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hcs2022-038
预算金额17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HCS2022-038
项目名称: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10000
最高限价(元):17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8
预算金额(元):171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对18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进行编制;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惩戒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供期间的任意一天,均未在处罚期内)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方式: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方式:在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州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地 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友好路42号
联系方式:0909-699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联系方式:0909-222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红
电 话:0909-2223099
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HCS2022-038
项目名称: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10000
最高限价(元):17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拉山口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8
预算金额(元):171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对18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进行编制;资料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惩戒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供期间的任意一天,均未在处罚期内)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方式: 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方式:在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1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阿拉山口市综保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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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州阿拉山口市财政局
地 址: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友好路42号
联系方式:0909-6998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海中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州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总部经济大楼222室
联系方式:0909-2223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红
电 话:0909-222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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