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46.8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23
预算金额232.36万元
招标公司叙永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女士
中标公司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218.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27.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23
二、项目名称: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彭镇燃灯路78号14栋B号 | 2,278,7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 智能胶辊砻谷机、天然气烘干机 | 功能:大米加工,粮食烘干;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 | 1(批) | 2,278,700.00 | 2,278,700.00 |
黄永香、刁维良、叶志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标的中标价格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费收取(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元的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2.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叙永镇环城中路345号
联系方式:0830-6222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川滇黔商贸城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30-6966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830-6966521
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8日
相关附件: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川·泸州
采购人:叙永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资格性审查内容
第五章技术参数及商务、服务要求
第六章磋商程序
第七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第八章附件
附件一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通知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更正
附件三2021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
附件四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23
项目名称: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23,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本办法规定预
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
不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承诺函;
(2)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06月24日11: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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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
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
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
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
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
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
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
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
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
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
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
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
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及资格条件以供应商获取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叙永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叙永镇环城中路345号
-2-
联系方式:0830-62220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叙永县川滇黔商贸城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30-6966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830-6966521
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3-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须 知 事 项 | 说 明 和 要求 |
1 | 采购 预算 (最高 限价 )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323600.00 元。 |
2 | 最高 限价 及报 价要 求 (实质 性要 求 ) | 本项 目采 用 固定 综合 总价 报价 ,供 应商 提交 的报 价不 得超 过本 项目 (序 号1)的 最高 限价 ,否 则将 被作 为无 效响 应处 理, 采购 人将 拒绝 其响 应文 件。 |
3 | 项目 属性 | 本项 目属 于 货物 类 采购 项目 。 |
4 | 本项 目所 属行 业 | 本项 目所 属行 业为 工 业 。 |
5 | 定向 采购 | 本项 目为 非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采购 的项 目。 (按照 本办 法规 定预 留采 购份 额无 法确 保充 分供 应、 充分 竞争 ,或 者存 在可 能影 响政 府采 购目 标实 现的 情形 ) |
6 | 本国 服务 (实质 性要 求 ) |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第 十条 的规 定, 本项 目采 购本 国服 务。 |
7 | 采购 方式 | 竞争 性磋 商 |
8 | 评审 办法 | 综合 评分 法(评审 标准 详见 第六 章) |
9 | 是否 接受 联合 体参 与本 次磋 商 (实质 性要 求 ) | 本项 目不 接受 联合 体参 加磋 商 |
10 | 磋商 保证 金 | 详见 本章 “四、 响应 文件 ” 要求 。 |
11 | 质量 要求 、履 约验 收 (实质 性要 求 ) | 1.质量 要求 :符 合国 家相 关标 准、 行业 标准 、地 方标 准或 者其 他标 准、 规 范要 求。 2.履约 验收 : 国家 相关 技术 规范 要求 及合 同约 定。 |
12 | 答疑 会和 现场 考察 | 1.采购 人 、采购 代理 机构 不 组织 供应 商进 行现 场考 察或 磋商 前答 疑会 。 2.供应 商自行 考察 现场 所发 生的 一切 费用 由供 应商 自行 承担 。 |
