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园区企服中心品牌运营及项目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19-Y-G-019号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思洁 电话:0512-67068064
乙方:江苏融政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雯艳 电话:18362699213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根据政府采购编号SZWK2019-Y-G-019号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2019年园区企服中心品牌运营及项目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合同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磋商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 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三)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甲方有权在服务合同期内,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做合理性调整,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按照甲方要求完善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 6.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合同规定。 6.3乙方的服务期限即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乙方完成交付服务内容时终止。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8.1、不可抗力 8.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8.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9、合同的解除 9.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0、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案方: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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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SZWK2019-Y-G-019合同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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