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58.81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zfcg01093
预算金额63.56万元
招标公司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青0931-8274576
中标公司兰州博丰乾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8.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2zfcg01093
二、项目名称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兰州博丰乾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渭河街3103号4层012室 |
58.81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供应商名称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兰州博丰乾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坤伟,陈秀兰,孔令涛,姚建华,马小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国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地 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方式:1539314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168号1805室
联系方式:0931-827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青
电 话:0931-827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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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2022zfcg01093
委托单位: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代理机构: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投标须知
2.1招标
2.2投标
2.3开标
2.4资格审查
2.5合同的授予
三、质疑
3.1综合说明
四、设备需求及主要参数
4.1技术参数
4.2交货时间及地点:
五、技术要求
5.1总体要求
六、评标原则及办法
6.1评标工作中的原则及组织
6.2投标文件评标初审
6.3评标的程序和方法
6.4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6.5废标和串通投标
6.6无效投标
七、附件
附件1:合同格式
附件2:开标信封封面格式
附件3:开标一览表
附件4:投标函格式
附件5:法人授权函格式
附件6:投标报价表
附件7、技术偏离表
附件8:商务偏离表
附件9: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相关业绩一览表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12: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13:招标代理服务费确认书
附件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0:00(北
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zfcg01093
项目名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56(万元)
最高限价:59.50(万元)
采购需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管理主机1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管理软件
1套、学生体质健康测系统试专用网络1套、体质测试云平台软件1套、身高体重测试
仪(单测位、含身高体重测试系统软件)1台、肺活量测试仪(双测位、含肺活量测试
系统软件)1台、立定跳远测试仪(单测位、含立定跳远测试系统软件)1台、坐位体
前屈测试仪(单测位、含坐位体前屈测试系统软件)1台、仰卧起坐测试仪(双测位、
含仰卧起坐测试系统软件)1台、身份证刷卡模块8套、视力测试仪1台、验光仪1台、
自助跑运动电子计时管理软件1套、自助跑运动电子计时专用网络1套、自助电子计时
系统起点计时器1台、自助电子计时系统终点计时器1台、电子计时系统检录查询一体
机1台、运动电子计时系统电子发令仪1台、运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感应卡120个、运
动电子计时系统天线感应毯2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2)供应商未被列
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
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7-2100:00:00至2022-7-2723:59:59,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
午12:00至23:59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在线免费获得
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8-1511:00:00
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电子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①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
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方式:1539314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小雁滩168号1805室
联系方式:0931-8274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青
电话:0931-827457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1 | 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2)招标内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管理主机1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管理软件1套、学生体质健康测系统试专用网络1套、体质测试云平台软件1套、身高体重测试仪(单测位、含身高体重测试系统软件)1台、肺活量测试仪(双测位、含肺活量测试系统软件)1台、立定跳远测试仪(单测位、含立定跳远测试系统软件)1台、坐位体前屈测试仪(单测位、含坐位体前屈测试系统软件)1台、仰卧起坐测试仪(双测位、含仰卧起坐测试系统软件)1台、身份证刷卡模块8套、视力测试仪1台、验光仪1台、自助跑运动电子计时管理软件1套、自助跑运动电子计时专用网络1套、自助电子计时系统起点计时器1台、自助电子计时系统终点计时器1台、电子计时系统检录查询一体机1台、运动电子计时系统电子发令仪1台、运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感应卡120个、运动电子计时系统天线感应毯2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以内4)交货地点: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指定地点 |
2 | 招标人(需方):1)单位名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联系人:张老师3)联系电话:15393140875 |
3 | 招标代理机构:1)单位名称:甘肃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联系人:张青3)联系电话:0931-8274576 |
4 |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乙方系统调试安装完成,经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6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由甲方将该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供方。 |
5 | 质量保证期:3年 |
6 | 履约保证金:10%,验收合格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
7 | 投标供应商资质文件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中要求的材料;(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有效期:60天 |
9 |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U盘和光盘同时交)(文件递交后不予退还)。2)为方便唱标,请单独密封开标信封。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3)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中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为WORD和PDF版本各一份)。光盘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规格为DVD-R(一次性写入式光盘),光盘中投标文件必须为加盖了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并且在PDF阅读软件下可正常查看。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U盘、光盘式投标文件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与其他形式的标书一并递交。4)投标文件必须为无线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包号的,应该按每个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
以上内容请开标结束后快递至:收件人:张青电话:18189597611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西中路美居田园1805室。 |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2年8月15日11:00分之前递交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2022年8月15日11: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电子开标厅(http://121.41.35.55:3010/OpenTender/login) |
11 | 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1.网络及软硬件设施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带摄像头和耳麦),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10,安装好360安全浏览器、WPS或Office办公软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2.编制投标文件并固化开标前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并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先导入固化后的招标文件,然后导入已经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法人授权书,完成投标文件固化(相当于封标过程),并在开标时间截止之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中上传递交,即上传固化后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人在线上传递交已经固化的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32位编码,以下简称“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也可以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指纹,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对修改后的投标文件进行固化,产生新的投标文件指纹,上传递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完成投标文件修改。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为准,指纹保存到系统。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没有说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视为放弃本次 |