13 | 低于 成本 价不 正当 竞争 预防 措施 (实质 性要 求) | 在 评 审 过 程 中 , 评 审 委 员 会 认 为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明 显 低 于 其 他 有 效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 有 可 能 影 响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不 能 诚 信 履 约 的 , 应 当 要 求 其 在 评 审 现 场 合 理 的 时 间 内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 必 要 时 提 交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 供 应 商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评 审 委 员 会 应 当 将 其 作 为 无 效 处 理 。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要 求 , 逐 项 就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货 物 、 工 程 和 服 务 的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应 根 据 供 应 商 企 业 类 型 予 以 区 别 ) 、 税 金 及 附 加 、 销 售 费用 、管 理费 用、 财务 费用 等 成本 构成 事项 详细 陈述 [若 响应 文件 未附 财 务报 告的 ,则 还需 提供 完整 的财 务状 况报 告(含三 表一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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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须 知 事 项 | 说 明 和 要求 |
2.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应 当 签 字 确 认 或 者 加 盖 公 章 , 否 则 无 效 。 书 面 说 明 的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法 人 的 , 由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其 他 组 织 的 , 由 其 主 要 负 责 人 或 者 代 理 人 签 字 确 认 ; 供 应 商 为 自 然 人 的 , 由 其 本人 或者 代理 人签 字确 认。 3.供 应 商 提 供 书 面 说 明 后 , 评 审 委 员 会 应 当 结 合 采 购 项 目 采 购 需 求 、 专 业 实 际 情 况 、 供 应 商 财 务 状 况 报 告 、 与 其 他 供 应 商 比 较 情 况 等 就 供 应 商 书 面 说 明 进 行 审 查 评 价 。 供 应 商 拒 绝 或 者 变 相 拒 绝 ( 包 括 未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供 的 )提 供 有 效 书 面 说 明 或 者 书 面 说 明 不 能 证 明 其 报 价 合 理 性 的 , 评 审 委 员 会 应 当 将 其 作无 效响 应处 理。 | ||
14 | 小微 企业 、监 狱企 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 位价 格扣 除 (实质 性要 求 ) | 一、 政府 采购 促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政策 1 . 定 义 :中 小 企 业 , 是 指 在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依 法 设 立 , 依 据 国 务 院批 准 的 中 小 企 业 划 分 标 准 确 定 的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和 微 型 企 业 , 但 与 大 企 业 的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 或 者 与 大 企 业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除 外 。 符 合 中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的个 体工 商户 ,在 政府 采购 活动 中视 同中 小企 业。 适 用 情 形 : (1) 在 服 务 采 购 项 目 中 , 服 务 由 中 小 企 业 承 接 , 即 提 供 服 务 的 人 员 为 中 小 企 业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 订 立 劳 动 合 同 的 从 业 人 员。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关于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详见附件四。 2.执行 方式 : ( 1 ) 根 据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管 理 办 法 》 的 通 知 ( 财 库 〔 2020〕 46 号 ) 、 四 川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进 一 步 规 范 政 府 采 购 监 管 和 执 行 若 干 规 定 的 通 知 川 府 发 〔 2018 〕 14 号 的 规 定 , 对 小 型 和 微 型 企 业 的 价 格 给 予 10% 的 价 格 扣 除 , 用 扣 除 后 的 价 格 参 与 评 审 ( 适 用 于 经 主 管 预 算 单 位 统 筹 后 未 预 留 份 额 专 门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采 购 的 采 购 项 目 , 以 及 预 留 份 额 项 目 中 的 非 预留 部分 采购 包 )。 ( 2) 中 小 企 业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应 当 出 具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格 式 详 见 采购 文件 )否则 不得 享受 相关 中小 企业 扶持 政策 。 ( 3)供应 商应 当对 其出 具的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真 实性 负责 ,供 应商 出具 的《 中小 企业 声明 函》 内容 不实 的, 属于 提供 虚假 材料 谋取 中标 。在 实际 操 作中 ,供 应商 希望 获得 《办 法》 规定 政策 支持 的, 应从 制造 商处 获得 充分 、 准确 的信 息。 对相 关制 造商 信息 了解 不充 分, 或者 不能 确定 相关 信息 真实 、 准确 的, 不建 议出 具《 中小 企业 声明 函》 。 二、 监狱 企业 价格 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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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须 知 事 项 | 说 明 和 要求 |
1.根据 财政 部司 法部 《 关于 政府 采购 支持 监狱 企业 发展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财 库〔 2014〕68 号的 规定 ,在 政府 采购 活动 中, 监狱 企业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政 府采 购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 2.本项 目对 监狱 企业 参与 磋商 的价 格给 予 10% 的扣 除,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与评 审。 3.监狱 企业 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时, 应当 提供 由省 级以 上监 狱管 理局 、戒 毒管 理局 (含新 疆生 产建 设兵 团)出具 的属 于监 狱企 业的 证明 文件 。 4.监狱 企业 属于 小型 、微 型企 业的 ,不 重复 享受 政策 。 三、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价格 扣除 1.根据 《三 部门 联合 发布 关于 促进 残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 (财库 〔2017〕 141 号)的要 求, 在政 府采 购活 动中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视 同小 型、 微型 企业 ,享 受预 留份 额、 评审 中价 格扣 除等 促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的政 府 采购 政策 。 2.本项 目对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参与 磋商 的价 格给 予 10% 的扣 除,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与评 审。 3.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参加 政府 采购 活动 时, 应当 提供 本通 知规 定的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4.供应 商提 供的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与 事实 不符 的, 依照 《政 府采 购法 》第 七十 七条 第一 款的 规定 追究 法律 责任 。 5.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属于 小型 、微 型企 业的 ,不 重复 享受 政策 。 | ||
