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麻阳特色产业公共品牌线上线下推广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麻财采计20243032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女士0745-27220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麻阳特色产业公共品牌线上线下推广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6-12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名称)的 麻阳特色产业公共品牌线上线下推广  (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麻阳特色产业公共品牌线上线下推广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20243032

3、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24098

4、采购项目预算:198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服务业   

6、评标方法:þ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þ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1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

麻阳特色产业公共品牌线上线下推广

广告、策划、制作、推介等

1

198万元

198万元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企业  þ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6 12 日起至20246 19 日,每日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173楼)。

3、获取方式: 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要求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6   25  9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开启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总工会三楼指定开标室。注: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申女士  

2、电话: 0745-2722058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  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地  址: 麻阳 

3)联系人: 先生 

4)邮  编:  /  

5)电  话: 1397308161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称: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17号  

3)联系人:  申女士 

4)邮  编:  418000    

5)电  话:  0745-2722058  

6)电子邮箱: 1148544713@qq.com 

应商资格声明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包号)磋商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责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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