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8月19日招采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1/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下 午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低氮增碳剂
时 间:14:08-14:18
重 量:约75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15-7703159,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固定碳≥98%;灰分≤1.0%;N≤0.025%;S≤0.15%;挥发份≤1.0%;水份≤0.5%;粒度1mm≤粒度≤5mm。
2、扣款标准:
3、检验标准:使用要求与使用结果以首钢水钢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
4、产品包装:5kg/袋、10kg/袋,外包装为吨袋包装,附内衬防潮塑料袋。外包装上需注明生产厂家、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等信息,如未按要求进行注明或标识信息不清楚或不完善的,汽车运输的不予卸货;火车运输的按2000元/车进行处罚,需在卸货后24小时内完善其包装、标识,在完善包装、标识后方可进行验收等后续事宜。包装费用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出卖人不回收。
5、计量方法: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结晶器保护渣
时 间:14:18-14:28
重 量:约24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适用钢种:Q195、Q215、Q235、HPB300、HRB400、HRB500、HRB600系列。
2、保护渣润滑性、铺展性、绝热保温性良好。
3、包装袋内保护渣干燥无结块,使用过程无明显渣圈。
4、正常工艺条件下,保护渣满足以下拉速及消耗量:
考核标准:
5、使用过程铸坯表面无沟槽、裂纹甚至漏钢。
6、包装要求:所提供的保护渣按要求使用防潮内包装,每小袋15Kg,每大袋吨包装,并标明厂名、适用钢种及生产日期,并按批次提供质保书。
7、计量方式:过汽车或火车磅。
8、运输方式:汽车或火车运输。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水泵
时 间:14:28-14: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供货周期:合同签定后,供货期限三个月。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58-8143911。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铝碳质保护套管
时 间:14:38-14:48
数 量:600支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检计量要求
1、材质为铝碳质,按首钢水钢提供尺寸进行生产加工。
2、质量及使用周期要求:
(1)在现有工艺条件下,免烘烤使用,使用寿命≥8小时。使用8小时后水口最薄处厚度大于5mm。
(2)使用寿命<6h,不予结算,寿命6-8小时按100元/支进行扣罚。
3、检验标准:使用要求与使用结果以首钢水钢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
4、产品包装:厂家所提供的水口必须进行整齐装箱,并作防震、防潮保护措施,箱体上标明厂名、材料名称及生产日期。外包装为木箱包装,内单支塑料防潮袋包装,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家、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日期等信息,能用叉车装卸。如未按要求进行注明或标识信息不清楚或不完善的,汽车运输的不予卸货;火车运输的按2000元/车进行处罚,需在卸货后24小时内完善其包装、标识,在完善包装、标识后方可进行验收等后续事宜。包装费用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出卖人不回收。
5、计量方法:到货后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轧线非标备件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招标事宜,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858-8143392。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火车运输进厂矿石自动取样系统
时 间:14:58-15: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招标事宜,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858-8144666。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中碳铬铁
时 间:15:08-15:18
重 量:约34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承兑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按照通钢股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半年期承兑(可用现款加一年期承兑冲差,等同于半年期承兑);付款期限为当月送货并结算,次月最后一天前付款,如单独付现款,价格在承兑基础上降价3.3%。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办理入厂及验收手续)。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3189,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关先生,电话:0435-3790377。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检验标准:以买受人使用单位与卖受人签订《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为准,具体以买受人及其指定使用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技术要求及标准:
(1)规格型号:中碳铬铁FeCr55C2.0。
(2)执行标准:Cr≥60%,C≤2.0%,S≤0.05%,筛下物≤5%,粒度10mm-70mm≥95%。以Cr60%为基准折算计价。满足通钢股份使用要求。
(3)以质计价考核办法:Cr≥60%、C≤2.0%时正常结算,结算时以Cr60%为基准折算计价。当Cr≤60%时,按Cr含量以60%为基准折算计价,含量在52%以下买受人拒收,出卖人自行处理。C含量大于2.0%,每增加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4.0%每增加0.01%,降价每吨降价0.2%。S含量大于0.05%,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0.08%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2%。粒度要求最大长度不大于100mm,大于70mm筛上物与小于10mm筛下物之和不大于总量的5%,超出部分按超出量进行扣除。
(4)包装要求:吨袋包装,包装上标明物资名称、供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包装物要达到环保要求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货到验收时,供方提供合格证,验收单,同时提供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 八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补偿器
