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招 标 人: 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第一章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2.2 招标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2.3 项目地点: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
2.4 项目内容:核定小班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需将核定小班范围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除治小班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四至界线明显,涉及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除治面积合计4502亩,枯死树清理除害3185株。核定小班外零星枯死松树清理除害216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5 合同履行期限: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2.6 最高控制价:477750.00元;具体详见下表项目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为桐城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不予报名);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枯(病)死松树清除(除治)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总金额累计在30万元(含)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4.1 本项目实行先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备注联系方式)、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报名时间:2022年 12 月 7 日15时前,地址: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地址:桐城市徐庄安置点19号楼7号、8号门面房, 联系电话:15855558547(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因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与投标人员注意:进入开标会场前做好扫码(安康码及行程码)、测温、登记相关工作;口罩自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且参会人员14天内无外出史。)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 月8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范岗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联系人: 桂先生、余站长
联系电话:0556-6010018、135056325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855558547
地点:桐城市徐庄安置点19号楼7号、8号门面房
第二章
第二章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投标须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2.2 招标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2.3 项目地点: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
2.4 项目内容:核定小班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需将核定小班范围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除治小班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四至界线明显,涉及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除治面积合计4502亩,枯死树清理除害3185株。核定小班外零星枯死松树清理除害216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5 合同履行期限: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2.6 最高控制价:477750.00元;具体详见下表项目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为桐城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不予报名);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枯(病)死松树清除(除治)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总金额累计在30万元(含)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有效日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由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汇至桐城市财政局范岗镇村级资金专户(打款时注明:******项目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户名:桐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20000363705410300000075087001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商城支行
3.5 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工期内竣工,逾期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开标时间
4.1 2022年 12 月8 日 9 时30分开标
4.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4.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8 日 9 时30分前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范岗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4.2.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
5.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5.1.2资格审查部分正本和副本一起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
5.1.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2022年 月 日 9 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2.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开标程序
5.3.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3.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5.3.3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4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的时间开标;
5.3.5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室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最终摇号程序;
5.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3.7投标人对资格审查部分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及时提出,进入摇号程序后,现场将不接受投标人对资格审查部分异议。
六、评标办法(采用摇号中标法)
6.1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部分评审表
6.2 摇号方法
(1)招标代理机构按标段顺序组织摇号,项目业主及资格审查部分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场监督摇号产生中标候选人:①由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现场随机抽取序号球确定其单位的球号,并予登记签字确认;②球号确定后,由招标人代表启动摇号机摇出号码球,投标单位抽取的球号与招标人抽取的球号相同时即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③如因停电、机器故障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摇号中止的,将关闭摇号机,重新组织摇号。
6.3 合同价:合同价为控制价的97%。
6.4 如发现预中标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取消其预中标人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单位对照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自行勘察施工现场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开标前2日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并答复。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招标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八、费用
8.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2%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
一、需求前附表