投标。4.上传正式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后,在系统中打开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上传,系统会自动核验投标文件的电子指纹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的电子文件的指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防止篡改投标文件(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文件,可以通过固化投标文件工具寻找正确的文件,然后重新核验;实在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的远程解决)。5.确认开标记录系统会自动提取通过核验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生成开标记录表6.开标完成开标完成后,投标人要在线确认开标结果,开标记录表将自动保存到系统,交易各方、监管单位均可浏览核验开标结果。7.在线质疑如果对开标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线下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解答;如果还不满意,可线下联系监管部门处理。8.询标如果项目需要询标,演示讲解,评标组织人员可以邀请投标人代表加入评标视频会议(关闭专家摄像头图像)进行远程演示讲解或答疑。 | |
12 | 其他事项: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
13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
14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处理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
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
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
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
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
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
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
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
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
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
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
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
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
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
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
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
时废止。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
〔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
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
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
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
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
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
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
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
业资金压力。
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
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
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
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
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
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
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
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
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
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
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
部。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
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
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2022年5月30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年月日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2022zicg01093】
四、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编号:2022zfcg01093
包号:
投标人名称:兰州博丰乾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包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管理软件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TZ1000 | 1套 | 29500 | 29500 | 3年质保 | |
学生体质健康测系统试专用网络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TZ1050 | 1套 | 12800 | 12800 | 3年质保 | |
体质测试云平台软件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TZ1100 | 1套 | 4220 | 4220 | 3年质保 | |
身高体重测试仪(单测位、含身高体重测试系统软件)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SG100 | 1台 | 28200 | 28200 | 3年质保 | |
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系统管理主机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TZ1010 | 1台 | 14800 | 14800 | 3年质保 | |
肺活量测试仪(双测位、含肺活量测试系统软件)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FH200S | 1台 | 41200 | 41200 | 3年质保 | |
立定跳远测试仪(单)测位、含立定跳试系统软件 | 北京赛康精益限责任号 | SK-TY300 | 1台 | 29800 | 29800 | 3年质保 | |
坐位体前届科仪(单测位、含前屈测试系统软 | 康扣2信息技术责任公 | SK-ZW400 | 1台 | 29800 | 29800 | 3年质保 | |
仰卧起坐测试仪(双测位、含仰卧起坐测试系统软件) | 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YW600S | 1台 | 43200 | 43200 | 3年质保 | |
身份证刷卡模块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TZ1081 | 8套 | 3980 | 31840 | 3年质保 |
84兰州博丰乾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体质测试设备采购项目【2022zfcg01093】
验光仪 | 上海经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SJG-9900A | 1台 | 9500 | 9500 | 3年质保 | |
自助跑运动电子计时管理软件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00 | 1套 | 37500 | 37500 | 3年质保 | |
自助跑运动电子计时专用网络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50 | 1套 | 9800 | 9800 | 3年质保 | |
自助电子计时系统起点计时器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30 | 1台 | 58000 | 58000 | 3年质保 | |
视力测试仪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SL700 | 1台 | 26800 | 26800 | 3年质保 | |
自助电子计时系统终点计时器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31 | 1台 | 68000 | 68000 | 3年质保 | |
电子计时系统检录查询一体机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20 | 1台 | 22800 | 22800 | 3年质保 | |
运动电子计时系统电子发令仪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20 | 1台 | 22800 | 22800 | 3年质保 | |
运动电子计时系统计时感应卡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SK-P2040 | 120个 | 450 | 54000 | 3年质保 | |
运动电子计时系统天线感应毯 | 北京赛康精益信息技术有限司 | SK-P2032 | 2个 | 6800 | 13600 | 3年质保 | |
投标总价合计 | (大写陆拾元整(小写):588160.00元 | (大写陆拾元整(小写):588160.00元 | (大写陆拾元整(小写):588160.00元 | (大写陆拾元整(小写):588160.00元 | (大写陆拾元整(小写):588160.00元 | (大写陆拾元整(小写):588160.00元 | 3年质保 |
投标人名称(盖章):兰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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