时 间:15:18-15: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现款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供货(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按照通钢股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含运费一票制方式,现款结算,含税、含运费,货到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办理入厂及验收手续)。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435-3793330。
第 九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机械备件
时 间:15:28-15: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货款,预留10%一年期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35-3770898。
第 十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时 间:15:38-15:48
重 量:约8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履约合同保证金:为了防止竞拍者中标后无法履约合同,另要求中标的新供应商中标后两日内上交给通钢股份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有欠款的老户需签订5万元履约保证金协议,一旦违约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在平台上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设为黑名单客户,取消其在平台上以及通钢股份的永久参与资格,给通钢股份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的数量结算。付款方式:现款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含运费一票制方式,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30日。
5、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435-379340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满足通钢股份现场使用要求。
1、工艺参数:精炼平均通电时间15-25分钟/炉,钢包平均装入量145±5吨/炉。
2、电极、接头理化指标:
3、电极包装紧实,无松动。
4、电极接缝贴合良好,无缝隙、错位。
5、电极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脱扣、折断、侵蚀凹陷等情况。
6、电极消耗参照表:
第 十一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水泵备件
时 间:15:48-15: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含税、含运费到厂价),货到后60天内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给买受人,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435-3792238。
第 十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时 间:15:58-16:08
重 量:约1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长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首钢商票支付。
4、收货单位:首钢长钢炼钢厂。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035505346。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石墨电极技术要求:
电极直径:ф400mm,直径范围:403-409mm;电极长度:1800mm,长度范围:1750-1850mm;电极接头型号:T4(222.25×304.80mm);螺距:6.35mm;电极接头:接头螺纹部分包装完整,螺纹无损伤。
2、考核规定
(1)在正常工况条件下,电极消耗≤1.3kg/吨钢,正常结算;消耗>1.3kg/吨钢,折算考核。
(2)因电极尺寸不符合技术要求,不能对接或对接后丝扣处放电等,该支电极不予结算。
(3)因电极质量问题,生产过程发生电极折断,该支电极不予结算。
3、包装要求:包装为每三支一组木条包装。外包装标识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生产编号等。结算时由招标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中标人不回收。
第 十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钒氮合金
时 间:16:08-16:18
重 量:约2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省外供应商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首钢长钢采购中心通知组织发货。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如逾期交货,交货时市场价格上涨,执行原合同价格;交货时市场下跌,执行全球铁合金网公布的合金成交指导价格当日承兑含税成交价最低价格。若因逾期到货影响首钢长钢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分别按照招标公告及《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同时其在平台上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还应对首钢长钢赔偿总货款额10%的违约保证金。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以协商解决为第一选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发生因诉讼而由买受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买受人可凭相关票据、材料、文书等从应付出卖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4、付款日期及方式:中标供应商按买受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30个自然日内以银行(电子)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5、收货单位: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合金仓库)。
6、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31438889。
二、首钢长钢考核办法如下:
1、V77.00%-81.00% 当V≥77.00%合格,73.00%≤V<77.00%,每降低0.01%扣量0.15公斤/吨;70.00%≤V<73.00%,每降低0.01%扣量0.18公斤/吨;67.00%≤V<70.00%,每降低0.01%扣量0.30公斤/吨;V<67.00%时拒付。
2、N 14.0%≤N≤18.0%合格,18.0%<N≤20.0%,每升高0.1%扣量1公斤/吨,当N<14.0%时,退货,当N>20%时,退货。
