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狼山港区集装箱装卸设备改造搬迁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林根1391226647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义荣136062957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7/12
公告正文
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狼山港区集装箱装卸设备改造搬迁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狼山港区集装箱装卸设备改造搬迁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狼山港区集装箱装卸设备改造搬迁项目依照中远海港口有限公司“中远海港口投资[2018]3号文”和其他建设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狼山港区集装箱装卸设备改造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合格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本次搬迁改造招标要求投标方的工作及供货范围包括:将所属原南通港口集团集装箱分公司装卸设备改造、搬迁至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并为适应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码头、堆场,所必须实施的改造、运输、安装、涂装工作,承担拆卸、运输、保险、卸船、安装,接电调试,直至双方签发验收证书为止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其中包括设计、制作、改造、运输、保险、安装、检验、试车及办理特种设备检验的相关手续、人员培训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为交钥匙工程。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2工期: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起,总工期为六个月,同时须满足各分项工期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招标人原因,不能实施停机改造的,时间顺延。分项工期要求如下:
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一台岸桥(HQ605或HQ606,由招标人指定)的改造、油漆、搬迁、安装、调试、验收、取证等所有工作。
每一台或二台岸桥为一批次,停机改造、整修、油漆、搬迁工期50天。
每四台场桥为一批次,停机改造、整修、油漆、搬迁工期50天。
岸桥、场桥均采用整体滚装方式发运,每类设备按上述分为三个批次,共六个批次。
上述设备运抵通海公司后,安装调试直至验收用时,每批次不超过10天。
其他设备由投标人自行制定搬迁方案,完成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后四个月。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并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具备40T以上集装箱岸边式起重机或 40T以上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制造许可证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 ISO14001和OHSAS18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有过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时间、工程内容均以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交/竣工时间、工程内容为准。
(3)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以上(含A级暂定);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也没有因行贿而被其他省级主管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以后)。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有过大型港机设备建设的管理经验,工程内容以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工程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拟报名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报名投标人通过系统网上报名后,登录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项目信息管理”——“资审报名查询”——“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投标人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报名,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投标人投标报名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58182190。投标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6月30日17:30时。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在投标报名、资格后审、投标评标阶段,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信息作为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业绩、信誉进行评判的依据。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投标时不予认可。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其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审核期为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6月30日17:30时之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的支付,未按时支付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代理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001648636052512953
(汇款时请在汇款单备注栏写明汇款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用共计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3 本次招标的相关文件均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由于项目比较特殊,招标人无法提供完整图纸,招标人强烈希望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与招标人联系。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9:30时,投标人请在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5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具体开标室见电子视屏公告)。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根据南通政务中心要求,仅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会场),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通海港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海门市新通海沙 地 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四楼413室
联系人:陆林根 联系人:卢义荣、孙秀娟(财务)
电 话:13912266478 电 话:13606295758(卢)、13813723008(孙)
电子邮箱:ntg@nttonghaiport.com 电子邮箱:nthx.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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