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73-2340gnshfwcs39813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杨峰021-660597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分客户资产可视化系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委托,就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分客户资产可视化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北京银行上海分行分客户资产可视化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0773-2340GNSHFWCS3981
3.系统名称:分客户资产可视化系统   1套
4.项目用途:通过可视化系统的搭建降低数据维护的成本,解决数据孤岛的问题,便于挖掘客户数据价值。
项目需求:包含12个模块:非结构化存储集群搭建、数据模型设计、数据预处理、数据同步迁移、数据管理与检索、数据可视化、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管理平台模块开发、实时监控和告警、用户权限管理模块、对接OCR平台接口开发、通用数据服务接口开发。
本项目预算金额:35.00万元,
最高限价:35.00万元,超过该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具体系统需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主要指标”。
5.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竞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7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30-11:30,13:30-16:00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磋商文件售价:每本5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注:潜在供应商可于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将下述相关资料发至cctcsh@126.com邮箱,明确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名(如有)贵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仅接受网上转账。请将汇款底单随上述资料一并发至我司邮箱(若个人转账,请备注个人姓名)
注:①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②我司人民币账户信息: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斜桥支行
账  号:3100 1514 8000 5001 0790
7.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4:00至2023年12月19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方须派全权代表参加(全权代表应当是响应方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地  址:浦东南路1500号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邮政编码:200086
联系人:朱杨峰、张莹莹、宋晓飞
联系电话:021-66059798
传真号码:021-66059189
邮箱:cctcsh@126.com
9.标书费、磋商保证金、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斜桥支行
账  号:3100 1514 8000 5001 0790
10.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银行官网(https://www.bankofbeijing.com.cn/)、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对在其他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公告信息,招标人不予负责。
11.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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