二、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1.1核定小班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供应商需将核定小班范围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除治小班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四至界线明显,涉及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除治面积合计4502亩,枯死树清理除害3185株。
1.2核定小班外零星枯死松树清理除害216株。
2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执行。
2.1择伐清理
疫木除治采用择伐清理方式,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须全部处置完毕。
2.2疫木处理
2.2.1粉碎(削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 1 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 0.6 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对集中除治清理的疫木采取粉碎(削片)处理措施的,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2.2.2烧毁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 1 厘米的枝桠,焚烧现场要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确保用火安全。烧毁处理用火由镇政府按规定申请报批。
2.2.3旋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 0.3 厘米。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2.2.4钢丝网罩处理。适用范围: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除害处理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域。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 1 厘米的枝桠,并进行锁边。
2.3伐桩处理
根据技术规程,伐桩采用钢丝网罩处理。作业方式: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围裹固定在伐桩上。
2.4除治标识
除治区域要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3档案管理
2.5.1如实填写日志,记录当日除治用工、采伐株数、除害疫木(含枝桠)数量、伐桩处理情况等,做好每一个小班台账。
2.5.2留存疫木采伐前、中、后照片,对疫木伐桩进行标号,并用GPS 定位记录伐桩位置(大地2000坐标,经纬度,单位为度)。同时,采用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4作业时间
4.1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
4.2服务期: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5检查验收
5.1验收时间:作业完成后,验收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
5.2验收标准: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供应商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5.3验收组织:作业完成后,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6其他
6.1上岗操作人员要接受技术和安全等培训。
6.2上岗操作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松林安全,根据我镇秋季普查结果和桐城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关于下达桐城市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的通知》(桐重防指〔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防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防控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严格落实“防、治、保”,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措施到位,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植物检疫条例》;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4、《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22〕94号);
5、《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7、《安徽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方案》;
8、《桐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
9、桐城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关于下达桐城市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的通知》(桐重防指〔2022〕3号)文件;
10、范岗镇秋季普查结果。
三、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情况。全镇有林地面积5.8万亩。其中松林面积为3.8万亩,以针阔混交林为主。该次松材线虫病普查面积为3.8万亩,普查率达100%。
(二)2022年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根据秋季普查结果,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5527万亩,病枯死松树4011株,涉及5个山区村和樟枫、沥岗等7个村30个小班。具体分布在:石井铺村7个小班 1348亩/905 株、高黄村5个小班1192亩/789株、挂镇村3个小班979亩/723株、万元村4个小班807亩/654株、童铺村7个小班983亩/768株、樟枫村1个小班138亩/107株、沥岗村3个小班80亩/65株。主要树种为马尾松,少量黄山松。
四、防治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在年度内,通过采取择伐清理发病小班内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并采取综合措施如设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等方式降低松褐天牛种群密度;在防治中务必做到彻底清除病(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严防疫木流失,对病(枯)死松树就地实施除害处理,除害处理率达100%,努力实现发生面积、松树病枯死率逐年双下降,从而达到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的目标。
(二)除治任务
1.全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择伐清理除治小班30个,病(枯)死松树4011株,面积5527亩,涉及石井铺、高黄、挂镇、万元、童铺、樟枫、沥岗7个村。
2.除治计划外,其它地方发生枯死松树,由所在的村组织专业除治队伍负责除治。
(三)除治时限
准备阶段:2022年11月上旬;施工阶段:2022年11月中旬-2023年3月底。病(枯)死松树清除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和整改提升。巩固阶段:清理完毕后,加强除治效果评价并进行山场监测,2023年5月1日—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一株,须及时清理除害一株。验收阶段:2023年5-6月。
五、防治措施
(一)制定方案
坚持科学、精准、系统的治理理念,实施以清理病死松树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控为根本,以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等为辅助的综合防治策略(综合防治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要根据计划任务,科学制定年度防治方案,报市重防指办审核。林木采伐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组织形式
本年度疫木除治组织,任务量小的村,由村负责组建除治专业队,签订施工合同,组织实施;任务量大的村,由镇统一组织实施,采用招标方式选定除治专业队伍开展除治工作。林业站负责做好除治队伍技术培训工作。
(三)疫木除治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执行。
1.择伐清理
疫木除治采用择伐清理方式,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须全部处置完毕。
2.疫木处理
(1)粉碎(削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 0.6 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2)烧毁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焚烧现场要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确保用火安全。烧毁处理用火由镇政府按规定申请报批。
(3)旋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0.3厘米。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在搬运过程确保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4)钢丝网罩处理。适用范围: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除害处理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域。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并进行锁边。
3.伐桩处理
根据技术规程,伐桩采用钢丝网罩处理。作业方式: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围裹固定在伐桩上。
4.除治标识
除治区域要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5.档案管理
(1)如实填写日志,记录当日除治用工、采伐株数、除害疫木(含枝桠)数量、伐桩处理情况等,做好每一个小班台账。
