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桥振兴讲习所室外零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9.1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qzsw-20241001号
预算金额9.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局长159527119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玉君0514-82129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施桥振兴讲习所室外零星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ZSW-20241001号
项目名称:施桥振兴讲习所室外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390.30元
最高限价:预算价下浮10%作为最高限价,即人民币为8.2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③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咨询处报名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费缴款凭证,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自行承担后果。
资料费:
本次采购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及所投包号。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 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407会议室(施桥北路10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407会议室(施桥北路1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本项目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
4、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5、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姜局长
电话:15952711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项目联系人:孙玉君
电   话:0514-8212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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