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地块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重新公告第2次) | ||||||||||||||||||||||||||||||||||||||||||||||||||||||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GL170147-01FG 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备[2017]1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097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不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EPC总承包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边路3号地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剪 6、工期要求: 5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66450万元(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费用) 8、招标范围: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地块项目建设所包含的所有相关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以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一、设计部分: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地块批准红线区域范围内建设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造价估算)、整体初步设计、整体概预算编制(包含二次专业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建筑设计(内含建筑、结构、水电、暖通)、人防设计、综合管线、室内装饰、幕墙、道路、供配电设计(含外线接入)、景观绿化及附属弱电智能化、泛光照明等)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二、施工部分: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地块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园林绿化工程、通风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智能灯光工程等。三、设备采购部分: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地块范围内建设相关的所有的设备采购,包括电梯、空调、变配电设备等。 9、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7045.6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0119.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6925.73平方米。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资质要求: ①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发布结束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投标,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双方同时出具)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至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1 日至 2017 年9月7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A座1010室(详细地址)购买资格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人需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人无下列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企业资质(含施工资质、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别符合在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中担任的角色的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协议原件为准,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符合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具有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若联合体投标,则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考核证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所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的,则无需提供)。 6、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若联合体投标,所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单位的,则无需提供):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变更手续的; c.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的业绩: ①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金额530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或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面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若三者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三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该业绩须为施工单位的业绩。) ②提供自2012年9月1日以来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过总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设计业绩(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8、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原件或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打印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必须加盖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须清晰、有效,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只须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原件;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 9、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以上全部所需资料,若要求提供承诺书的,均须将承诺书原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若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除须资格预审时携带原件提供核查外,还须将相应页面的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编入投标文件或缺少复印件的均不予认可(招标文件中特殊要求除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备注: 一、设计成果要求: 1、单体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思路说明、技术及经济指标成果) 2、总平面图(标明建筑的性质、层数、周边道路、环境绿地等) 3、各类分析图及表现图(如功能、交通、景观等) 4、平面图、立面图 5、设计成果表现形式:设计方案文本四份,尺寸A3,长420mmX宽297mm。 二、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方案、业绩、奖项等分别进行打分。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部分各评委独立评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为综合得分(保留2位小数)。最终按照总得分高低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以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中标,如果设计工作组织方案得分仍一致时,则通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抽签确定中标人。 1、以上评标办法中涉及到的项目管理人员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7年2月-2017年7月)投标人为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人员缴纳社保的单位须为设计单位,施工人员缴纳社保的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2.评标办法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核查,无材料或材料不齐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3. 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 投标单位所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七、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相关负责人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若投标人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媒介为光盘或U盘)二份。 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为第 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98号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11号A座1010室 邮编:210000 邮政编码:210000 电话:025-025-84735371 电话:025-86558209-8049、17715243106 联系人:王工 联系人: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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