3、C≤6.0% 当6.0%<C≤10.0%,每超0.1%,扣量0.5公斤/吨;当C>10.0%,每超0.1%,扣量1公斤/吨。
4、P≤0.06% 0.06%<P≤0.20%,每超0.01%,扣量0.5公斤/吨;P>0.20%,每超0.01%,扣量3公斤/吨。
5、S≤0.10% 0.10%<S≤0.25%,每超0.01%,扣量0.5公斤/吨;S>0.25%,每超0.01%,扣量3公斤/吨。
注:
1、按检验批次扣罚,扣罚以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
2、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计算。
3、粒度<10mm或>40mm比例各不大于5%,目测超出部分由质量监督站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确认后,并按批次直接扣除相应重量的2倍。
4、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非钒氮合金的固态杂质时,按对应批量杂质所占比例的5倍直接扣除。
5、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汽车运输需加盖篷布。产品必须保证干燥。包装要求:外包装为吨袋包装,注明产品名称及生产厂家。结算时由买受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供应商不回收,买受人回收。
6、钒氮合金为贵金属,为了不产生争议,待化验结果合格后才可使用。
7、竞拍者应认真阅读此文件中的各条款,充分了解竞拍采购所有标准及要求。
8、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首钢迁钢及首钢长钢各项管理规定。
第 十四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高碳锰铁
时 间:16:18-16:28
重 量:约68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的数量结算。付款方式:半年期承兑(可用现款加一年期承兑冲差,等同于半年期承兑);付款期限为当月送货并结算,次月最后一天前付款,如单独付现款,价格在承兑基础上降价3.3%。
4、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关先生,电话:0435-3790377。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满足通钢股份现场使用要求执行标准:Mn≥65%,C≤7.0%,Si≤3.0%,S≤0.03%,粒度:10-70mm≥95%。以65%为基准折基计价。
2、以质计价考核办法:按Mn含量等于65%为基准折基计价;含Mn量超过72%时,视同Mn含量为72%折算计价。含锰量在65%以下,每降低1%锰含量降价100元/吨再折基结算,含量在60%以下买受人拒收,出卖人自行处理。Si含量超过3.0%时,每增加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4.5%每增加0.1%,每吨降价0.2%。C含量大于7.0%,每增加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7.5%每增加0.01%,降价每吨降价0.2%。S含量大于0.03%,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0.04%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2%。粒度要求最大长度不大于100mm,大于70mm筛上物与小于10mm筛下物之和不大于总量的5%,超出部分按超出量进行扣除。
3、包装要求:吨袋包装,包装上标明物资名称、供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包装物要达到环保要求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详情请下载附件!
第 一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低氮增碳剂
时 间:14:08-14:18
重 量:约75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15-7703159,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固定碳≥98%;灰分≤1.0%;N≤0.025%;S≤0.15%;挥发份≤1.0%;水份≤0.5%;粒度1mm≤粒度≤5mm。
2、扣款标准:
3、检验标准:使用要求与使用结果以首钢水钢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
4、产品包装:5kg/袋、10kg/袋,外包装为吨袋包装,附内衬防潮塑料袋。外包装上需注明生产厂家、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或重量等信息,如未按要求进行注明或标识信息不清楚或不完善的,汽车运输的不予卸货;火车运输的按2000元/车进行处罚,需在卸货后24小时内完善其包装、标识,在完善包装、标识后方可进行验收等后续事宜。包装费用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出卖人不回收。
5、计量方法:数量以首钢水钢计量衡计量为准。
第 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结晶器保护渣
时 间:14:18-14:28
重 量:约24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送货到首钢水钢指定地点。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适用钢种:Q195、Q215、Q235、HPB300、HRB400、HRB500、HRB600系列。
2、保护渣润滑性、铺展性、绝热保温性良好。
3、包装袋内保护渣干燥无结块,使用过程无明显渣圈。
4、正常工艺条件下,保护渣满足以下拉速及消耗量:
考核标准:
5、使用过程铸坯表面无沟槽、裂纹甚至漏钢。
6、包装要求:所提供的保护渣按要求使用防潮内包装,每小袋15Kg,每大袋吨包装,并标明厂名、适用钢种及生产日期,并按批次提供质保书。
7、计量方式:过汽车或火车磅。
8、运输方式:汽车或火车运输。
第 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水泵
时 间:14:28-14: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0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供货周期:合同签定后,供货期限三个月。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出卖人向买受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58-8143911。
第 四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铝碳质保护套管
时 间:14:38-14:48
数 量:600支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供应商需凭买受人确认无异议的外购入库单及出卖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买受人根据结算证明,并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4、收货单位:中标供应商自办汽车运输或铁路运输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到站:成都局水城站,专用线名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用铁路。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田先生,电话:0858-8142812。
二、质检计量要求
1、材质为铝碳质,按首钢水钢提供尺寸进行生产加工。
2、质量及使用周期要求:
(1)在现有工艺条件下,免烘烤使用,使用寿命≥8小时。使用8小时后水口最薄处厚度大于5mm。
(2)使用寿命<6h,不予结算,寿命6-8小时按100元/支进行扣罚。
3、检验标准:使用要求与使用结果以首钢水钢使用单位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
4、产品包装:厂家所提供的水口必须进行整齐装箱,并作防震、防潮保护措施,箱体上标明厂名、材料名称及生产日期。外包装为木箱包装,内单支塑料防潮袋包装,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家、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日期等信息,能用叉车装卸。如未按要求进行注明或标识信息不清楚或不完善的,汽车运输的不予卸货;火车运输的按2000元/车进行处罚,需在卸货后24小时内完善其包装、标识,在完善包装、标识后方可进行验收等后续事宜。包装费用出卖人承担,包装物出卖人不回收。
5、计量方法:到货后以实际清点数量为准。
第 五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轧线非标备件
时 间:14:48-14: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招标事宜,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罗先生,电话:0858-8143392。
第 六 标
采购公司:首钢水钢
项目名称:火车运输进厂矿石自动取样系统
时 间:14:58-15:0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水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水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出卖人供货产品货到并经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合格,买受人通过邮箱出具结算通知单(以本合同末出卖人签字盖章确认的邮箱为准),出卖人按结算通知单向买受人开具全额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出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承兑汇票、首钢财务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以及建设银行“e信通”、贵州银行“贵e信”、工商银行“工银e信”等银行开通的电子供应链金融支付方式,承兑汇票贴息等费用由出卖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汇票应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买受人以电子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出卖人,买受人在电子票据系统发起支付指令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签发e信视为履行完毕该笔款项支付义务,如出卖人在电子汇票系统或在银行供应链金融平台中未签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若为现金支付,买受人按在银行取得资金成本计算贴息从款项中扣除,并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3、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开具发票的,买受人有权延迟支付相应合同款项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出卖人已充分知晓和理解本业务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和期限,对相应款项支付风险予以评估和纳入本合同成本、单价测算,在平等自愿协商基础上,出卖人认可双方基于业务实际和交易习惯确定的本合同付款方式和期限。
5、如因出卖人发票未按期提供或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买受人增值税无法抵扣的,出卖人承担由此对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买受人无法抵扣的税款,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买受人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
四、收货单位: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出卖人自办运输)。收货地点:送货到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采购部指定库房。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及首钢水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平台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招标事宜,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858-814391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858-8144666。
第 七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中碳铬铁
时 间:15:08-15:18
重 量:约34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承兑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按照通钢股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半年期承兑(可用现款加一年期承兑冲差,等同于半年期承兑);付款期限为当月送货并结算,次月最后一天前付款,如单独付现款,价格在承兑基础上降价3.3%。
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办理入厂及验收手续)。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3189,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关先生,电话:0435-3790377。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质量要求、检验标准:以买受人使用单位与卖受人签订《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为准,具体以买受人及其指定使用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技术要求及标准:
(1)规格型号:中碳铬铁FeCr55C2.0。
(2)执行标准:Cr≥60%,C≤2.0%,S≤0.05%,筛下物≤5%,粒度10mm-70mm≥95%。以Cr60%为基准折算计价。满足通钢股份使用要求。
(3)以质计价考核办法:Cr≥60%、C≤2.0%时正常结算,结算时以Cr60%为基准折算计价。当Cr≤60%时,按Cr含量以60%为基准折算计价,含量在52%以下买受人拒收,出卖人自行处理。C含量大于2.0%,每增加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4.0%每增加0.01%,降价每吨降价0.2%。S含量大于0.05%,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0.08%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2%。粒度要求最大长度不大于100mm,大于70mm筛上物与小于10mm筛下物之和不大于总量的5%,超出部分按超出量进行扣除。
