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自治区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建议此项目政府采购由新疆太极新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接,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 采购人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1804681062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维护采购项目 KSSCX(DY)2019-08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维护项目 | 1 | 60000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由李杨、陈磊等5位专家进行了论证,所以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新疆太极新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上海路浦东街3号-浦东街三号众创空间1楼102-50室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陈磊 | 警务技术员 | 莎车县公安局 |
马建强 | 警务技术员 | 莎车县公安局 |
何宇星 | 科员 | 莎车县财政局 |
阿布都艾尼 | 警务技术员 | 莎车县公安局 |
李杨 | 科员 | 莎车县委机要保密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具体项目所采购的服务,由李杨、陈磊等5位专家进行了论证,所以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法落实。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
联系人: 马新芸
联系电话: 0998-85675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莎车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丁洪
监管部门电话: 0998-8512578
附件信息:
08莎车县财政局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维护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KSSCX(DY)2019-08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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