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信息大楼等四处场所消防改造及评审服务
金额
1247.2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4010153
预算金额1247.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飞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博0472-266966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 ZO24010153 | 项目名称 | 包钢信息大楼等四处场所消防改造及评审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01/30 -- 17: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4/01/26 -- 09: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4/02/02-- 09:00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单价 | 不含税 |
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 项目编号ZO24010153 | ||||||||||||||||
2.项目概况 | ||||||||||||||||
ZO24010153,包钢信息大楼等四处场所消防改造及评审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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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项目概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清查工作的通知》(内建质函〔2021〕386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解决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23〕63号)《解决公司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历史遗留项目问题工作方案》(办发〔2021〕41号)要求,现拟为包钢信息大楼等四处场所(信息大楼、会展中心、职工餐厅、食品制造中心)开展消防改造、评审工作。此次改造工程总面积为45068平方米,总价最高限价12,472,203.5元。 b.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采用总包服务模式。承揽方依据《消防安全事前咨询报告》(详见附件)内容开展工作,工作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具设计图纸、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房屋安全质量可靠性鉴定报告(如需),最终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并取得政府部门出具的消防遗留项目准予使用文件。 (1)设计部分 针对甲方项目建筑情况、现场施工等进行消防图纸设计。设计图纸主要包括:总平面图、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建筑和结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电气图、防排烟系统及平面布置图、供暖及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 (2)消防安全评估 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合法性、建筑使用情况、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构造、通风空调系统、建筑防爆、配电线路及应急照明。 消防设施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消防设施联动控制功能; 协调专家评审工作,进行消防设施现场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消防安全现场评估及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负责报批政府住建管理部门取得消防准予使用文件; (3)建筑安装 根据甲方前期消防遗留项目提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结合甲方现场情况,对消防隐患进行施工、整改。包含负责本工程区域内现有不符合标准的构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评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建造、设备设施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测试、消缺、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对于地上构建筑物、地下障碍物、施工中不可预见问题,由总包方按照甲方要求处理; (4)设备采购 工程范围内所有需更换的消防设备设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都属于总包方的采购供货范围。 上述“招标范围”内容中包含的费用均包括在总包费用中,均由总包方负责。 《消防安全事前咨询报告》给定的工程量为实现项目功能的最低参考量,仅供参考,最终以中标人设计方案为准,但最终价格不得超过总价限价。投标人技术方案须依托项目《消防安全事前咨询报告》,若有偏差只能优于《消防安全事前咨询报告》,最终实现招标人使用功能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名;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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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3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5.投标保证金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2/02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9.异议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 ||||||||||||||||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联 系 人:李飞 联系电话:13015169358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张博 0472-2669662 业务部长:李广美 0472-2669642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2024/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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