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自主发光标志材料采购(第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金额
11.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023-891879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6
公告正文
本项目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自主发光标志材料采购(第二次)准备组织实施,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计划以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自主发光标志材料采购成交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本项目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自主发光标志材料采购项目。
1、竞争性比选材料采购详见下表(详细图纸详见后附图):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单位 暂估量 备注
悬挂式及附着式 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详见
比选文件第2项第2.1条 ㎡ 60 1、包含设计图中要求的足量各类配件
备注:本次采购数量为暂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且满足国家、行业及施工设计图要求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以比选人实际要求为准)。
2、供货期:本工程工期预计为2023年10月-2023年11月,具体以项目工期要求为准,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比选人自主发光标志的供应及时,比选人一般提前三天以电话(短信)通知计划用量。
3、供货地点: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庆市城口县北屏乡城开高速沿线各施工现场,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4、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有效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并具有相应的生产及供货能力,代理商需提供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检测报告{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工厂检测合格报告及具有交通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CCPC认证证书(本次报价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代理商需提供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三、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1、竞标报价说明:
(1)竞标报价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不含税)。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报价填报一致)。因比选申请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比选申请人需依法向比选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比选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人要求,及时向比选人开具(报价填报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比选申请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比选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比选申请人需向比选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报价表中的工程量为比选人暂估量,如实际工程量与暂估量有出入,则该出入部分工程量单价按签约合同单价计量。
(3)本项目不含税最高总限价为:119040元(大写:壹拾壹万玖仟零肆拾元整),具体详见格式“七、已标价报价清单”。
注:比选申请人的竞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单价限价及总价限价)否则均为无效竞标。
2、供货要求:
2.1质量要求如下:
(1)执行以下工艺质量要求(本次报价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①面板显示型执行团体标准T/CISA001-2018《面板显示主动发光交通标志》技术要求,提供由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合格报告(本次报价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②点阵显示型执行国家标准《LED 主动发光道路交通标志》(GB/T31446-2015)技术要求,提供由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工厂检测合格报告、抽样合格检测报告与老化试验报告。
③具有交通产品认证中心出具的CCPC认证证书(本次报价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2)标志版面及其设置形式应符合行业标准GA/T1548-2019《城市道路主动发光交通标志设置指南》相关要求。环境温度适用等级:B级-40℃~+50℃(根据地理区域选配:A级-20℃~+55℃;C级,-55℃~+45℃)。
(3)发光标志四周封装采用铝合金型材,四个转角采用模具铝合金弯头组合,标志整体厚度≤60mm(不含支撑件)。
(4)半透式标志版面的边框应采用机械镂空加强筋底板且发光显示良好,文字图形信息部分的底板采用镂空镶嵌透明板工艺、且发光显示均匀无任何阴影,文字图形显示的边界轮廓清晰。
(5)PC合金板技术参数:拉伸屈服强度≥60MPa,邵式硬度≥80D,透光度≥90%,热变形温度(1.8MPa)≥135℃,线膨胀系数(-30℃~+30℃)≤3.5*10。
(6)标志表面文字图形采用高透光型微棱镜反光膜,白色透光率≥25%,透光均匀性1.2:1~1.3:1,24V电压时的标志表面白色反光膜表面照度≥4500LX/m2。
(7)标志信息透光显示的亮度指标:白色≥300cd/m2,黄色≥150cd/m2,红色≥45cd/m2,绿色≥45cd/m2,蓝色≥30cd/m2,棕色≥22cd/m2。
(8)标志蓝色与白色(绿色与白色)部分平均亮度对比度介于1:5~1:18之间。
(9)标准混光型光源板要求:1.2*400*800mm树脂材质线路板,贴片式LED间距28*28mm布珠。在标志版面面积范围内满铺标准光源板,余量空间可采用小规格光源板拼接。
(10)贴片式LED规格为3.5*2.8mm,极限指标值:功耗200Mw,正向电流20mA,正向峰值电流60mA,反向电压5V,光通量8.0~9.0lm,发光指向角120Deg。
(11)正常夜间有效动态视认距离≥210米,静态视认距离≥250米。
(12)采用电网供电时,输入电压220V,输出电压24V。
(13)标志应具备防雷、防触漏电保护装置,接线电缆无裸露,制造商标识清晰。
(14)标志整体设计使用寿命7~10年,免费维护期2年。
(15)自主发光标志需考虑从隧道拱顶的应急回路取电或就近隧道监控配电箱取电并配备足量电源配件及安装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钢管立柱、滑槽、抱箍及底衬、滑动螺栓及螺母垫圈、法兰盘、膨胀螺栓、15mm铜线、PVC管、可挠电气导管、控制箱、接地系统等),且需派驻相应技术人员至施工现场指导安装及取电。
2.2材料运输: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材料价格为比选人指定位置(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重庆市城口县北屏乡城开高速沿线各施工现场,以比选人通知为准)的到场单价(材料下车由比选人负责),材料运输(包括装卸及整齐堆放)的安全由比选申请人负责,因材料运输超限等引起的全部后果、责任均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比选申请人必须保证安全、及时供货,比选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相应费用。
3、本次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①报价书;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③比选申请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CCPC认证证书、国家级交通安全设施或产品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测合格报告(本次报价需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④比选申请单位自行承诺部分;
