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国长沙人力资源创新中心运营商招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背景
2022年党的二十大中,把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都做了着重规划,报告中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报告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领域的创新创业指明了方向,增加了信心,提供了保障,为更好地发展好天心区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助力人力资源传统业务产业创新升级,天心经开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招募优秀并且有人力资源创新中心运营经验的机构来管理运营中国长沙人力资源产业园创新中心。
二、相关标准:
按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
(一)加强创新中心运营,完成各项指标
加强创新中心管理运营,保质保量的完成运营协议的各项指标,服务好入孵的企业,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助力科技推动传统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
(二)深化招商模式,完成经济指标
创新中心需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推动优秀行业人才创新创业,引领人力资源产业升级,并充分利用工位注册和园区政策的优势,采用多渠道、广撒网的方式树立创新中心行业品牌,招募更多的项目成立公司入驻。并利用自有资源,助力天心经开区对接全国各地企业资源,打通招商链条,争取优质企业、人才、科技落地园区。
(三)夯实平台服务模式,加速企业创新发展
创新中心需夯实平台服务模式,采用引进或者自营的方式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服务。
1、加强企业培育,助力企业升高
创新中心需加强科技企业的引进、服务和孵化,通过现在的行业资源,助力企业在知识产权、营业收入等方面全面发展,孵化出更多的高新技术、规上企业。
2、加强行业资源对接,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创新中心需加强和园区和行业内的人力资源大企业的合作和交流,了解行业需求,助力孵化的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同时通过协会、联盟等组织,加强和其他产业企业的合作,推广园区特色人力资源服务。
3、链接高校资源,推动产学研发展
重视高校资源,从学生实习、就业、创业等方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合作,通过帮助大学对接园区企业,获取更多的实习和就业机会,同时通过和大学联合举办创业活动、路演大赛,助力高校创新创业发展,并推动高校科研成果和企业的对接与交流。
(四)策划系列活动、打造专业品牌
持续打造天心经开区在创新方面的影响力,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好的展示平台和创业培训,定期举办“人才沙龙”、“创业讲堂”、“融资路演”等系列活动。
(五)强化高端人才,推动科技创新
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产业优势和服务优势,创新中心的创业服务资源,吸纳和助力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更有活力的创新氛围,同时引进更多的高校、企业、投资公司的专家、企业家、投资人为创业指导专家,助力创新中心为入孵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六)强化服务和建设,获取更多荣誉
人力资源创新中心目前是省级众创空间,未来三年,需完善创业服务,招募更多优质企业,成为国家级众创空间。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运营合作三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总合作期限为3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3年运营成果如下(具体内容根据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运营第一年;
当年引进80家企业注册在创新中心,其中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有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达到50家,引进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有实际运营或缴纳税收(权重20%);
当年孵化成功企业5家(权重10%);
当年引进百万税源企业1家(权重10%)
所有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总纳税额达到400万元(权重15%);
当年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项目3个(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获得知识产权数量达到40个(权重10%);
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12场(权重5%);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高企达到2家(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入规企业1家(权重10%)。
运营第二年;
当年引进80家企业注册在创新中心,其中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有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达到50家,引进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有实际运营或缴纳税收(权重20%);
当年孵化成功企业5家(权重10%);
当年引进百万税源企业1家(权重10%)
所有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总纳税额达到600万元(权重15%);
当年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项目3个(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获得知识产权数量达到40个(权重10%);
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12场(权重5%);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高企达到3家(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入规企业2家(权重10%)。
运营第三年:
当年引进80家企业注册在创新中心,其中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有人力资源业务的公司达到50家,引进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有实际运营或缴纳税收(权重15%);
当年孵化成功企业5家(权重5%);
当年引进百万税源企业1家(权重10%)
所有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总纳税额达到800万元(权重15%);
当年引进或培育高端人才创业项目3个(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企业当年获得知识产权数量达到40个(权重5%);
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举办创新创业相关活动12场(权重5%);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高企达到3家(权重10%);
注册在创新中心的企业当年成功认定为入规企业2家(权重5%);
运营期内获得国家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并协助长沙天心经开区获得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的认定(权重20%)。
    注释和定义:
企业实际运营:以企业出具的交易流水或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纳税证明、员工合同以及缴纳社保情况中的任何一项进行证明。
孵化成功企业(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创新中心入驻企业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获得30万以上的股权投资、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政策、成功租赁或购买天心经开区其他办公场地。
高端人才创业项目(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创新中心引进的创业项目,其创始人或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中高级职称、系海外留学回国人才、长沙市A/B/C/D类人员。
百万税源企业:当年引进企业或上年引进企业当年在天心经开区产生的全口径税收总额超过100万。
权重计算:根据单项完成情况计算百分比计分(如税收指标项,运营指标为600万,实际完成540万,则单项完成90%,税收指标单项权重得分为15%*90%=13.5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考核流程
(一)由运营方提交运营总结到中国长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力园管理服务中心”);
(二)天心经开区管委会人力园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现场考核,相关部门对运营总结报告以及完成绩效指标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考核评定;
(三)相关部门完成考核评定后,出具考核完成情况意见;
(四)人力园管理服务中心收集汇总考核完成情况意见,报工委会研究决定,出示考核完成情况报告。
七、其他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项目组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场地运营、管理、财务、招商、企业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果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投标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投标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投标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中标人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5、对于上述全部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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