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丽水市本级人才公寓配套提升家具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66.4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7/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越丽招[2017]09号
预算金额66.44万元
招标联系人阮建新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30
公告正文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本级人才公寓配套提升家具项目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丽水市本级人才公寓配套提升电器项目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浙越丽招[2017]09号

二. 项目名称:丽水市本级人才公寓配套提升电器项目采购

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万元)

1

丽水市本级人才公寓配套提升电器项目采购

油烟机、煤气灶、电热水器、浴霸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66.44

六.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的生产、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良好信誉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产品所属厂家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所有投标品牌不接受OEM贴牌加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11月9日-11月15日每天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还),于开标当日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九.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 日09:30(北京时间)

十.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0.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lssggzy.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或登陆系统下载。

10.2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陆“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办事指南交易→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查看。

10.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4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 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提交地址: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大厅(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一.保证金交纳:

1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元整(12000 )。

11.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交付方式:转帐、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行号:402343000014)

银行账号:2010 0013 1825 591

(注:投标人应以本文件须知注明的开户行、账号等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取记录为准,开标系统显示“未缴纳”并不说明保证金未缴纳情况,特此说明。)

11.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1.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十四.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www.lssggzy.com)。

十五.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7年11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十六.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

十七.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zjzfcg.gov.cn www.lssggzy.com

十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阮建新 联系电话:0578-2610589

地 址: 丽水市大众街119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芳 联系电话:0578-2205356 传真:0578-2205376

质疑联系人:叶悦 联系电话:0578-2205356 传真:0578-2205376

地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钟小雄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7 传真:0578-2669167

地 址: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月9日

附件信息:

  • 11.2丽水市本级人才公寓配套提升家俱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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