(2)留存疫木采伐前、中、后照片,对疫木伐桩进行标号,并用GPS 定位记录伐桩位置(大地2000坐标,经纬度,单位为度)。同时,采用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六、检查监管
开展多层级检查,镇村先组织自查、市重防指办督查,同时接受安庆市市级复查、省级核查。除治结束后,市林业局并将聘请第三方检查。同时,切实加强疫木源头管理,做好疫木“采伐、除害、运输、加工”各环节监管,重点对农户房前屋后、涉木企业、木材市场、物流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全面管控松木流动。实行“三个一律”,房前屋后堆放疫木薪材,一律销毁;非法经营加工疫木,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造成疫情扩散,一律依法立案追诉。
七、经费保障
本年度疫木除治经费依据秋季普查株数和单株标准预算,资金由市财政按任务拨付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根据检查结果拨付给施工单位。根据《桐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安庆市“防治保”9条要求,范岗镇疫木除治单株标准:150元/株。除治结束后,镇组织检查结果合格的,资金由镇直接拨付给实施单位。
八、组织保障
(一)镇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协调除治工作有关事宜。负责做好除治工作组织实施、签订合同,开展检查验收、督促除治日志、台账、照片等档案完善。
(二)严格压实责任。认真落实镇、村林长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除治任务按时完成。林业站负责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的采伐证办理。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镇林业站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强化培训,严把质量关。
(四)宣传发动。镇村要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协调除治山场附近的房前屋后堆放使用松木薪柴和疫木处置等纠纷工作,争取林农支持,加强疫木源头管控,确保疫木不流失。
九、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对松材线虫病除治情况开展检查。除治任务结束后,镇政府将及时组织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对村目标考核。
(二)严格失职追责问责制度。对除治质量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把村的除治任务列入林长制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响应函;
二、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原件);
五、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业绩合同;
七、其他证明材料;
一、投标响应函
致: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合法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我方保证对本次招标活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针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任何质疑或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招 标 人: 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第一章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2.2 招标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2.3 项目地点: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
2.4 项目内容:核定小班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需将核定小班范围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除治小班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四至界线明显,涉及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除治面积合计4502亩,枯死树清理除害3185株。核定小班外零星枯死松树清理除害216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5 合同履行期限: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2.6 最高控制价:477750.00元;具体详见下表项目清单
序号 | 村 | 面积(亩) | 数量(株) |
1 | 石井铺 | 1348 | 905 |
2 | 高黄 | 1192 | 789 |
3 | 挂镇 | 979 | 723 |
4 | 童铺 | 983 | 768 |
5 | 合计 | 4502 | 3185 |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为桐城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不予报名);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枯(病)死松树清除(除治)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总金额累计在30万元(含)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4.1 本项目实行先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备注联系方式)、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报名时间:2022年 12 月 7 日15时前,地址: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地址:桐城市徐庄安置点19号楼7号、8号门面房, 联系电话:15855558547(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因疫情防控要求,请参与投标人员注意:进入开标会场前做好扫码(安康码及行程码)、测温、登记相关工作;口罩自备。(报名和开标时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前来参加且参会人员14天内无外出史。)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 月8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范岗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联系人: 桂先生、余站长
联系电话:0556-6010018、1350563250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855558547
地点:桐城市徐庄安置点19号楼7号、8号门面房
第二章
第二章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投标须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相关技术资料已齐备,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安徽华远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项目
2.2 招标人:桐城市范岗镇招投标领导小组
2.3 项目地点: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
2.4 项目内容:核定小班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需将核定小班范围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除治小班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四至界线明显,涉及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除治面积合计4502亩,枯死树清理除害3185株。核定小班外零星枯死松树清理除害216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实施方案。
2.5 合同履行期限: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2.6 最高控制价:477750.00元;具体详见下表项目清单
序号 | 村 | 面积(亩) | 数量(株) |
1 | 石井铺 | 1348 | 905 |
2 | 高黄 | 1192 | 789 |
3 | 挂镇 | 979 | 723 |
4 | 童铺 | 983 | 768 |
5 | 合计 | 4502 | 3185 |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为桐城市行政区域内,否则不予报名);
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枯(病)死松树清除(除治)的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类似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服务总金额累计在30万元(含)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有效日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由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汇至桐城市财政局范岗镇村级资金专户(打款时注明:******项目履约保证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户名:桐城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20000363705410300000075087001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商城支行
3.5 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工期内竣工,逾期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开标时间
4.1 2022年 12 月8 日 9 时30分开标