15 | 品牌 或者 供应 商(如涉 及) | 若 磋 商 文 件 涉 及 品 牌 或 者 供 应 商 , 其 目 的 是 为 了 准 确 清 楚 说 明 采 购 项 目 的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 其 意 思 表 示 为 “ 参 照 或 相 当 于 ” 品 牌 或 者 供 应 商 , 其 品 牌或 供应 商具 有可 替代 性。 |
16 | 其他 强制 性规 定 (如涉 及时 作为 实质 性 要求 ) | 国 家 或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对 采 购 产 品 的 技 术 标 准 、 质 量 标 准 和 资 格 资 质 条 件 等 有 强 制 性 规 定 的 , 必 须 符 合 其 要 求 。 如 涉 及 3C 认 证 产 品 的 3C 认 证 证 书 在 响 应 文 件 中 可 不 提 供 ( 磋 商 文 件 有 要 求 在 磋 商 时 提 供 证 明 材 料 的 除 外 ) , 供 应 商 成 交 后 应 在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时 向 采 购 人 提 供 加 盖 供 应 商 公 章 的 3C 证 书复 印件 。 |
17 | 评审 情况 的公 告 | 1.所有 递交 了响 应文 件的 供应 商资 格性 审查 情况 、总 得分 和分 项汇 总得 分 情况 、评 审结 果等 将在 “四川 政府 采购 网 ”采购 结果 公告 栏 中予 以公 告。 2.根 据 《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采 购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四 十 三 条 的规 定 , 公 告 内 容 应 当 包括 主 要 成 交 标 的 的名 称 、 规 格 型 号、 数 量 、 单 价 、服 务 要 求 以 及 评 审 专家 名单 。供 应 商 须 将 响 应文 件 中 涉 及 商 业 秘 密 和 知 识产 权 的 内 容 进 行 标 注 和 说 明, 若 未 进 行 标注 和 说 明 的 ,视 为 全 部 内 容 均可 公 布 , 采 购人 或 者 采 购 代 理 机构 对 此 不 承 担任 何 责 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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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须 知 事 项 | 说 明 和 要求 |
18 | 成交 通知 书领 取 | 采 购代 理 机 构在 成交 供 应 商确 定 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发 布成交公告。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交纳招标代理服务 费 后领 取成 交 通 知书 。 如 超 出 15 个 工 作 日 未 前 来 交 纳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费 或 领 取 成 交 通 知 书 , 采 购 人 可 以 取 消 其 成 交 候 选 人 资 格 并 追 究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及经 济损 失赔 偿。 联 系 人: 田女 士 联系 电话 : 0830-6966521 地 址: 叙永 县川 滇黔 商贸 城2号楼 5楼 |
19 |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 1.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以采购标的中标价格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和 发 改 价 格 〔 2011〕 534号 规 定 计 费 收 取 ( 对 按 此 标 准 计 算 代 理 费 用 不 足 6000 元的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元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支付完毕后再领 取成交通知书,凭成交通知书缴纳履行保证金后,方能与签订采购合同书及退 还磋商保证金(如有)。 |
20 | 履约 保证 金 (实质性要求) | 金 额: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交款方式(如有): 以非现金形式足额缴入至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非税 系统),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交款时间(如有):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再 商谈签订采购合同事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 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注: 1.履约 保证 金退 还时 间及 方式 :供 应商 完成 合同 约定 所有 内容 并经 采购 人验 收合 格后 ,按 照合 同约 定由 采购 人一 次性 无息 退还 至成 交供 应商 。 2.履约 保证 金不 予退 还情 形: ① 成交 供应 商不 履行 与采 购人 订立 的合 同的 , 履约 保证 金不 予退 还, 给采 购人 造成 的损 失超 过履 约保 证金 数额 的, 还应 当 对超 过部 分予 以赔 偿。 ②项目 验收 结果 不合 格的 ,履 约保 证金 将不 予退 还。 ③其他 违反 国家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情 形。 4.履约 保证 金不 予退 还的 ,将 按照 有关 规定 上缴 政府 国库 。逾 期退 还履 约保 证金 的, 将依 法承 担法 律责 任, 并赔 偿供 应商 损失 。 |
21 | 合同 分包 (实 质性 要求 ) | 本项 目不 接受 合同 分包 。 |
22 | 政府 采购 合同 公告 备案 |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 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 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由采购人办理)。 2.违规 签订 政府 采购 合同 将依 法追 究法 律责 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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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须 知 事 项 | 说 明 和 要求 |
