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
车辆处置服务
车辆租赁
金额
851.48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czb-2024-221
预算金额
851.48元
招标公司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鑫玉13550180613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ZB-2024-22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内容:车辆处置服务;2.需求类别:框架类采购需求(具体结算方式:采 购期限内,在不超过总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订单按台数进行费用结算);3.本项目预估采 购金额851.48元/台(不含税);4.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招标工作结束-2025年12月14 日;5.女质量要求:合格女,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6.项目名称:新华物业 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7.采购预算金额: 851.48元/台(不含税),服 务期限:招标工作结束-2025年12月14日;8.招标组织形式:本公司自行组织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 投标人资格条件 女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女 女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 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本项日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服务介包项日 的相关业绩。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 2.1.3 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 2.1.7具有国有资产拍卖成交历史、有丰富的车辆拍卖经验; 2.1.8本年度未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大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食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 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 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 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 的除外; 2.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 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女 女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女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抓同一标包投标或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2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9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 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8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囗 14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招标编号:JCZB- 2024-221),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 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车辆处置服务; 需求类别:框架类采购需求(具体结算方式:采购期限内,在不超过总价的基础上,根据实 际订单按台数进行费用结算)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851.48元/台(不含税)。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招标工作结束-2025年12月14日。 女质量要求:合格责,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新华物业车辆租赁项目-到期车辆处置业务分包项目; 必叭肋 采购预算金额:851.48元/台(不含税),服务期限:招标工作看鹰025年12 )sr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女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851.48死合人民币,投标人豫标 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女
2.投标人资格条件 大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六 女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 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 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口同类项目或类似服务分包项目 的相关业绩。 2.1.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 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6公司成立时间3年以上; 2.1.7具有国有资产拍卖成交历史、有丰富的车辆拍卖经验; 2.1.8本年度未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女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女 女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 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哭侧屏芬》半 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氽业名单暖击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蹬分有限公司认定为 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忙不在禁止合?坍
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 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 的除外 2.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 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女 女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女 女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六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 大楼)。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 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0时00分(本公司办公地点所在的全区 域,严禁吸烟,如不遵守将承担一切后果)。 4.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骆父笨凹西100不\鬼式 信大楼)。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编:610041 联系人:张鑫玉 电话:13550180613 电子邮件:1491798670@qq com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联系人: 张鑫玉 电 话:13550180613 电子邮件: 149179867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仔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杓 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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