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凉山州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169.8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238
预算金额169.82万元
招标公司凉山彝族自治州农牧局
招标联系人-15181507766
中标公司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69.82万元
中标联系人-18117850217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N5134112023000238-1
二、合同名称:凉山州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238
四、项目名称:凉山州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
联系方式:15181507766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盛路32号
联系方式:181178502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合同金额: 1,698,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服务合同.pdf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09月01日
二、合同名称:凉山州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238
四、项目名称:凉山州州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三岔口西巷48号
联系方式:15181507766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新盛路32号
联系方式:181178502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 (风险)监测服务 | 1(批) | ¥1,698,200.00 | ¥1,698,200.00 | 1.监测参数和检测方法 按照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表格内容执行(若成交人资质认定证书和机构考核证书参数附表未全部涵盖采购文件技术参数,按照实际成交参数执行)。 2.判定依据和原则 蔬菜、水果、食用菌根据GB 2763和GB 2763.1进行判定(没有标准的不作判定)。马铃薯、水稻、荞麦根据GB2762、GB2761进行判定。畜禽产品和水产品按照磋商文件检测参数表格内容执行。 3.承检机构必须提供专业的独立采样服务,安排3名及以上人员(必须为服务团队名单中的人员)与专用车辆开展采样工作,抽样期间样品采集人员和车辆由承检机构安排,采购人不定时指派人员陪同开展抽样。抽样单、样品付费清单承检机构与被抽样对象双方盖章(签字)确认。抽样过程的样品费、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由承检机构承担。采购方的陪同人员费用自理。 4.样品采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蔬菜、水果和食用菌抽样按《农药残留分析样品的采样方法》(NY/T 789)规定执行。肉类、蛋类和蜂蜜抽样按《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规范》(NY/T 1897)规定执行。水产品抽样按照《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30891)规定执行,同一生产基地最多抽取两个样品。 5.每个样品均要由承检机构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承检机构在凉山州范围内按要求及时将样品制备好,冷冻保存。每个样品均要制备检测样和复检样,复检样加贴封条,留存在采购人处,以便随机抽取复检。供应商将抽样后制备保存好的冷冻样品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从采购人地址采用汽车/火车6小时内送达承担本次任务的供应商实验室。 6.采集的样品和制备好的样品在贮存、运输等过程中,承检机构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样品变质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交实验室的检测样标签不得涉及被抽检人信息。承检机构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检测任务,抽样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汇总表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不合格样品检测报告一式四份)直接交付委托检验的监管部门,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资质认定CMA章和机构考核CATL章。相关检测数据及信息承检机构不得对外发布或另做他用。 7.承检机构农残、兽残检测,每分析检测一批样品必须做添加回收,要有每批分析检测的添加回收率记录;每批样品检测重金属必须带试剂空白和控制样进行质控,必须做平行样品,上机过程中,每20个点要求做标准曲线校正,正负误差要求在10%以内,核查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不合格样品要重新称样分析检测确认。 8.承检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监测计划、抽样单、样品费付款清单、检测原始记录(只需电子扫描版的,不必纸质版的)、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报告和总结分析报告等全套资料并填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监测系统(http://www.qsst.moa.gov.cn/)。 9.抽检工作全部完成,结果资料报送后,采购人随机抽取3%各类样品复检样,委托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10.承检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检验,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检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11.承检机构主动向采购人提供进度报告、进度信息,承检机构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测结果。 12.承检机构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方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13.对抽检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承检机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14.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等责任,均由承检机构自行负责。 15.项目实施过程中获悉的信息资料,承检机构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意方式泄露给任意第三方。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其中:117批次监督抽检、2799批次风险监测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0批次风险监测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抽样检验时间安排由采购人确定,合同具体约定。分析报告、结果、总结报送及后续服务。 |
合同金额: 1,698,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9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8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服务合同.pdf
凉山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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