23 | 供应 商询 问 | 1.根据 委托 代理 协议 约定 ,采 购人 负责 对磋 商文 件技 术参 数部 分的 询问 答 复, 方象 项目 管理 有限 公司 负责 磋商 文件 技术 参数 部分 以外 的询 问答 复。 2.询问 内容 不得 涉及 评审 秘密 、国 家机 密和 商业 秘密 等保 密内 容。 3.询问 方式 :询 问人 可以 采用 书面 或口 头或 电子 邮件 等方 式向 方象 项目 管理 有限 公司 提出 ;询 问必 须提 供询 问人 基本 信息 (包含 具体 询问 内容 、询 问人 名 称或 姓名 、联 系人 及联 系电 话、 电子 邮件 )。 联系 人: 田女士、杨先生 联系 部门 : 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叙永分部 联系 电话 : 0830-6966521 地址: 叙永县川滇黔商贸城2号楼5楼 邮编: 6464000 1.询问 提出 的范 围及 主体 : ①磋商 文件 及采 购信 息公 告环 节: 依法 获取 磋商 文件 的潜 在供 应商 可以 对磋 商文 件及 采购 信息 公告 的内 容向 方象 项目 管理 有 限公 司或 采购 人提 出询 问, 仅对 采购 信息 公告 内容 提出 询问 的, 不限 制询 问 主体 。② 采购 过程 、采 购结 果环 节: 参与 采购 活动 的供 应商 可以 对采 购过 程、 采购 结果 相关 问题 向方 象项 目管 理有 限公 司提 出询 问, 未参 与采 购活 动 的供 应商 不得 对此 环节 提出 询问 。③ 询问 提出 的时 间原 则上 以政 府采 购活 动 中有 效质 疑的 时间 计算 为准 。 2.为提 高采 购效 率, 降低 社会 成本 ,鼓 励询 问主 体对 于不 损害 国家 及社 会利 益或 自身 合法 权益 的问 题或 情形 采用 询问 方式 处理 解决 (包含 但不 限于 文字 错 误、 标点 符号 、不 影响 响应 文件 的编 制的 情形 )。 3.为降 低时 间成 本, 减少 不必 要的 干扰 ,方 象项 目管 理有 限公 司或 采购 人可 以不 接受 未按 照约 定时 间提 出的 询问 。 |
24 | 供应 商质 疑 | 1.根据 委托 代理 协议 约定 ,对 于磋 商文 件的 质疑 由采 购人 负责 答复 ;对 于采 购过 程或 采购 结果 由方 象项 目管 理有 限公 司负 责答 复。 2.供应 商提 出质 疑应 当坚 持依 法依 规、 诚实 信用 原则 ;不 得超 出磋 商文 件、 采购 过程 、采 购结 果的 范围 ,不 得进 行虚 假、 恶意 质疑 ,不 得以 质疑 为手 段 获取 不当 得利 、实 现非 法目 的。 3.提出 质疑 函的 时限 要求 :供 应商 认为 磋商 文件 、采 购过 程、 中标 或者 成交 结果 使其 权益 受到 损害 的, 可以 在知 道或 者应 知其 权益 受到 损害 之日 起 7 个 工作 日内 ,以 书面 形式 向采 购人 、采 购代 理机 构提 出质 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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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
法和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但最终报价被视为低价且
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和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不参与综合评分。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
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二)评分
1.在评标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
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
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
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目录、页码编制不完整、全面。
(3)认定的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或其他非实质性
偏离。
2.评标细则及标准
(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评分细则。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
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磋商小
组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
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
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
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3分,每增
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评审标准
序 号 | 评 分 因 素 及 权 重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说 明 |
一 | 报价 | 30分 | 满足 磋商 文件 要求 且投 标价 格最 低的 投标 报价 为评 标基 准价 ,其 价格 分为 满分 。其 他投 标人 的价 格分 统一 按照 下列 公式 计算 :报 价得 分= (评标 基准 价/ 投标 报价 )× 3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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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 分 因 素 及 权 重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说 明 |
注: 根据 《政 府采 购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管 理办 法》 (财 库[2020]46 号) 的规 定, 对符 合规 定的 小微 企业 报价 给予 10%的扣 除,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加评 审。 监狱 企业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视 同小 型、 微型 企 业。 享受 价格 扣除 的投 标人 须按 要求 提供 相关 材料 ,并 对材 料的 真实 性负 责, 未按 要求 提供 的, 视为 放弃 享受 小微 企业 价格 扣除 优惠 政 策。 (专 门面 向中 小微 企业 采购 的, 不再 执行 价格 评审 优惠 的扶 持政 策) | ||||
二 | 技术 参数 | 40分 | 完全 符合 磋商 文件 采购 清单 要求 没有 负偏 离得 40分 ,若 有不 满足 参数 按一 下标 准扣 分, 扣完 为止 : 1.带 “★ ”为重 要参 数, 其计 18条, 每有 一条 参数 不满 足扣 1分。 需提 供证 明材 料如 第三 方检 测报 告、 彩页 、技 术白 皮书 等。 2.不带 “★ ” 为普 通参 数, 共计 151条, 每有 一条 参数 不满 足扣 0.15 分, 扣完 为止 。 | |
三 | 综合 实力 | 6分 | 1.供应 商承 诺 天然 气烘 干机 享受 制造 厂商 售后 服务 (提 供承 诺函 ,格 式自 拟) 2 分, 未提 供不 得分 。 2.供应 商承 诺智 能胶 辊砻 谷机 享受 制造 厂商 售后 服务 (提 供承 诺函 , 格式 自拟 )2 分, 未提 供不 得分 。 3.供应 商承 诺白 米分 级筛 享受 制造 厂商 售后 服务 (提 供承 诺函 , 格式 自拟 )2 分, 未提 供不 得分 。 | |
四 | 项目 组织 保障 方案 | 10 | 磋商 小组 根据 投供应 商提 供的 项目 组织 保障 方案 进行 评审 ,项 目组 织 保障 方案 包括 ①项目 实施 设备 采购 ; ②设备 运输 ; ③设备 安装 调试 ; ④进度 安排 ; ⑤保障 措施 内容 进行 评审 。内 容响 应磋 商文 件且 符合 采 购需 求的 得10分, 每缺 少一 项内 容或 有一 项内 容错 误( 内容 错误 指: 项目 名称 、实 施地 点、 进度 安排 、涉 及的 规范 、标 准与 本项 目要 求不 一致 )每 缺少 一项 内容 扣2分, 每有 一处 错误 扣 1分, 扣完 为止 。 | |
五 | 售后 服务 | 13 | 1.磋商 小组 根据 投供 应商 提供 的 售后 服务 方案 进行 评审 ,包 含: ①供 应商 售后 机构 及天 然气 烘干 机、 智能 胶辊 砻谷 机、 白米 分级 筛产 品制 造厂 家售 后机 构; ②供应 商及 售后 机构 联系 人、 联系 电话 ; ③保障 措 施内容 进行 评审 。内 容 符合 响应 磋商 文件 且符 合采 购需 求的 得 6分, 每缺 少一 项内 容扣 2分, 售后 服务 方案 ①-②点每 有一 处响 应不 完整 或 错误 扣1分。 保障 措施 有一 处 内容 错误 扣1分(内 容错 误指 :项 目名 称、 实施 地点 、进度 安排 、 涉及 的规 范、 标准 与本 项目 要求 不一 致, 不满 足采 购需 求)扣 完为 止。 2.供应 商承 诺接 到采 购人 服务 电话 4小时 内到 达现 场进 行维 护、 维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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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 分 因 素 及 权 重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说 明 |
