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公务车信用查询现场踏勘农副产品节能产品定点维修二级保养整车大修整车做漆维修车辆故障车辆路途施救材料配件更换配件油漆修理车辆进厂维修零配件发动机离合器总泵变速箱油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汽车维修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主件活塞环连杆缸套大小瓦节气门机油泵发电机皮带马达雨刮器片电喷车传感器电瓶大灯尾灯组合开关电动升降机压缩机音响喇叭自动天线蒸发箱冷凝器鼓风机空调电子扇后灯座减振器方向机油助力泵横拉杆球头球笼万向节消声器刹车总泵前刹车分泵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平面轴承悬挂臂轮鼓轴承前刹车片散热器时规皮带化油器水泵空调皮带涨紧轮分电器高压线车辆维修保养全合成机油机滤空滤空调滤汽滤刹车油防冻液冷媒油火花塞后刹车片前刹车盘后刹车盘助力油皮带张紧轮后刹车分泵前减震器后减震器皮带张紧器齿轮油柴滤设计方案解决方案科技成果转化车辆应急预案措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cg20221015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贺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29-81143500
中标公司西安恒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JCG20221015(招标文件编号:BJCG20221015)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安恒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二十九街萧家巷中段路西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18.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西安恒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车辆维修服务 | 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服务期一年 | 符合国家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宪民、董铁钢、王育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10号
联系方式:贺老师 029-8675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王工029-81143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29-811435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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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 11:06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宪民、董铁钢、王育才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1143500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老师 029-8675003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029-81143500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发售稿).doc磋商文件-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发售稿).doc |
2022年11月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磋商文件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20221015
第五章评审方法32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24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21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6第一章磋商公告1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
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70.0000万元(人民币)预算金额:7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20221015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保函)。(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500.0元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现场获取,谢绝邮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开标室时间:2022年12月0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开标室
联系方式:贺老师029-86750035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10号名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联系人:王工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工029-81143500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招标部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1采购人名称、地址见前附表。1.采购人和资金来源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29-81143500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
1 | 采购人 | 1.名称: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2.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10号3.联系方式:029-867500354.联系人:贺老师 | ||||||||||||||||||||||||||||||||
1 | 采购代理机构 | 1.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3.电话:029-81143500 4.联系人:王工 | ||||||||||||||||||||||||||||||||
2 | 采购预算 | 700000.00元 | ||||||||||||||||||||||||||||||||
3 | 公告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3.同一法人下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4.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上述资格条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缺项或未按要求响应的即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 ||||||||||||||||||||||||||||||||
5 | 信用查询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查询截止时点:磋商截止时间。3.查询记录和留存方式: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并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现场进行复查,所有记录以复查结果为准,查询记录随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使用规则:如果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
6 | 服务期、服务地点等 |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2.交货的地点: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定地点 | ||||||||||||||||||||||||||||||||
7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
8 |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
9 | 联合体磋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
10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农副产品 | 不涉及 | ||||||||||||||||||||||||||||||||