(4)包装要求:吨袋包装,包装上标明物资名称、供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包装物要达到环保要求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货到验收时,供方提供合格证,验收单,同时提供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
第 八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补偿器
时 间:15:18-15:2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现款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供货(发生疫情也不允许断供),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按照通钢股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并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含运费一票制方式,现款结算,含税、含运费,货到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预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1年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所有运杂费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指定地点(供应商自行办理入厂及验收手续)。
五、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六、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郭先生,电话:0435-3793330。
第 九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机械备件
时 间:15:28-15:3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货到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货款,预留10%一年期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返还质保金。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孙先生,电话:0435-3770898。
第 十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时 间:15:38-15:48
重 量:约8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履约合同保证金:为了防止竞拍者中标后无法履约合同,另要求中标的新供应商中标后两日内上交给通钢股份5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通钢股份供应公司有欠款的老户需签订5万元履约保证金协议,一旦违约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在平台上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设为黑名单客户,取消其在平台上以及通钢股份的永久参与资格,给通钢股份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的数量结算。付款方式:现款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含运费一票制方式,价格执行期限为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30日。
5、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6、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435-3793405。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满足通钢股份现场使用要求。
1、工艺参数:精炼平均通电时间15-25分钟/炉,钢包平均装入量145±5吨/炉。
2、电极、接头理化指标:
3、电极包装紧实,无松动。
4、电极接缝贴合良好,无缝隙、错位。
5、电极使用过程中不能出现脱扣、折断、侵蚀凹陷等情况。
6、电极消耗参照表:
第 十一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水泵备件
时 间:15:48-15:58
数 量:1单
采购招标须知:
一、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二、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三、入厂及验收:货物由中标供应商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入厂手续及验收手续由中标供应商自己办理。
四、付款日期及方式:现款结算(含税、含运费到厂价),货到后60天内出卖人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给买受人,发票入账后由双方协商具体付款时间支付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五、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六、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七、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435-3792238。
第 十二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时 间:15:58-16:08
重 量:约1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首钢长钢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首钢商票支付。
4、收货单位:首钢长钢炼钢厂。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5097559673,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5035505346。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石墨电极技术要求:
电极直径:ф400mm,直径范围:403-409mm;电极长度:1800mm,长度范围:1750-1850mm;电极接头型号:T4(222.25×304.80mm);螺距:6.35mm;电极接头:接头螺纹部分包装完整,螺纹无损伤。
2、考核规定
(1)在正常工况条件下,电极消耗≤1.3kg/吨钢,正常结算;消耗>1.3kg/吨钢,折算考核。
(2)因电极尺寸不符合技术要求,不能对接或对接后丝扣处放电等,该支电极不予结算。
(3)因电极质量问题,生产过程发生电极折断,该支电极不予结算。
3、包装要求:包装为每三支一组木条包装。外包装标识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生产编号等。结算时由招标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中标人不回收。
第 十三 标
采购公司:首钢长钢
项目名称:钒氮合金
时 间:16:08-16:18
重 量:约20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库价格。