得 2分; 供应 商承 诺接 到采 购人 服务 电话 8小时 内到 达现 场进 行维 护、 维修 的得 1分; 投标 供应 商承 诺接 到采 购人 服务 电话 12小时 内到 达现 场 进行 维护 、维 修的 得0.5分; (供 应商 自行 提供 承诺 函, 格式 自拟 不提 供不 得分 )( 满分 2分) 3.供应 商承 诺在 质保 期 1年基 础上 每增 加1年得 2分, 增加 2年得 4分, 最 高4分。 (供应 商自 行提 供承 诺函 ,格 式自 拟) 4.供应 商 承诺 中标 后为 采购 人提 供免 费培 训服 务, 直到 采购 人使 用人 员能 正常 操作 的, 得1分。 (供应 商自 行提 供承 诺函 ,格 式自 拟) | ||||
六 | 优先 采购 节能 、环 保及 无线 局域 网产 品1% | 1分 | 供应 商所 投产 品属 于政 府采 购节 能产 品( 强制 产品 除外 )或 者政 府采 购环 境标 志产 品或 者无 线局 域网 产品 的每 一个 得0.5分, 最多 1分。 非 政府 采购 节能 、环 境标 志产 品的 、无 线局 域网 产品 的不 得分 。( 节能 产品 或环 境标 志产 品以 国家 确定 的认 证机 构出 具的 、处 于有 效期 内的 认证 为准 ;无 线局 域网 产品 以财 政部 会同 国务 院有 关部 门机 构认 定的 为准 。) | |
注 : ① 评 分 的 取 值 按 四 舍 五 入 法 ,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两 位 。 ② 本 表 中 要 求 提 供 各 类 证 明 材 料 , 均 需 加 盖 供 应 商 单 位 公 章 , 否则 将 不 认 可 该项 材 料 的 有 效性 。 | 注 : ① 评 分 的 取 值 按 四 舍 五 入 法 ,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两 位 。 ② 本 表 中 要 求 提 供 各 类 证 明 材 料 , 均 需 加 盖 供 应 商 单 位 公 章 , 否则 将 不 认 可 该项 材 料 的 有 效性 。 | 注 : ① 评 分 的 取 值 按 四 舍 五 入 法 ,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两 位 。 ② 本 表 中 要 求 提 供 各 类 证 明 材 料 , 均 需 加 盖 供 应 商 单 位 公 章 , 否则 将 不 认 可 该项 材 料 的 有 效性 。 | 注 : ① 评 分 的 取 值 按 四 舍 五 入 法 ,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两 位 。 ② 本 表 中 要 求 提 供 各 类 证 明 材 料 , 均 需 加 盖 供 应 商 单 位 公 章 , 否则 将 不 认 可 该项 材 料 的 有 效性 。 | 注 : ① 评 分 的 取 值 按 四 舍 五 入 法 , 小 数 点 后 保 留 两 位 。 ② 本 表 中 要 求 提 供 各 类 证 明 材 料 , 均 需 加 盖 供 应 商 单 位 公 章 , 否则 将 不 认 可 该项 材 料 的 有 效性 。 |
(七)复核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
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
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磋商小组现场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评
审:
1.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1.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1.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3.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评
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
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
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书面报
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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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磋商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4.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4.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4.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的。
(八)评审报告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
问题的补充通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报价相同的进行再次或多次报价,最终以
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如报价及
技术指标均无法区分差别的,将推选为并列第一名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2.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3.1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2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3.4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3.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评
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
情况等;
3.6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
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
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
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如成员对单项评分数值不一致时可以采用综合平均数
取评分数值计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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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本项目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
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
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5.采购人依法确定不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书面告知成交候选供应商,说明
理由,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
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十)成交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前来代理机构领取。
2.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必要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
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通知供应商前来缴纳招标代理费及领取
