专题研究报告》(以下简称“专题报告”),调查地块属于铜陵市东南部山地丘陵区,基岩岩性为志留系~三叠系的砂页岩、碳酸盐岩以及第四系更新统的砂砾粘土,成土母质多为各类岩石的残坡积物,土壤类型也多为石灰岩土、石质土、黄褐土,受其影响,Pb、I、Cd、As、Se、Cu、Sb、Tl、Hg元素呈现高背景值,在“专题报告”第七章结论中建议红壤环境背景值综合确定为59.43mg/kg,所以调查地块部分点位砷检测值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均未超出红壤背景值的结果可接受。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地块内样品所有检出参数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限值;钒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水质为Ⅳ类,未超标。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经第一阶段调查的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初步调查采样结果,本地块内除砷参数外,其余参数的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土壤类型为红壤,砷参数部分点位虽超出第一类用地筛选,但均未超出红壤背景值(40mg/kg),所以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作为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