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肖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2024年4月2日〔2024〕5号会议纪要精神,武夷山国家公园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诚邀供应商参加报价进行市场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武夷山国家公园互联网信息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 
  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三)项目服务内容 
  1、舆情数据采集与信息处理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3个定制舆情监测方案,对全网实施7*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监测服务,对敏感舆情及时进行舆情预警,并进行人工筛选排查,对预警情况进行分级。 
  1)采集范围 
  提供3个定制监测方案,含300个关键字,系统支持7*24小时不间断地对境内微博、客户端(手机APP客户端)、互动论坛、数字报、视频、微信和网站共不少于7个类别数据进行采集,并具备垃圾清洗能力,能够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清洗过滤,剔除不相干的舆情信息。 
  能够提供全网不少于7类数据源超过1年历史数据,即查询信息之日起至少前18个月的上述数据信息可以直接查询。 
  2)采集对象 
  采集信息内容包括标题、URL、发布时间、正文、图文、发布媒体名称、信息来源、作者、摘要等目标信息相关的多媒体信息等,信息采集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政务动态、热点及自定义信息、敏感信息、关键词配置等方面。 
  2、舆情预警机制 
  采用人工智能过滤处理和专业人员二次精准筛选人机结合的模式,实施分级自动预警和人工精准预警,保证能够快速在海量信息中识别重要、敏感信息并进行精准研判。 
  预警设置栏目通过相关设置系统根据条件自动推送舆情信息警告,预警设置需支持设置预警词设置、预警条件设置(信息属性、来源网站、信源区域等自定义选项),预警方式设置(至少支持邮件、客户端、短信、pc弹窗、微信5种预警方式)、预警时间设置(接收时间、预警间隔和是否仅工作日预警3个选项)。 
  3、人工报告总结研判 
  对武夷山国家公园日常网络敏感事件、突发及专题事件提供实时监测,即时通报,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预警预测、应对处置建议等,全年提供12份月报,1份年报,专报按需提供,不少于10份。 
  4、舆情处理 
  提供专业监测、舆情分析、危机应对等一体化服务,服务期内,如发现或发生特定事件或负面舆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舆情处理服务,包括会商咨询、阶段评估、分析研判、建议及处置、协调联络、跟踪反馈、舆情回应等服务。 
  投标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舆情分级与分类管理方法,结合具体舆情事件,安排经验丰富的舆情分析师全程统筹参与舆情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时与采购人交流互动并提供具体处置建议,配合采购人做好数据分析与建议、信息报送、针对本系统或当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监测到的敏感舆情进行沟通协商、声明发布撰写与回应、舆情跟踪与解决以及正面舆情引导等方面工作。 
  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如未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事件或负面舆情处置服务(以属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评判为依据),采购人有权扣减掉相应服务费用,标准以每次1000元计算;次数达10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 
  5、服务团队 
  配备舆情专员、舆情分析师等4人为一组的舆情服务队伍(其中1人专职负责舆情监测事宜),组建专家外脑团队,提供舆情监测、预警和7×24小时咨询服务。必须保证服务团队在服务期间的稳定,保证服务期间不会出现因信息服务中断、业务人员调动、后勤保障不力而出现服务断档现象,同时要保证业务工作和服务质量。 
  6、其他服务 
  1)根据采购人需求,全年至少提供5次海报、微信公众号长图文等设计服务。 
  2)邀请专家组织一次处置培训,对新媒体态势、信息热点、信息危机处置等项目进行分析讨论,从应对方法及技巧等维度,剖析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及关键性难点。 
  (四)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服务期限要求:1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六)最高控制价:200000.00元。 
  (七)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后30天内支付合同款的20%; 
  2、中标人服务满半年,按时完成项目并按月提供分析报告,并无任何违约行为,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30%; 
  3、中标人按时完成项目并按月提供分析报告12份、年报1份及专项报告不少于10份,项目验收时中标人提交结案报告(包括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可供核实履行合同义务的材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5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三)供应商应具备省级或以上新闻出版资质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并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配备至少一名设计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服务能力,不得将任何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价格不超过20万元。投标总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以及软件使用费、人工费等项目服务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专业性及人力成本等,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必需的费用,确保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服务供应商须为报价文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弄虚作假给本单位造成损失的,服务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无条件认可本次比选结果,本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9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前往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或致电0599-5305003登记和领取采购文件,进行确认登记。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本采购项目按报价表中最低价确定供应商,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单位;但高于本项目最高控制价(200000.00元)的按无效比价文件处理,若出现相同的最低价按抓阄的形式确定。 
  六、供应商文件递交 
  (一)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派代表于2024年5月30日9时前,将加盖公章密封完整的比价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办公楼411室(地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及加盖公章的采比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确定供应商的时间、地点 
  2024年5月30日9时,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人员在三层会议室对供应商递交的比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进行评审,符合要求的供应商(≥2家)按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确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网站(http://wysgjgy.fujian.gov.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地    址:武夷山市岩福路166号   邮编: 354300  
  电    话:  0599-5305003   联系人:肖先生 叶先生  
    
  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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