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及银州食堂米、面、油类食材购买招标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20240816001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1384103522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先生024-728534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及银州食堂米、面、油类食材购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20240816001
项目名称: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及银州食堂米、面、油类食材购买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29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食堂及银州食堂米、面、油类食材购买 (米、面、油类食材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合同期内,达到项目预算金额,合同自动终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4: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招标部)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招标部)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招标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铁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方式:13841035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商场五楼南侧
联系方式:024-72853446
邮箱地址:17757426@qq.com
开户行:铁岭银行广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40201020003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1384103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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