11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10%,微型企业扣除10%。2.采购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拟采购项目属性。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 | ||||||||||||||||||||||||||||||||
11 | 支持监狱企业 | 1.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但应满足下列条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
12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 中小企业融资相关规定3.《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4.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 | ||||||||||||||||||||||||||||||||
13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 1.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原刊登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 ||||||||||||||||||||||||||||||||
14 | 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备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 (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招标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9-81143500 邮 箱:3133502933@qq.com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 | ||||||||||||||||||||||||||||||||
15 | 磋商保证金 | 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收款单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银行账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12交款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 | ||||||||||||||||||||||||||||||||
16 | 磋商保证金不合格时的处理 |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须携带合同原件、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扫描件各一份),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 ||||||||||||||||||||||||||||||||
17 | 履约保证金 | 无 | ||||||||||||||||||||||||||||||||
18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日(日历日) | ||||||||||||||||||||||||||||||||
19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
20 | 电子版文件要求 | 内含响应文件正本的Word版本 | ||||||||||||||||||||||||||||||||
21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U盘)项目编号: 在2022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 | ||||||||||||||||||||||||||||||||
2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 | 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名)处,均须由签字(名)者本人用不褪色的蓝(黑)色墨水(汁)书写,也可以法定代表人名章代替签名。 | ||||||||||||||||||||||||||||||||
23 | 磋商报价次数、磋商程序和最终报价的产生原则 | 本次磋商采用二次报价。磋商程序为:1.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3.供应商按照要求密封提交二次报价;4.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 ||||||||||||||||||||||||||||||||
24 | 报价组成 | 磋商报价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填报优惠率,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产品供应费、管理费、检测费、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 ||||||||||||||||||||||||||||||||
25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2.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通知书的同时,向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例如:某货物成交金额为678.2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如下:100万元*1.5%=1.50万元 (500-100)*1.1%=4.40万元(678.2-500)*0.8%=1.4256万元服务费=1.50+4.40+1.4256=7.3256万元。4.本项目项目属性:货物招标。注:代理服务费不足陆仟元整按陆仟元整收取.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
26 | 其他 | 正文与前附表表述不一致时,以供应商前附表为准。 |
2.2.1具备下列条件,方为合格的供应商2.2合格的供应商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代理机构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1.2本次磋商采购所签订合同将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资金已落实到位。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磋商须知及前附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6磋商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磋商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2.2.5磋商报价人必须在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方可参加磋商。磋商文件售后不退。2.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事实,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2.2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包括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用户)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如果供应商在磋商中隐瞒了上述关系,其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7)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供应商特定条件(见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4.1供应商应保证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有关磋商的资料、信息是真实的,并且来源于合法的渠道。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有关磋商和报价的资料、信息不真实,或者其来源不合法而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真实性3.1磋商供给货物及服务应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所要求的其他强制性标准。3.磋商供给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合法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为磋商报价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磋商报价人被查实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2.3磋商报价人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第一章磋商邀请1.1磋商文件规定了要求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1.