4.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4.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12 月 8 日 9 时30分前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范岗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4.2.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开标
5.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5.1.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5.1.2资格审查部分正本和副本一起装入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注明“资格审查部分”;
5.1.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5.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
2022年 月 日 9 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2.1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5.3 开标程序
5.3.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3.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5.3.3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若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加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3.4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的时间开标;
5.3.5由工作人员当众拆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的密封将“资格审查部分”送评委室评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最终摇号程序;
5.3.6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3.7投标人对资格审查部分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及时提出,进入摇号程序后,现场将不接受投标人对资格审查部分异议。
六、评标办法(采用摇号中标法)
6.1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部分评审表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资 格 审 查 部 分 评 审 | 1、投标人资质及名称 | 投标人资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资质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3、其他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到场情况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二代居民身份证 (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原件)并携带其二代居民身份证备查 | |
6.2 摇号方法
(1)招标代理机构按标段顺序组织摇号,项目业主及资格审查部分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现场监督摇号产生中标候选人:①由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现场随机抽取序号球确定其单位的球号,并予登记签字确认;②球号确定后,由招标人代表启动摇号机摇出号码球,投标单位抽取的球号与招标人抽取的球号相同时即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③如因停电、机器故障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摇号中止的,将关闭摇号机,重新组织摇号。
6.3 合同价:合同价为控制价的97%。
6.4 如发现预中标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骗取资格审查通过的,将取消其预中标人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标。
七、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投标单位对照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自行勘察施工现场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开标前2日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并答复。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招标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八、费用
8.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2%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
一、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上级资金拨付到我镇后)一次性拨付合同价款。 |
2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标准 | 达到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4 | 服务期限 | 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
二、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1.1核定小班内的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供应商需将核定小班范围的所有病枯死松树清理除害。除治小班标注在1:10000地形图上,四至界线明显,涉及范岗镇石井铺村、高黄村、挂镇村、童铺村,除治面积合计4502亩,枯死树清理除害3185株。
1.2核定小班外零星枯死松树清理除害216株。
2技术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执行。
2.1择伐清理
疫木除治采用择伐清理方式,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须全部处置完毕。
2.2疫木处理
2.2.1粉碎(削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 1 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 0.6 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对集中除治清理的疫木采取粉碎(削片)处理措施的,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2.2.2烧毁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 1 厘米的枝桠,焚烧现场要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确保用火安全。烧毁处理用火由镇政府按规定申请报批。
2.2.3旋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仅限在媒介昆虫非羽化期内进行,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 0.3 厘米。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
2.2.4钢丝网罩处理。适用范围: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除害处理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域。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 1 厘米的枝桠,并进行锁边。
2.3伐桩处理
根据技术规程,伐桩采用钢丝网罩处理。作业方式: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围裹固定在伐桩上。
2.4除治标识
除治区域要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3档案管理
2.5.1如实填写日志,记录当日除治用工、采伐株数、除害疫木(含枝桠)数量、伐桩处理情况等,做好每一个小班台账。
2.5.2留存疫木采伐前、中、后照片,对疫木伐桩进行标号,并用GPS 定位记录伐桩位置(大地2000坐标,经纬度,单位为度)。同时,采用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4作业时间
4.1集中清理除害病枯死松树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病枯死松树一株,需及时清理除害一株。
4.2服务期: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工作。
5检查验收
5.1验收时间:作业完成后,验收具体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
5.2验收标准:供应商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供应商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
5.3验收组织:作业完成后,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6其他
6.1上岗操作人员要接受技术和安全等培训。
6.2上岗操作人员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范岗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确保松林安全,根据我镇秋季普查结果和桐城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关于下达桐城市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的通知》(桐重防指〔2022〕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防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防控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除治并重,严格落实“防、治、保”,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措施到位,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全面完成。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植物检疫条例》;
