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2-2666130 传真:0572-2668504
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开元路10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560吨胶粘剂扩产项目 | 长兴县和平城南工业功能区 | 浙江星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 甲类车间内补齐原审批暂未安装的1只反应釜(3000L)及其配套设施,其他设备均利旧;调整工作机制(甲类车间生产模式由常白班变更为三班两倒的方式)和溶剂种类,取消甲苯、乙酸丁酯的使用,胶粘剂调配部分采用乙酸甲酯、碳酸二甲酯等溶剂;技改后甲类车间各类胶粘剂产量为:丙烯酸溶液胶5760t/a、丙烯酸水性胶吨2208t/a、聚氨酯溶液胶1152t/a。 上述1台3000L反应釜原审批用于聚氨酯溶剂胶生产,技改后调整为聚氨酯溶剂胶和丙烯酸溶胶共用反应釜。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的书面材料,根据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环评公示期间依法开展了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有各生产工艺废气、RTO燃烧废气、储罐呼吸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主要污染因子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乙酸乙烯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丁酯、乙酸乙酯、乙酸甲酯、碳酸二甲酯、苯乙烯、丁酮、聚酯多元醇、二苯甲烷二异氰酸酯(MDI)、SO2、NOx等。①一分厂胶粘剂生产线和反光材料生产线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接入RTO焚烧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②二分厂配料间和涂布头低浓废气接入沸石转轮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RTO换热室加热后供给烘道,脱附废气和烘干废气接入RTO焚烧处理后通过30m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③二分厂水性反光材料(含基布浸轧线)生产线涂布烘干废气经喷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等标准限值要求。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和平台,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冷却系统废水、制纯水浓水、余热锅炉定排废水、废气喷淋设施废水、拖把清洗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应要求,纳入污水管网送长兴吴盛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采取降噪措施有: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环境绿化,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沾染化学品的包装物、清洗废液、滤渣、废滤芯、废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矿物油、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沸石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一般包装物、边角料及次品、各种废基材膜、废反渗透膜、纯水制备预处理固废、废分子筛等,委托综合利用。 本项目固废处置措施安全有效、去向明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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