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5.1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磋商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责。5.磋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1.2磋商报价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磋商报价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带来的不利于磋商报价人的评审结果,其风险由磋商报价人承担。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评审方法第四章技术要求及技术参数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1.4.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监狱、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评审过程中,如涉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1.4.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4.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交质疑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的,必须向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3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备注: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2.6提出质疑的日期。2.2.5必要的法律依据;2.2.4事实依据;2.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答复内容同时通知与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2.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2.3.4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2.3.3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2.3.2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2.3.1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发展大道26号4号楼1楼邮箱:3133502933@qq.com联系电话:029-81143500联系人:王工联系部门:招标部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4.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4.偏离3.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接收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3.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解释权归属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6.磋商的处理依据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5.磋商文件的购买4.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响应要求三、响应文件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2)响应报价表(1)响应函2.1.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的组成1.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1.4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填写。
2.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供应商承诺书(5)响应方案说明(4)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供应商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要求的内容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3.1供应商应当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3.报价2.5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4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须携带合同原件、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合同扫描件各一份),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保证金(不涉及)
6.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正本、副本的封面上标记“正本”“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内容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响应有效期(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并加贴封条。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4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6.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9.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9.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补充8.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8.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8.响应文件的递交7.3响应文件未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现就(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乙方(供应商):甲方(采购人):第三章合同草案条款9.3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9.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本章中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3、合同折扣率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的影响。2、合同折扣率包括:完成服务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的折扣率。1、合同折扣率:二、合同价款详见磋商文件。一、服务内容双方商定,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四、服务期及地点:3、结算单位:由采购人负责结算,乙方开具合同总价款的全额发票交采购人。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1、付款比例:合同签订后,每季度所产生的费用,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季度据实结算,次季度支付。三、合同结算