3、《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4、《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22〕94号);
5、《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7、《安徽省松材线虫病系统防控方案》;
8、《桐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
9、桐城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关于下达桐城市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的通知》(桐重防指〔2022〕3号)文件;
10、范岗镇秋季普查结果。
三、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情况。全镇有林地面积5.8万亩。其中松林面积为3.8万亩,以针阔混交林为主。该次松材线虫病普查面积为3.8万亩,普查率达100%。
(二)2022年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根据秋季普查结果,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0.5527万亩,病枯死松树4011株,涉及5个山区村和樟枫、沥岗等7个村30个小班。具体分布在:石井铺村7个小班 1348亩/905 株、高黄村5个小班1192亩/789株、挂镇村3个小班979亩/723株、万元村4个小班807亩/654株、童铺村7个小班983亩/768株、樟枫村1个小班138亩/107株、沥岗村3个小班80亩/65株。主要树种为马尾松,少量黄山松。
四、防治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在年度内,通过采取择伐清理发病小班内的所有病(枯)死松树,并采取综合措施如设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等方式降低松褐天牛种群密度;在防治中务必做到彻底清除病(枯)死松树,清除率达100%;严防疫木流失,对病(枯)死松树就地实施除害处理,除害处理率达100%,努力实现发生面积、松树病枯死率逐年双下降,从而达到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的目标。
(二)除治任务
1.全镇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择伐清理除治小班30个,病(枯)死松树4011株,面积5527亩,涉及石井铺、高黄、挂镇、万元、童铺、樟枫、沥岗7个村。
2.除治计划外,其它地方发生枯死松树,由所在的村组织专业除治队伍负责除治。
(三)除治时限
准备阶段:2022年11月上旬;施工阶段:2022年11月中旬-2023年3月底。病(枯)死松树清除必须在2023年3月30日前全部清理完毕,4月份补缺补差和整改提升。巩固阶段:清理完毕后,加强除治效果评价并进行山场监测,2023年5月1日—6月30日间作业小班内发现一株,须及时清理除害一株。验收阶段:2023年5-6月。
五、防治措施
(一)制定方案
坚持科学、精准、系统的治理理念,实施以清理病死松树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控为根本,以媒介昆虫防治、打孔注药等为辅助的综合防治策略(综合防治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要根据计划任务,科学制定年度防治方案,报市重防指办审核。林木采伐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二)组织形式
本年度疫木除治组织,任务量小的村,由村负责组建除治专业队,签订施工合同,组织实施;任务量大的村,由镇统一组织实施,采用招标方式选定除治专业队伍开展除治工作。林业站负责做好除治队伍技术培训工作。
(三)疫木除治
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要求执行。
1.择伐清理
疫木除治采用择伐清理方式,指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小班及其周边松林中的死亡(病死、其他原因致死)松树进行采伐的方式。采取集中除治方式采伐的松木和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应在疫区内就地就近及时进行除害处理,于媒介昆虫进入羽化期前须全部处置完毕。
2.疫木处理
(1)粉碎(削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就近使用粉碎(削片)机对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粉碎(削片),粉碎物短粒径不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超过 0.6 厘米)。疫木粉碎(削片)处理应当全过程监管,确保搬运过程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2)烧毁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就地烧毁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焚烧现场要实行全过程旁站式监管,确保用火安全。烧毁处理用火由镇政府按规定申请报批。
(3)旋切处理。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区域。作业要求:在疫区内就近选择集中处理点,对采伐的疫木进行旋切处理,旋切厚度应小于0.3厘米。木芯和边角料等剩余物必须及时粉碎或烧毁、碳化处理,并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在搬运过程确保疫木不流失、不遗落。
(4)钢丝网罩处理。适用范围:山高坡陡、不通道路、人迹罕至,且不具备粉碎(削片)、旋切、烧毁等除害处理条件的疫情除治区域。作业要求:使用钢丝直径≥0.12毫米,网目数≥20目的锻压钢丝网罩严密包裹采伐清理的疫木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并进行锁边。
3.伐桩处理
根据技术规程,伐桩采用钢丝网罩处理。作业方式:使用钢丝直径≥0.12 毫米,网目数≥20 目的锻压钢丝网罩覆盖伐桩,并将钢丝网罩严密围裹固定在伐桩上。
4.除治标识
除治区域要设置除治标识,内容包括除治地点、除治面积和株数、除治方式、作业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
5.档案管理
(1)如实填写日志,记录当日除治用工、采伐株数、除害疫木(含枝桠)数量、伐桩处理情况等,做好每一个小班台账。
(2)留存疫木采伐前、中、后照片,对疫木伐桩进行标号,并用GPS 定位记录伐桩位置(大地2000坐标,经纬度,单位为度)。同时,采用松材线虫病疫情精细化监管平台移动端监测APP采集并上报疫木除治数据。
六、检查监管
开展多层级检查,镇村先组织自查、市重防指办督查,同时接受安庆市市级复查、省级核查。除治结束后,市林业局并将聘请第三方检查。同时,切实加强疫木源头管理,做好疫木“采伐、除害、运输、加工”各环节监管,重点对农户房前屋后、涉木企业、木材市场、物流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全面管控松木流动。实行“三个一律”,房前屋后堆放疫木薪材,一律销毁;非法经营加工疫木,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造成疫情扩散,一律依法立案追诉。
七、经费保障
本年度疫木除治经费依据秋季普查株数和单株标准预算,资金由市财政按任务拨付到镇政府,再由镇政府根据检查结果拨付给施工单位。根据《桐城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安庆市“防治保”9条要求,范岗镇疫木除治单株标准:150元/株。除治结束后,镇组织检查结果合格的,资金由镇直接拨付给实施单位。
八、组织保障
(一)镇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协调除治工作有关事宜。负责做好除治工作组织实施、签订合同,开展检查验收、督促除治日志、台账、照片等档案完善。
(二)严格压实责任。认真落实镇、村林长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年度除治任务按时完成。林业站负责松材线虫病除治性采伐的采伐证办理。
(三)加强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镇林业站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强化培训,严把质量关。
(四)宣传发动。镇村要做好宣传工作,负责协调除治山场附近的房前屋后堆放使用松木薪柴和疫木处置等纠纷工作,争取林农支持,加强疫木源头管控,确保疫木不流失。
九、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对松材线虫病除治情况开展检查。除治任务结束后,镇政府将及时组织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对村目标考核。
(二)严格失职追责问责制度。对除治质量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把村的除治任务列入林长制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响应函;
二、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原件);
五、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业绩合同;
七、其他证明材料;
一、投标响应函
致: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合法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十一、我方保证对本次招标活动有任何疑问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针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任何质疑或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服务内容质量要求 | 响应情况 |
| 我方承诺完全响应“第三章技术要求及项目实施方案 ”的所有内容 | |
| | |
注: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所投服务与“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的差异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响应情况”(优于、满足、不满足)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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