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1061700282
预算金额25.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2021年度计划)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10617002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公路养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理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2021年度计划)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0617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2021年度计划)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一、功能及要求 为做好“十四五”期中央车购税和新增成品油消费税相关资金“以奖代补”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27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以下简称路况)数据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交通运输部拟将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况数据作为“十四五”期中央车购税和新增成品油消费税相关资金“以奖代补”考核的重要指标。目前,我省已按照《公路养护统计调查制度》(2020年)要求,按期报送了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况数据,经部反馈,我省还需进一步补充、核实路况数据。 二、相关标准 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核查范围: 2020 年普通公路养护统计年报中行政编码为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的路段。 (二)技术服务的目标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评定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进行路况采集、数据分析,提供路面技术状况分析报告; (2)协助编制养护科学决策分析报告; (3)提供路况数据的存储、备份、查询服务。 (三)技术服务内容 (1)对已报送数据的路段要尽快组织开展数据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核查无问题的无需再次报送。 (2)补充完善缺失数据。对未报送数据的路段,要加快组织路况评定并补充报送相关数据,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数据报送。 (3)应用“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评及科学决策成套技术”成果,开展路况数据采集作业并把采集结果导入到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评及科学决策平台当中进行评定与决策分析;为路况数据的采集、审核配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应服务,保障路况数据准确性。 (四)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外业采集及内业数据整理相结合。 (五)成果资料 (1)农村公路现状基本情况及有关统计资料 (一套) (2)农村公路养护统计年报基础数据报表 (一套) (3)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更新系统mdb地图(一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3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五、服务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及磋商文件相关标准。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1 258600
 合计金额小写: 2586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2021年度计划),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2586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7-20 —— 2021-08-2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服务时间:30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方式: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服务完成验收后支付100%。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符合财政支付要求的票据,税费由乙方承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洋湖支行(湖南理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7906030900001535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功能及要求

为做好“十四五”期中央车购税和新增成品油消费税相关资金“以奖代补”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27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以下简称路况)数据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交通运输部拟将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况数据作为“十四五”期中央车购税和新增成品油消费税相关资金“以奖代补”考核的重要指标。目前,我省已按照《公路养护统计调查制度》(2020年)要求,按期报送了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况数据,经部反馈,我省还需进一步补充、核实路况数据。

二)技术服务的目标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评定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评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进行路况采集、数据分析,提供路面技术状况分析报告;

2)协助编制养护科学决策分析报告;

3)提供路况数据的存储、备份、查询服务。

三)技术服务内容

1)对已报送数据的路段要尽快组织开展数据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核查无问题的无需再次报送。

2)补充完善缺失数据。对未报送数据的路段,要加快组织路况评定并补充报送相关数据,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数据报送。

3)应用“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评及科学决策成套技术”成果,开展路况数据采集作业并把采集结果导入到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评及科学决策平台当中进行评定与决策分析;为路况数据的采集、审核配置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并提供相应服务,保障路况数据准确性。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五)服务标准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及磋商文件相关标准。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义务

1.现场检测时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和提供必需的工程资料。

2.负责通知各工程承包人提供现场检测时所需的工作平台和相应检测条件。

3.负责通知监理单位和工程承包人准备好相应的内业资料,并进行检测工作配合。

4.负责提供现场检测所需的交通安全组织。

5.负责按合同拨付检测费用。

2)乙方义务与责任

1.负责现场检测计划的编制以及试验的安排和总体布置。

2.负责组织检测队伍,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交通工具。

3.负责现场检测工作的实施,按有关要求及时完成检测工作。

4.负责分析、整理检测资料。

5.负责合同期内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

6.负责检测数据的真实性。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雷锋大道8.9公里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洋湖堤委会办公大楼1栋
法定代理人: 王立志 法定代理人: 赵五尉
委托代理人: 程武 委托代理人: 宋文
电话: 0731-88063037 电话: 0731-83926789
传真: 0731-88063037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协议书-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2021年度计划).doc合同协议书-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路况检测(2021年度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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