六、定点维修的管理3、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一般不准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若整车做漆可延迟至15个工作日内完成。2、乙方应对送修车辆的《报修单》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包括车属单位、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明细、经办人员签章等;若费用较高时(一次维修费用超过1000元),应得到甲方认可方能进行检修。1、凡维修车辆(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维修委托单)均可在乙方进行维修和保养,凡属单次采购必须进入定点维修程序。乙方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并在西安市内实行免费施救。五、维修的范围及内容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乙方必须对所修车辆建立好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纪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5、乙方对使用的材料配件必须明确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对没注明品牌、型号、产地的配件一律按市场最低价结算。4、乙方应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造成偷盗等损失的要全额赔偿。3、定点维修范围内的车辆维修需要更换配件,乙方应征得甲方现场认可,参与维修方案的制定及对更换配件的鉴定。对更换下的主要配件由车主单位处置。2、定点维修范围内的所有大修车辆、整车油漆及一次性修理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维修,应按车辆大修程序报批审核后才能维修。1、凡定点维修范围的车辆进厂维修,乙方应建立维修档案(含纸质和电脑档案),并及时、如实记录好该车进厂日期、公里数、大修次数、故障现象及维修内容。
1、原则上结算以成交价为准。八、维修费用的结算3、乙方维修车辆所使用的零配件要使用正厂配件,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专厂品牌件或副厂件的,应事先告知送修单位并做好记录,在取得甲方同意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位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2、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二级维护以上《含二级》),要经专门的质检技术人员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测,并开具由省交通厅监制的《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卡》。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护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大修车辆整车(总成)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八十天之内。主件:活塞、连杆、活塞环、缸套,大小瓦、气门和机油泵为一年。主要配件质量担保:发电机、马达、雨刮器、电喷车各传感器、电瓶、大灯、尾灯、组合开关、电动升降机、压缩机、音响、喇叭、自动天线、蒸发箱、冷凝器、鼓风机、空调电子扇、后灯座、减振器、方向机、助力泵、横拉杆球头、球笼万向节、消声器、刹车总泵、刹车分泵、离合器总泵、分泵、离合器压盘、离合器片、平面轴承、悬挂臂及球头、轮鼓轴承、刹车碟(鼓)、刹车片、散热器、时规皮带、化油器、水泵、机油泵、发电机皮带、空调皮带、涨紧轮、分电器、高压线、节气门等。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七、维修质量标准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九、违约责任5、乙方维修车辆的工时定额标准,在特种车辆和特殊情况下,可由甲方、乙方、送修单位协商解决,与维修项目有关的检测,乙方不得收取相关费用。4、乙方于每季度10前将维修结算单报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提供足额的正式发票。甲方于确认后以转账等形式按实支付上季度维修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根据当季度具体情况协商)。如遇特殊情况甲方不能及时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不得以此拒绝修理。3、车辆维修保养后由乙方维修员负责填写维修记录交驾驶员签字确认。2、配件不在清单范围内,维修更换前需请示甲方,待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供市场价询价证明供甲方确认,确定无误后方可维修更换,结算时以市场价乘以投标时总折扣率为最终依据。
4-3、未经甲方审核签章擅自进行结算的;4-2、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免费返修的;4-1、无正当理由拒修的;4、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定点维修资格。3、凡因乙方修理质量,给车主单位造成损失的,经甲方认定后,要由乙方赔偿车主单位的全部损失。若乙方不予赔偿车主单位损失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的履行,并视情况将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部分或者全部不予退还,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2、乙方若无《维修委托单》(首次维修保养应与车主单位负责人联系)修车(属定点维修车辆);或无故拖延修理周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十、合同组成4-6、同一维修项目一星期内两次以上反复维修的。4-5、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4-4、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5、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全面履行合同,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1、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正式生效。十二、合同生效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盖章) | 乙 方: (盖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代表: | 被授权代表: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日期: | 日期: |
3.不得将托修车辆转厂维修;2.优先为采购人的托修车辆提供维修服务;1.修理厂必须符合采购人车辆日常的维护、二级维护、汽车大修、总成修理、汽车小修和汽车专项修理、二十四小时拖车、代办车辆年审和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本次采购项目的维修车辆主要包括:红旗H7、丰田凯美瑞、大通、宇通T7、丰田霸道、宇通50座、消防车等车辆。具体要求如下:一、采购要求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9.必须履行其服务承诺;8.必须保存好所有的维修单据和资料,随时接受采购人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检查;7.保证所用配件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原厂配件,不得以次充好或未经检验随意更换汽车配件,必须按采购人意见购买配件;6.必须用具有合格资格的维修技术人员操作,保持车辆各种配件的完整性和卫生清洁,保证维修质量;5.保证托修车辆的安全;4.必须按维修标准和要求按时完成维修工作;
二、其他要求14.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13.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12.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不得再计价收费,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不能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所颁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7号)》的标准。11.必须遵守监管部门制定的各项有关公务用车协议维修的管理制度;10.接车诊断后的维修项目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维修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必须追加的,在维修前应事先通知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方能增加项目开始维修;
本项目服务期:一年三、维修车型
车辆维修项目 | ||||||
车型 | 红旗H7 报价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 | 配件单价 | 配件总价 | 工时费 | 备注 |
1 | 嘉实多全合成机油 | 5 | 95 | 475 | 50 | |
2 | 机滤 | 1 | 50 | 50 | 10 | |
3 | 空滤 | 1 | 80 | 80 | 10 | |
4 | 空调滤 | 1 | 90 | 90 | 10 | |
5 | 汽滤 | 1 | 150 | 150 | 20 | |
6 | 变速箱油 | 8 | 90 | 720 | 300 | |
7 | 刹车油 | 3 | 80 | 240 | 100 | |
8 | 方向机油 | 3 | 150 | 450 | 100 | |
9 | 防冻液 | 2 | 120 | 240 | 50 | |
10 | 冷媒 | 3 | 80 | 240 | 80 | |
11 | 冷媒油 | 2 | 25 | 50 | 30 | |
