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饶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遴选校内零星维修服务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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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海峰199793953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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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关于遴选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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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维修服务商公告
一、服务内容
1.工程名称:遴选校内零星维修服务商
2.维修内容:学校现有房屋建筑(室内)修缮,道路、运动场及设施维修改造,环境绿化修剪,水电工程等修缮项目(校内水电工维护的项目除外),年维修费用约10-15万元,以实际发生结算。
3.最高限价:单项维修预算在2万元(不含)以下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内;
4.采购方式:报价承诺法
5.项目服务期限:1年
二、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
1.1、维修改造
维修按零星派工或包干价结算。
1.1.1零星维修派工费用=人工费 材料费,其中:
①、人工费用:普工175元/工日、其他技术工种270元/工日。按维修实际发生用工工日计算,一个工日为8小时,满一个工日按工日结算,不满一个工日的折合成小时结算。
②、材料费用:具有信息价的材料按当月信息价进行计价,没有信息价的材料以采购方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共同确认的市场价进行计价。按维修实际使用材料计算。
以上人工费和材料费含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
1.1.2包干价结算:经采购方和中标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协商的零星维修项目包干价,按实际(包含人工、材料、含税等)结算。
1.1.3改造类结算:
①中标单位按照采购方确认的改造方案、制作的预算方案进行施工。
②结算方式:根据预算控制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需在改造方案计划内,未在方案计划内的工程量需经采购方同意签证确认)进行结算。
2.服务要求
2.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对采购人交办的维修及改造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2.2、中标人不得以服务项目的工作量太小、工价太低、找不到人做事等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交办的各项任务。
3.材料质量要求
(1)中标人所使用的维修或改造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全新的优质产品(采购人在项目中对材质、品牌有具体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供应);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实行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服务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因质量或施工不符合要求,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返工,返工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所有维修和改造项目的质保期为1年,除特殊情况(人为、自然灾害)外,1年内因原材料或零配件质量问题或维修不当导致的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及时维修或更换。
5.付款方式
按实际完成维修及改造工作量结算,维修工程量3个月结算一次,维修费一学期结一次;中标方提供发票等佐证材料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后支付。
6. 履约保证金:
①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待所有维修项目质保期满后(即合同期满一年后)一次性无息退回。
履约保证金是对中标单位对上述条款的约束,如不履行上述条款,每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进行处罚。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如为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履行工程预算能力、执证专业技术人员。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参加本次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本次开标会。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上饶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总务处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文件要求:按“三、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组成部分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查验。未按要求及逾期递交者视为无效响应。
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报价单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2.装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注明“非规定拆封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3.封条格式:

项目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联系号码:
地址:
非规定拆封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海峰
联系电话:19979395322
监督电话:13879368794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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