成交通知书。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
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采购人、招标代理机
构是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5.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
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
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
采购活动。
6.供应商成交后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履行对应的承诺后,不
能及时领取或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
取邮寄、快递方式将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
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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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并予签字确认。
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
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
部门报告。
6.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汇报。
7.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二)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
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
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
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
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8.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十三)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1.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导
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2.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3.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4.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5.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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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6.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
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7.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
8.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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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合同草案条款(参考文本)
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
(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采购需求及工作内容
1.采购安装农产品加工设备一套(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2.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参数应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和要求。
3.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有意撞痕
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
业)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4.安全责任:交付使用前货物安全由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一切人身
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
四、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清单全部内容的采购、配送等,验收合格后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合同实际结算金由货物数量统计汇总,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资金来源(万元) |
货物品名 | 规格 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随机 配件 | 交货期 | 预 算 内 | 预 算 外 | 自 筹 | 其 他 |
五、付款方式
设备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80%;设备完
成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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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
七、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成交(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由甲方派出人员组织当场验收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3.其他未尽事宜应按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
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偿金给
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
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
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货
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一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应按要求提供符合货物质量的产品,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
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付而违约,乙方须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
合格的货物的,甲方有权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
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
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
给甲方。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
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合同订立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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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于年月日订立。
本合同在,订立。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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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评审情况表
一体化平会
项目编号:N5105242022000023
四川省政府采购
2022-06-27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未通是否根据政府通过扶持政策在评符合过审时进行价格性审原扣除查因 | 技报价术(30参分)数(40分) | 综合实力、项目组织保障方案、售后服务(29分) |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1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是 | 是1否 | 28.2325政府 | 27.33 | 0 | 80.56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8700(元)(贰佰贰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89650(元)(贰佰壹拾捌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10150(元)(贰佰叁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
是 | 是1否 | 3025 | 20.66化平台 | 0 | 75.66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8700(元)(贰佰贰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89650(元)(贰佰壹拾捌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10150(元)(贰佰叁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
是 | 是1否 | 政府28.4424 | 19.33 | 0 | 71.77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8700(元)(贰佰贰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89650(元)(贰佰壹拾捌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10150(元)(贰佰叁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
一体化是体化 | 台是否 | 政府四川28.5822政府四川 | 19.66 | 0 | 70.240 | 第一成交候选人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278700(元)(贰佰贰拾柒万捌仟柒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189650(元)(贰佰壹拾捌万玖仟陆佰伍拾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2310150(元)(贰佰叁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元整) |
序供应商扶持政策在评参能、环保及
号名称审时进行价格数无线局域网
成都舟第一成交候选人
翔农业成都舟翔农业科技
科技有有限公司;
限公司政府报价金额:
四川帮
农农业
2是是1否302520.66075.660佰元整)
机械有
限公司
成都悍四川帮农农业机械
力鼎科有限公司;
3是是1否28.442419.33071.770
技有限报价金额:
公司2189650(元)(贰
体化平台
政府采政府
四川四川
成都三
喜机械
4是是否28.582219.66070.240设备有
限公司
购一体化平
政府政府
体化平会体化
四省政府采购四省政府采购
体化卫体化平
四川省政府采沟四川省政府采购一
体化平台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西广省政府采购·-体化西省政府采购·--体化
武海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四湖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海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会
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烈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西湖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烈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武海省政府采狗一体化平台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西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烈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四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四湖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竞争性碳商评审报告
项目名称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叙永县2021年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项目(农产品加工设备购安)(二次) | 项目编号 | N5105242022000023 | ||
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应商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采购人、监督人员对本项目碳商活动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
评审日期 | 2022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4日 | 2022年6月24日 | 评审地点 | 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6区3街C区2层231号 |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碳商小组成员名单 | ||||||||
于之 | 于之 | 于之 | 专家 | 证书号 | Sc2306746 | ||||||||
姓名 | 黄永香 | 黄永香 | 黄永香 | 备注 | 专家 | 专家 | 专家 | 证书号 | Sc2305809 | ||||
采恩人代液 | 采恩人代液 | 采恩人代液 | 5115021980010241) | ||||||||||
获取碳商文件并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获取碳商文件并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是否有异常情况 |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无异常口有异常。(具体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报告) |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 | 依据:商文件内容 |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理由) |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碳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详见本商碳文件 |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碳商情况 | 口未进行碳商按照本碳商文件要求,碳商小组按抽签顺序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进行了_1_轮碳商。(具体见商记录) |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是否变动碳商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资料及记录 | 否口是。具体内容祥见商变更文件 |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供应商响应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 | □满足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碳商文件最低要求且报价符 |