12 | 火花塞 | 4 | 90 | 360 | 100 | |
13 | 前刹车片 | 1 | 550 | 550 | 200 | |
14 | 后刹车片 | 1 | 450 | 450 | 200 | |
15 | 前刹车盘 | 2 | 550 | 1100 | 150 | |
16 | 后刹车盘 | 2 | 550 | 1100 | 150 | |
17 | 助力油 | 2 | 90 | 180 | 80 | |
18 | 发电机皮带 | 1 | 260 | 260 | 100 | |
19 | 皮带张紧轮 | 1 | 380 | 380 | 100 | |
20 | 雨刮器片 | 2 | 90 | 180 | 10 | |
21 | 前刹车分泵 | 1 | 850 | 850 | 200 | |
22 | 后刹车分泵 | 1 | 820 | 820 | 200 | |
23 | 前减震器 | 1 | 650 | 650 | 200 | |
24 | 后减震器 | 1 | 620 | 620 | 150 | |
25 | 电瓶 | 1 | 780 | 780 | 120 |
车辆维修项目 | ||||||
车型 | 丰田凯美瑞 | 报价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 | 配件单价 | 配件总价 | 工时费 | 备注 |
1 | 嘉实多全合成机油 | 6 | 95 | 570 | 50 | |
2 | 机滤 | 1 | 60 | 60 | 10 | |
3 | 空滤 | 1 | 100 | 100 | 10 | |
4 | 空调滤 | 1 | 100 | 100 | 10 | |
5 | 汽滤 | 1 | 150 | 150 | 20 | |
6 | 变速箱油 | 6 | 90 | 540 | 200 | |
7 | 刹车油 | 3 | 90 | 270 | 100 | |
8 | 方向机油 | 2 | 90 | 180 | 100 | |
9 | 防冻液 | 2 | 120 | 240 | 50 | |
10 | 冷媒 | 3 | 80 | 240 | 80 | |
11 | 冷媒油 | 2 | 25 | 50 | 30 | |
12 | 火花塞 | 4 | 90 | 360 | 100 | |
13 | 前刹车片 | 1 | 580 | 580 | 200 | |
14 | 后刹车片 | 1 | 400 | 400 | 200 | |
15 | 助力油 | 2 | 90 | 180 | 80 | |
16 | 发电机皮带 | 1 | 150 | 150 | 60 | |
17 | 皮带张紧轮 | 1 | 350 | 350 | 80 | |
18 | 雨刮器片 | 2 | 80 | 160 | 10 | |
19 | 前刹车盘 | 2 | 450 | 900 | 150 | |
20 | 后刹车盘 | 2 | 430 | 860 | 150 | |
21 | 电瓶 | 1 | 650 | 650 | 90 | |
22 | 前刹车分泵 | 1 | 850 | 850 | 200 | |
23 | 后刹车分泵 | 1 | 900 | 900 | 200 | |
24 | 刹车总泵 | 1 | 950 | 950 | 200 |
车辆维修项目 | ||||||
车型 | 大通 | 报价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 | 配件单价 | 配件总价 | 工时费 | 备注 |
1 | 嘉实多全合成机油 | 8 | 95 | 760 | 50 | |
2 | 机滤 | 1 | 60 | 60 | 10 | |
3 | 空滤 | 1 | 80 | 80 | 10 | |
4 | 空调滤 | 1 | 90 | 90 | 10 | |
5 | 汽滤 | 1 | 90 | 90 | 20 | |
6 | 变速箱油 | 6 | 150 | 900 | 200 | |
7 | 刹车油 | 3 | 90 | 270 | 100 | |
8 | 方向机油 | 3 | 90 | 270 | 90 | |
9 | 防冻液 | 3 | 120 | 360 | 100 | |
10 | 冷媒 | 4 | 80 | 320 | 80 | |
11 | 冷媒油 | 3 | 25 | 75 | 30 | |
12 | 火花塞 | 4 | 90 | 360 | 100 | |
13 | 前刹车片 | 1 | 450 | 450 | 200 | |
14 | 后刹车片 | 1 | 400 | 400 | 200 | |
15 | 助力油 | 3 | 90 | 270 | 80 | |
16 | 发电机皮带 | 1 | 150 | 150 | 60 | |
17 | 皮带张紧轮 | 1 | 390 | 390 | 100 | |
18 | 雨刮器片 | 2 | 90 | 180 | 10 | |
19 | 前刹车盘 | 2 | 350 | 700 | 150 | |
20 | 后刹车盘 | 2 | 350 | 700 | 150 | |
21 | 电瓶 | 1 | 750 | 750 | 50 | |
22 | 前刹车分泵 | 1 | 650 | 650 | 200 | |
23 | 后刹车分泵 | 1 | 620 | 620 | 200 | |
24 | 刹车总泵 | 1 | 850 | 850 | 200 |
车辆维修项目 | ||||||
车型 | 宇通T7 | 报价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 | 配件单价 | 配件总价 | 工时费 | 备注 |
1 | 嘉实多全合成机油 | 8 | 95 | 760 | 50 | |
2 | 机滤 | 1 | 120 | 120 | 10 | |
3 | 空滤 | 1 | 180 | 180 | 10 | |
4 | 空调滤 | 3 | 150 | 450 | 10 | |
5 | 汽滤 | 1 | 120 | 120 | 20 | |
6 | 变速箱油 | 8 | 90 | 720 | 200 | |
7 | 刹车油 | 3 | 80 | 240 | 100 | |
8 | 方向机油 | 3 | 80 | 240 | 100 | |
9 | 防冻液 | 3 | 120 | 360 | 50 | |
10 | 冷媒 | 5 | 80 | 400 | 80 | |
11 | 冷媒油 | 2 | 25 | 50 | 30 | |
12 | 火花塞 | 8 | 80 | 640 | 100 | |
13 | 前刹车片 | 1 | 590 | 590 | 200 | |
14 | 后刹车片 | 1 | 560 | 560 | 200 | |
15 | 助力油 | 3 | 90 | 270 | 90 | |
16 | 发电机皮带 | 1 | 350 | 350 | 100 | |
17 | 雨刮器片 | 2 | 90 | 180 | 10 | |
18 | 皮带张紧器 | 1 | 450 | 450 | 90 | |
19 | 电瓶 | 2 | 750 | 1500 | 90 | |
20 | 齿轮油 | 3 | 120 | 360 | 100 |
车辆维修项目 | ||||||
车型 | 丰田霸道 | 报价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 | 配件单价 | 配件总价 | 工时费 | 备注 |
1 | 嘉实多全合成机油 | 6 | 95 | 570 | 50 | |
2 | 机滤 | 1 | 50 | 50 | 10 | |
3 | 空滤 | 1 | 120 | 120 | 10 | |
4 | 空调滤 | 1 | 100 | 100 | 10 | |
5 | 汽滤 | 1 | 180 | 180 | 20 | |
6 | 变速箱油 | 6 | 90 | 540 | 200 | |
7 | 刹车油 | 3 | 90 | 270 | 100 | |
8 | 方向机油 | 3 | 120 | 360 | 100 | |
9 | 防冻液 | 2 | 120 | 240 | 90 | |
10 | 冷媒 | 6 | 80 | 480 | 80 | |
11 | 冷媒油 | 2 | 25 | 50 | 30 | |
12 | 火花塞 | 6 | 90 | 540 | 100 | |
13 | 前刹车片 | 1 | 550 | 550 | 200 | |
14 | 后刹车片 | 1 | 400 | 400 | 200 | |
15 | 助力油 | 3 | 90 | 270 | 100 | |
16 | 发电机皮带 | 1 | 380 | 380 | 100 | |
17 | 雨刮器片 | 2 | 80 | 160 | 10 | |
18 | 前刹车盘 | 2 | 550 | 1100 | 150 | |
19 | 后刹车盘 | 2 | 530 | 1060 | 150 | |
20 | 电瓶 | 1 | 750 | 750 | 90 | |
21 | 皮带张紧器 | 1 | 450 | 450 | 90 |
车辆维修项目 | ||||||
车型 | 宇通50座 | 报价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数量 | 配件单价 | 配件总价 | 工时费 | 备注 |
1 | 嘉实多全合成机油 | 8 | 95 | 760 | 50 | |
2 | 机滤 | 1 | 190 | 190 | 10 | |
3 | 空滤 | 1 | 350 | 350 | 10 | |
4 | 柴滤 | 1 | 300 | 300 | 10 | |
5 | 变速箱油 | 3桶 | 180 | 540 | 200 | |
6 | 刹车油 | 3 | 80 | 240 | 100 | |
7 | 方向机油 | 3 | 80 | 240 | 100 | |
8 | 防冻液 | 3 | 120 | 360 | 50 | |
9 | 冷媒 | 5 | 80 | 400 | 80 | |
10 | 冷媒油 | 2 | 25 | 50 | 30 | |
11 | 雨刮器片 | 2 | 90 | 180 | 10 | |
12 | 电瓶 | 2 | 850 | 1700 | 90 |
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格有疑问的可由评标委员会协助审查,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审查二、评审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第65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方法
