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先生153881988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班戈县北拉镇政府大院地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班戈县北拉镇政府大院地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班发改【2022】2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班戈县北拉镇政府大院地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班戈县北拉镇。
2.3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土建工程包括彩钢屋面及墙面拆除150㎡、彩钢屋面及墙面恢复150㎡、地面基础30㎡、地面恢复300㎡、机房门5㎡;室外地热井专项工程包括地热井钻井工程(300m)2100m(共七口)、井内套管560m、直埋预制保温管PE 3360m、地热井内套管560m、井内套管1300m、井口装置及设施7套;电气工程包括强电部分:箱变(250KVA)1套、低压成套配电柜3套、控制柜2套、配电箱4套、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mm2)≤10,140.00m、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mm2)≤50,120.00m、电力电缆敷设电缆截面(mm2)≤120,100.00m、桥架100m,弱点控制部分:工控计算机1台、打印机1台、交换机1台、智能控制器1台、系统软件1套、通讯接口6个、传感器9支、控制电缆600米;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螺杆式热泵机组2台、末端热水循环泵3台、热源循环泵3台、空调侧集分水器2台、软化水箱1台、全自动软水器1台、供暖侧定补水机组1台、地源侧定压补水机组1台、电子水处理仪1台、地源侧集水器1台、地源侧分水器1台等;末端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散热器300组、球阀DN20,600.00个、直埋预制保温管PE1项、镀锌钢管1项等。
2.4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8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班戈县北拉镇政府大院地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班戈县北拉镇政府大院地热清洁能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内部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的服务(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资质。
3.4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市政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投标人在2019年以来至少有一个类似市政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业绩)。
3.6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施工、设计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 03 月 21 日至2023年 03 月28日(节假日除外),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4 月 12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应授权招标人在开标时对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7.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4本项目执行有关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
7.5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6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根据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按废标处理)。
7.8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7.9执行藏建市管[2022]187号文件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资格审查时不再要求吸纳高校毕业生。
7.10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电梯承载量进入电梯,如因超载被困电梯中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致使项目废标、流标,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经开区金泰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15388198868
招 标 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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