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设备租赁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18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设备租赁
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3-ZBDL-055/2023-XB-DT-10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设备租
赁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3万元,
招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
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位于盘锦市境内。保通维修包括:对严重病害进行铣
刨重铺处理;对局部路段进行微表处罩面;对病害严重的桥面沥青铺装及水泥
铺装进行维修;保通维修范围为K503+600~K532+380; 对坑槽等病害进行修补,
处置范围为K503+600~K608+515。对本路段工程施工施工设备租赁,主要包括设
备有:铣刨机、清扫车、摊铺机、双钢轮压路机、胶轮压路机、同步碎石封层
车、沥青洒布机、水车、铣刨机、拖板车、压路机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设备
租赁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设备
租赁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指供货截止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至少独
立完成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万的类似租赁合同”。 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合同协议书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
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
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3、其他设备要求:如为供应商自有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
购车发票复印件或车辆保险单复印件或购车合同复印件等;如为供应商租赁的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或租赁期内的至少一个季度的租金支
付银行流水复印件。
4、供应商所需具备的信誉方面的最低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0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6
月16日至2023
年06月19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相关证件扫
描件汇总至一个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 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名
称+2023年至2025年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路面保通养护维修工程现场施工设备租
赁”。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
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
需提供)。④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本公告
附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
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银行账号:2105011
088800000045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服务地点:盘锦市境内(按采购人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678565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 钟浩
电 话: 024-83738600
电子邮件: lnxinda2021@163.com
汕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报名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营业执照号
报名时间
备注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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