1.2.1磋商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审查。1.2符合性检查:1.1.2是否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足额有效的磋商保证金。1.1.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齐全、真实、有效。1.1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1.2.3.2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评委会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2.3.1磋商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1.2.3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数据、资料是否真实、有效。1.2.2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份数提交的。
3.磋商磋商小组要求磋商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磋商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报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澄清有关问题1.2.3.4响应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响应了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要求,并且提供了支持文件,没有重大偏离;1.2.3.3磋商报价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3.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4.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2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4.最后报价3.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5.1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5.报价评审4.5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4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汇总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个磋商报价人的综合得分,每个包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价确认之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下列《评审因素及量化指标分解表》规定的内容独立进行综合比较,评价打分。6.比较与评价:(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1.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参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参数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确定排序(采购人代表缺席时,由磋商小组确定排序)。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1.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1.提出成交供应商三、其他8.评审内容
评审要素及分值 | 赋分标准 |
磋商报价(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高的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设备条件及消耗品品质(20分) | 1、维修场地、停车场地、办公区域满足本项目需要,场地、工具、零件、设备四清洁。车辆停放整齐,工具、工件摆放有序。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2、检测设备、维修所需设备齐全,数量充足,能充分保障维修高峰期的维修效率。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3、车辆维修所用的消耗品品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4、提供新型车辆的维修设备、设施等证明资料和说明。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5、设备及配品配件货源渠道正常,有质量保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
车辆应急预案措施(9分) | 1、有完善的服务保障措施,有一定的故障车辆路途施救措施,且措施有效可行、内容详实。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2、对事故车辆的维修响应时间。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3、对应急服务质量的承诺。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
人员配备(12分) | 1、按企业管理负责人、业务受理人员、价格结算人员配置数量、从业年限、专业情况评审。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2、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人员、配件管理人员配置数量、从业年限、专业情况评审。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3、专业车辆维修技工、技师数量及专业,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按其响应程度计0~4分。 |
安全环境保护措施(12分) | 1、企业应有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处。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2、使用、存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均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3、作业环境以及按生产工艺配置的处理废油、废液、废气等的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4、具有专业车辆的经营场所示意图,区域划分清晰并设有警示文字和标志。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
组织管理规范(20分) | 1、应具有规范的业务流程,并明示业务受理程序。在服务范围内按服务内容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运行管理方案。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2、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体系,设置技术负责、业务受理、质量检验、文件资料管理、修前检验记录、配件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价格结算等岗位。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3、验收应具有所修车型的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并能及时更新。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4、应具有不低于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承诺、设备管理与维护、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度。按其响应程度计0~5分。 |
服务承诺(9分) | 1、对使用单位便利维修的相关承诺。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2、接到故障报修信息响应时间在2小时的得基本分1分,每减少半小时增加1分,最多增加2分。此项共计3分。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按其响应程度计0~3分。 |
业绩(8分) | 提供2020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以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计分依据),每份合格业绩合同计2分,满分8分。 |
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磋商终止2.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确定成交供应商
