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6043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涞源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依正仓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玉卿0312-4836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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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04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唐河生态廊道修复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实施鱼巢式生态护坡+生态透水系统+水体生态修复+表流浅滩等。(1)鱼巢式生态护坡:修复自然岸线,保持岸线稳定。采用生态环保材料修建鱼巢式生态护坡,生态护坡平均宽度2.0m,面积为6.4万㎡。(2)生态透水系统:因地制宜筛选,在河道建设18处生态透水系统。(3)功能性生态泛氧塘+浮岛型水解码生态基:功能性生态泛氧塘28万㎡,浮岛型水解码生态基2600组,多品种水生植物10万㎡ 。对水体进行生态修复,持续提升水质。(4)表流浅滩:在功能性生态泛氧塘下游靠近考核断面上游一公里处 原位建设表流浅滩,长度2.6km,平均宽度100m,面积26万㎡,分单元错位排布,降低汛期雨水流速,减少对河道及考核断面的冲击。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 3.1.4其他要求: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的身份声明,并在声明函中载明各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为项目总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3.2.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投标文件暗标部分编制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 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封面、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 2.5 厘米,其余均为 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 30 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 2 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投标文件暗标部分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8 09:00至2024-03-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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