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比选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流浪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民〔2017〕418号)等有关要求,海珠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社会组织承接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发挥“社工+流浪救助”优势,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海珠区民政局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社工机构承接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提供日常巡查和个案管理、救助宣传、业务培训等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海珠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服务内容:协助海珠区民政局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情绪疏导、情感抚慰、心理辅导、关爱帮扶、返乡教育等救助服务,力求劝其弃讨返乡、自食其力,提升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机会,协助民政部门解决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反复救、救反复”问题,提高救助管理成效。
(三)项目经费:49.8万元(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服务期限: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为期一年。
(五)服务工时:项目年度服务工时最低不得少于8350小时。
四、项目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同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1年以上同类项目运作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救助法规政策。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五)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五、项目报名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近两年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材料一式两份,存储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版)的U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一楼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
(三)联系人:吴先生
(四)联系电话:020-34071621
八、评审方式
海珠区民政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项目承接机构。
九、其他说明
(一)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二)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海珠区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附件1 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附件2 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项目(评分表).pdf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
一、项目名称
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发挥“社工+流浪救助”优势,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多层次、多类型的服务,海珠区民政局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社工机构承接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提供日常巡查和个案管理、救助宣传、业务培训等服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对象:海珠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
(二)服务内容:协助海珠区民政局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情绪疏导、情感抚慰、心理辅导、关爱帮扶、返乡教育等救助服务,力求劝其弃讨返乡、自食其力,提升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的机会,协助民政部门解决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反复救、救反复”问题,提高救助管理成效。
(三)项目经费:49.8万元(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
(四)服务期限:2024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6日,为期一年。
(五)服务工时:项目年度服务工时最低不得少于8350小时。
四、项目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同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1年以上同类项目运作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救助法规政策。
(四)拥有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政策与知识、方法与技能,项目服务期间,确保工作人员稳定。
(五)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
五、项目报名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近三个月在职人员社保名册、近两年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材料一式两份,存储投标文件(盖章扫描版)的U盘及纸质版投标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方式
报名社会组织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一楼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
(三)联系人:吴先生
(四)联系电话:020-34071621
八、评审方式
海珠区民政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社会组织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一家项目承接机构。
九、其他说明
(一)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
(二)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承接机构应在规定时间与海珠区民政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附件1 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服务项目需求书.pdf
附件2 2024年海珠区流浪乞讨人员社工介入救助项目(评分表).pdf
广州市海珠区民政局
2024年4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