⑤已标价报价清单。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须比选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及编制要求:
比选申请文件1份,比选申请文件按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排版。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报价从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在满足比选文件所有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相同时,进行第二轮报价。请各报价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及市场行情进行报价。具体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评审标准 签字盖章 竞标文件要求竞标人盖章和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齐全。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授权委托书(如有)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检测报告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报价要求 1、竞标人总报价及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若报价为下浮比例方式,则应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2、同一竞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竞标文件或者竞标报价,但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注:条款1.1.1、1.1.2、1.1.3均为强制性要求,竞标人如不满足,按否决竞标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按否决竞标处理。
(1)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报价低于成本不具备竞争性;
(5)不同竞标人的竞标文件相互混装;
(6)竞标人必须保证竞标文件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提供的文件虚假不真实,直接按否决处理。
候选人推荐    经评审合格的候选人按价格由低到高的先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评审合格的候选人不足3名(有效候选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则只选取相应的数量。
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存在计算错误,则按以下规则进行算术修正: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和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是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除外。
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要求竞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小组不接受竞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五、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无。
六、低价风险担保
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项目最高限价85%的,须缴纳低价担保金,担保方式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担保额度=(最高限价×85%-中标价)×3。签订合同之前提交;风险担保金应在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1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七、竞争性比选须知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竞标人,从挂网日起至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43.240.249.108:8088/PMS/)上发布的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中的获取方式自行下载。不管竞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
(二)竞争性比选公告及结果公示将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gw/newsInfoMenu.html?id=42&key=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平台(http://43.240.249.108:8088/PMS/)上发布。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地点: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3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沙坪坝区档案馆旁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段三楼)。
(四)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 月 1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
(五)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具体要求,编制规范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要求填写规范,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只能作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得更改)。当第一次不足三家报名时,不予开标,标书当场退回;第二次不足三家报名时,可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开标。
(六)密封要求:
按第五条要求制作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到一个封套中,再在封套上写明:
重庆城口(陕渝界)至开州高速公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自主发光标志材料采购比选申请文件
在2023年10月 16 日上午10时30分前不得开启
(七)特别提醒:若比选申请人恶意竞标后不与按比选要求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履约,比选人将直接将比选申请人及其关联单位(含法人代表与委托代理人)一并拉入黑名单,不得参与通力公司所有比选项目报价。
(八)廉政约定:
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敬请各竞标人在参与竞标报价过程中,将竞争性比选人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我司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举报(须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联系人:崔老师   举报电话:023-89187977
我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九)施工设计图及合同(附后)。
(十)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通力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306室(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沙坪坝区档案馆旁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段三楼)
联系人:刘老师 、周老师     电话:023-88563373     电话:13110111887
附件:
城开路a1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自主发光标志材料采购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二次)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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