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李典镇乾江路(太平洋大道-环洲大道)道路工程GLLDQJ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133.3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3.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石磊187623171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6
公告正文

李典镇乾江路(太平洋大道-环洲大道)道路工程GLLDQJ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4 09:31:08 来源: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李典镇乾江路(太平洋大道-环洲大道)道路工程

 

GLLDQJL-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李典镇乾江路(太平洋大道-环洲大道)道路工程 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扬广发改许可【2020】144号文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交通运输局 扬广交(2023)23号文 批准,项目业 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人为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乾江路西起太平洋大道,向东延伸,终点至环洲大道,全长536.797m,道路规划红线标准宽度22.0m;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GLLDQJL-SG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133.33万元。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路基、路面、管网、交安、景观绿化、路灯等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 (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1)计划工期:2023年5月18日开工-2023年11月13日完工,

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质量要求:交工合格,竣工优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投标人注意在网上预约时必须将财务信息填全,否则由于财务数据不全,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将无法计算得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780万元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公路等级、工程简介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本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文件可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交通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额不低于780万元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公路等级、工程简介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工程类或公路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在建项目撤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业主出具的可撤离证明。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本项目需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则原件必须提交给招标代理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或者围堵甲方现象发生,视为无条件放弃中标。

3.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0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鼎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悦来路1号

联系人:廖科长

电话:0514-80983083

招标代理:南京金鼎工程造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9层903室

联系人:王石磊

电话:18762317185

8.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本次采用网上预约,预约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6:00至2023年4月11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具体预约程序为: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7)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网上成功预约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34564604。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4月26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3 年4月26日上午10:00(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 2 楼(观潮路和二里桥路交叉口)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会上投标人若对开标会议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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