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项目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街道那平村红垌水库;
2.工程造价: 21866.31万元;
3.建筑规模:39732.33㎡。
三、 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
四、 招标内容及范围
分包名称 | 工程范围 | 备注 |
钢结构工程 专业分包 | 按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单、指令单、合同清单附件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完成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训练基地(陆地部分)工程项目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内容组织相应的工序施工,提供材料检验检测样品及相关的质保资料、配合监理及业主单位对各工序的验收及确保验收合格。具体包括:柱脚锚栓,实腹钢柱,钢屋架,钢檩条,钢拉条,钢支撑,钢柱拉杆,金属屋面,螺栓,钢网架,钢主檩条,钢次檩条,金属屋面,网架高强螺栓,钢梁等制作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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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
五、 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每月25日前将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相应造价(须附清单明细)上报甲方审核,甲方核定后于下月10日前支付。
(2)月度实际付款金额为乙方月度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
(3)待基础验收合格后,乙方根据甲方规定及要求备齐所有决算资料,上报给甲方审核,甲方收到齐全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剩余全部余款(无利息)。
3.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工程款经银行对公转账支付。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 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 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潘思瑾 ;
电 话: 19899499409 ;
邮 箱: / 。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
/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39216/0771-33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