4.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4.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8.成交信息的公布7.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6.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6.禁止行为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5.保密
10.履约保证金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成交通知8.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8.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8.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11.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背离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1.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1.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11.签订合同10.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0.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如有),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包含此格式但并不限于此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7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的供货,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分包部分为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1.6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11.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1.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项目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
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授权书第二部分响应报价表第一部分响应函目录日期:年月日投标人:
第九部分附件第八部分其他证明材料第七部分供应商承诺书第六部分响应方案说明第五部分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承诺第四部分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3.我公司投标报价优惠率为:%。。2.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合格产品和全面技术、售后服务保障。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致: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响应函
9.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8.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我公司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且尊重磋商小组的磋商结论和定标结果。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4.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共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版标书(U盘)壹份。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公章)邮编:传真:电话:地址:
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项目编号:第二部分响应报价表年月日
报价内容投标内容 | 磋商报价(优惠率) | 服务期 |
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务车与应急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 |
注:实际支付金额=实际完成工作量×(1-优惠率)。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洽谈、执行等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企业法人 | 企业名称 | ||||
企业法人 | 法定地址 | ||||
企业法人 | 邮政编码 | ||||
企业法人 | 工商登记机关 | ||||
企业法人 | 税务登记机关 | ||||
企业法人 | 机构代码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性别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粘贴处) | (公章)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附:被授权人姓名(签字):性别:职务: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自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天。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第四部分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说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时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1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参考格式为附件1、附件2)。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书面声明函附件2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特此声明!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1.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六部分响应方案说明(格式自拟)第五部分对磋商文件合同条款的响应备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响应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磋商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第七部分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自定,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评标方法和程序中各条款的要求,结合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编制投标方案。
附件1:仅当服务商属于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才需填写相应的声明函,否则应当将其留空或直接删除。服务商性质将随成交结果一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提醒:第九部分附件第八部分其他证明材料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供应商名称(盖章):(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填写本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备注: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日期: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戒毒企业,且本单位参加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戒毒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附件3: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日期:年月日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备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供应商提供的《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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