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JSZC-321100-ZJHX-C2022-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1100-ZJHX-C2022-0001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WZC320100000202200001
4、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5、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磋商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项目需求简述:
6.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要求,全面完成历史登记数据整合汇交,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振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对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6.2项目范围
本次工作范围为镇江市丹徒区全域内的全部集体土地,包括高桥镇、辛丰镇、宜城街道、谷阳镇、上党镇、宝堰镇、荣炳盐资源区、高资街道、世业镇、江心生态农业园区10个镇(街道、园区),宗数约1.3万宗。(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服务期限:2022年2月28日前,按国家、省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标准和要求,建成丹徒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籍数据库和登记数据库,并按时保质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2022年6月底前,完成登记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 现场获取文件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1.2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zjhxztb@163.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账 号:9902000523782134
获取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20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4)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磋商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1月24日9:00(北京时间)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拒绝接收;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应严格控制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参与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使用一次性手套,对所交文件进行消毒处理,并配合现场相关健康检查。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入镇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因疫情防控,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即申请邮寄提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24日9时45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六、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为列明行业(行业)。如果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
地 址:镇江市丹徒新城勤政路
联系人:夏勇 联系电话:0511-89883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韩佳 联系电话:13913420672
内勤经理及获取文件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项目需求.docx 项目需求.docx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doc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