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标段场内运输采购公告
金额
85.5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56万元
招标联系人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采购品类:其他类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场内运输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场内运输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质量提升专项工程(二期)西部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3项目编号:GG-ZC-20230522-0013 
1.4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运输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
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元)
增值税率
增值税税额
价税合计(元)
冷再生混合料
冷再生混合料
M3
26581.90
 
12.28
12.40
 
326352.04
 
1%
 
3263.52
 
329615.56
沥青混凝土
沥青混凝土
T
50583
 
10.30
10.40
 
520854.65
 
 
1%
 
5208.55
 
526063.20
合计
/
77164.90
/
/
 
847206.69
 
 
 
1%
 
8472.07
 
855678.76
 

 
1.5质量: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6货物的起运地点,运输方式,到达地点:
货物的起运地点:  拌合站。
运输方式:   汽运     。
到货地点:指定交货地点。
场内运输为以下单价:
1、冷再生混合料
运距  13公里 ,每立方米单价:第一个1公里   2.8元,每增运1公里加  0.80 元。
2、沥青混凝土
运距 13公里,每吨单价: 0.80 元∕公里。
1.7计量单位和方法:单位:m3/t,现场计量检数量。
1.8货物运输款的结算:货物运输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物全部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后双方办理结算,结算时供应商须提供与合同总价相等或与分批结算单金额相对应的增值税普通运输发票供应商不出具、迟延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出具发票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不予结算,当能提供符合约定的发票后,采购人方予结算,采购人结算时间相应顺延,且不负迟延结算的违约责任”。
1.9货物运输费用的支付:运输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人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运输费用的支付时间:采购人在供应商提供相应金额的货物后、同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发票及有效的清单明细后,并且建设单位对采购人已进行计量、工程款已拨付到位后,采购人可进行挂账付款。
     1.10费用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供应商出具收据。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货物运输855678.76元,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中标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1%增值税率,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睿采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已取得“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意向供应商,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3年5月25日10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9.其它说明
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肇州镇龙建工地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18845120806
  2023年5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