受采购人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方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3
日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截止2022年6月17日23_时59分,共有1
家供应商获取了竞争性碳商文件;截止2022年6月23日_11时00分,共有4家供
合碳商文件规定的原则响应 | |||||||
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 供应商变更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 以无口是。具体内容详见碳商变更文件 | |||||
(涵文件及回复情况 | (涵文件及回复情况 | 口无口是。具体内容详见碳商变更文件 | |||||
供应商澄清情况 | 供应商澄清情况 | 口无口是。具体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2189650.00 |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278700.00 |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2310150.00 |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298500.00 | ||||
备注:在最后报价栏内备注享受优惠政策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若有) |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无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原因 | |||||
供应商得分情况及排序 |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最终得分 | 排序 |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227.00 | 227.00 | 227.00 | 227.00 | 2 |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43.49 | 243.49 | 243.49 | 243.49 | 1 |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215.32 | 215.32 | 215.32 | 215.32 | 3 |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成都三喜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10.74 | 210.74 | 210.74 | 210.74 | 4 | |
本次碳商活动是否需要终止 |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口否口是。终止原因: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
第1成交候选人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舟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得分 | 243.49 | ||
第2成交候选人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四川帮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 最终得分 | 227.00 | ||
第3成交候选人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悍力鼎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得分 | 215.32 |
7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黄永音 |
本成员对商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
采购人代表(签字): |
监督人员(签字) |
22222222222225555 | 50 | (882 | 力 | 山州44胜 | ||||
22222222222225555 | (全5) | 6009681 | 600%8l1 | ho00/8 | 600a586元 | 山州44胜 | ||
22222222222225555 | (全价 | e59215 | 00/81 | es6 | 山州44胜 | |||
22222222222225555 | 不不士喝呈 | 不 | 不 | 不 | 不v | 山州44胜 | ||
22222222222225555 | 山州44胜 | |||||||
2 | 3 | 4 | 山州44胜 |
2222222222225549 | (5000) | 水 | 2 | ||||||||||
2222222222225549 | %I盟(1) | 0 | 0 | 0 | 0 | ||||||||
2222222222225549 | (0) | q | 心 | 9 | q | ||||||||
2222222222225549 | 0I) | 6 | 5 | 4 | |||||||||
2222222222225549 | 9) | 6 | / | 6 | D | ||||||||
2222222222225549 | 00) | 2 | |||||||||||
2222222222225549 | 508) | 50 | 1882 | 才力87 | |||||||||
2222222222225549 | |||||||||||||
2222222222225549 | |||||||||||||
号 | 2 | 3 |
22222222222255502 | (00I) | 5818 | 22 | |||||
22222222222255502 | %I) | 0 | 0 | D | ||||
22222222222255502 | 55) | 8 | 8 | |||||
22222222222255502 | (501) | L | 10 | 4 | 5 | |||
22222222222255502 | (9) | 5 | 6 | 6 | ||||
22222222222255502 | 00) | 心 | z | |||||
22222222222255502 | 03) | s8y | 85gt | |||||
22222222222255502 | ||||||||
目的 | 2 | 3 |
822222222222265 | 500I) | b7 | 4 | 8512 | |||||
822222222222265 | %I() | 0 | 0 | D | |||||
822222222222265 | 量(51) | q | 2 | q | |||||
822222222222265 | (501) | a | 6 | ||||||
822222222222265 | 9) | ||||||||
822222222222265 | 00) | 15 | 3 | ||||||
822222222222265 | 50 | 18:8 | 力8 | 8587 | |||||
822222222222265 | |||||||||
2 | 3 |
2
以 | 力L0k | M | |||||||||
以 | 4力的 | 力L0k | M | ||||||||
68:08 | 力( | 1 | M | ||||||||
大力0 | M | ||||||||||
大力0 | M | ||||||||||
% | 力力( | 8J9 | M | ||||||||
22222222222225555 | M | ||||||||||
号序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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