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全球市长论坛暨第六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系列活动后勤和接待保障服务项目答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35-230z3350685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30Z335068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全球市长论坛暨第六届广州国际城市创新奖系列活动后勤和接待保障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答疑
更正内容: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2.技术标准与要求”的第36项“★4.投标人拟投入的交通保障团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服务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该证书复印件;2)具有《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时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拟投入的交通保障团队是投标人的供应商,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主体和投标人不一致,是否可以作为响应资料?
解答: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条款表述,投标人拟投入的交通保障团队可为投标人自有的交通保障团队或与同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承诺签订合同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备案)的交通保障团队单位合作,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即可。
问题2:投标人拟投入的交通团队暂无《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能否由投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的主体是投标人还是投标人拟投入的交通团队?
解答:根据招标文件“2.技术标准与要求”第36项 “2)具有《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投标时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承诺签订合同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备案(提供承诺函)”的表述,结合上述问题1的解答,由拟投入的交通保障团队承诺签订合同后向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备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广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
联系方式:020-83550460、020-61959049(业务咨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020-87258495-302、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电  话:020-87258495-302、30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