2、合同签订及到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日内与首钢长钢签订《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省外供应商可传真签订);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按首钢长钢采购中心通知组织发货。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如逾期交货,交货时市场价格上涨,执行原合同价格;交货时市场下跌,执行全球铁合金网公布的合金成交指导价格当日承兑含税成交价最低价格。若因逾期到货影响首钢长钢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组织发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分别按照招标公告及《工矿产品买卖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处罚,同时其在平台上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供应商还应对首钢长钢赔偿总货款额10%的违约保证金。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应以协商解决为第一选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受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凡发生因诉讼而由买受人承担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额承担(买受人可凭相关票据、材料、文书等从应付出卖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4、付款日期及方式:中标供应商按买受人财务要求办理挂账手续后,30个自然日内以银行(电子)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支付均不计利息。
5、收货单位: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合金仓库)。
6、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
7、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31438889。
二、首钢长钢考核办法如下:
1、V77.00%-81.00% 当V≥77.00%合格,73.00%≤V<77.00%,每降低0.01%扣量0.15公斤/吨;70.00%≤V<73.00%,每降低0.01%扣量0.18公斤/吨;67.00%≤V<70.00%,每降低0.01%扣量0.30公斤/吨;V<67.00%时拒付。
2、N 14.0%≤N≤18.0%合格,18.0%<N≤20.0%,每升高0.1%扣量1公斤/吨,当N<14.0%时,退货,当N>20%时,退货。
3、C≤6.0% 当6.0%<C≤10.0%,每超0.1%,扣量0.5公斤/吨;当C>10.0%,每超0.1%,扣量1公斤/吨。
4、P≤0.06% 0.06%<P≤0.20%,每超0.01%,扣量0.5公斤/吨;P>0.20%,每超0.01%,扣量3公斤/吨。
5、S≤0.10% 0.10%<S≤0.25%,每超0.01%,扣量0.5公斤/吨;S>0.25%,每超0.01%,扣量3公斤/吨。
注:
1、按检验批次扣罚,扣罚以技术条件为基准进行扣罚。
2、扣罚时,不足1个单位的按1个单位计算。
3、粒度<10mm或>40mm比例各不大于5%,目测超出部分由质量监督站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确认后,并按批次直接扣除相应重量的2倍。
4、若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非钒氮合金的固态杂质时,按对应批量杂质所占比例的5倍直接扣除。
5、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汽车运输需加盖篷布。产品必须保证干燥。包装要求:外包装为吨袋包装,注明产品名称及生产厂家。结算时由买受人相关人员扣除包装重量,包装物不计价,供应商不回收,买受人回收。
6、钒氮合金为贵金属,为了不产生争议,待化验结果合格后才可使用。
7、竞拍者应认真阅读此文件中的各条款,充分了解竞拍采购所有标准及要求。
8、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首钢迁钢及首钢长钢各项管理规定。
第 十四 标
采购公司:通钢股份
项目名称:高碳锰铁
时 间:16:18-16:28
重 量:约68吨
采购招标须知:
一、项目说明
1、报价方式:竞拍者在规定时间内不限次数反向竞拍,最终成交价包含所有运输费用,为一票含税到厂价格。
2、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限: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通钢股份供应公司签订合同。签订后,按通钢股份供应公司通知组织发货并确保按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内到货。未按时限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及供货视为违约,违约行为将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开户资格。
3、付款日期及方式:结算采用到站含税含运费一票制方式,付款时间由双方协商。通钢股份供应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到货的数量结算。付款方式:半年期承兑(可用现款加一年期承兑冲差,等同于半年期承兑);付款期限为当月送货并结算,次月最后一天前付款,如单独付现款,价格在承兑基础上降价3.3%。
4、收货单位:通钢股份供应公司。
5、代理服务费收取:供应商在中标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标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未按规定时限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违约,首钢迁钢有权扣除供应商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开户资格,终止本标交易。
6、对平台规则和注册信息有疑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315-7708931,合同签订以及其他疑问,联系人:关先生,电话:0435-3790377。
二、质量要求及检验
1、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满足通钢股份现场使用要求执行标准:Mn≥65%,C≤7.0%,Si≤3.0%,S≤0.03%,粒度:10-70mm≥95%。以65%为基准折基计价。
2、以质计价考核办法:按Mn含量等于65%为基准折基计价;含Mn量超过72%时,视同Mn含量为72%折算计价。含锰量在65%以下,每降低1%锰含量降价100元/吨再折基结算,含量在60%以下买受人拒收,出卖人自行处理。Si含量超过3.0%时,每增加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4.5%每增加0.1%,每吨降价0.2%。C含量大于7.0%,每增加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7.5%每增加0.01%,降价每吨降价0.2%。S含量大于0.03%,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1%,含量大于0.04%每增加0.001%,每吨降价0.2%。粒度要求最大长度不大于100mm,大于70mm筛上物与小于10mm筛下物之和不大于总量的5%,超出部分按超出量进行扣除。
3、包装要求:吨袋包装,包装上标明物资名称、供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包装物要达到环保要求不回收,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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