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新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EPC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1858.9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8219
预算金额185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丹东市市政建设总公司185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娇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丹东市]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新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EPC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新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2018219 工程名称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新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2018219001001 标段名称 丹东市2023年度城建工程(改造)项目—新城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EPC项目
建设单位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5月24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 建设地点 丹东市振兴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丹东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王娇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01119882 18589812.320000元 2023年5月31日- 2024年5月31日(366日历天)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 95.1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丹东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丹东市双利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娇 康秋爽 王忠利
施工项目负责人 王娇 康秋爽 王忠利
设计项目负责人 王杨舒 刘飞 张宏刚
施工负责人资质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FB(2012)02441],市政公用工程二级[0060455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交安B(14)G04114],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0652655],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0652655],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00652655],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00652655],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0065265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FB【2010】01811],市政公用工程二级[00649191]
设计负责人资质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辽221101119882 辽 221111231822 辽221111228358
投标报价 18589812.320000元 18595067.000000元 18579302.960000元
工程工期 2023年5月31日- 2024年5月31日(366日历天) 2023年5月31日- 2024年5月31日(366日历天) 2023年5月31日- 2024年5月31日(366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
评审得分 95.18 87.28 83.66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丹东市市政建设总公司;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溪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丹东市双利道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鞍山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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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学振 签于 2023/05/24 16:23:54
崔学振 签于 2023/05/24 1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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